第三十二章 凶案(2/2)
郭某情知不妙:卖了坐骑,那箱笼货物如何携带?再说苏某箱中有大量资财,怎么会卖马换钱呢?于是他不露声色,与张振奇敷衍了几句,便奔至官府报了案。
署官刁成凤听了郭某的叙述,立即传唤张振奇到衙讯问。张振奇一口咬定苏某天亮前已卖掉坐骑走了,其余的一概不知。因为没有证据,刁成凤只得将张振奇暂时拘于衙中。这天夜里,刁成凤秉烛独坐,苦苦思索,将张振奇的所作所为,前前后后仔细推敲,直到半夜,忽然拍案而起道:“不好,张振奇贼性难改,肯定是个凶杀犯。不然,为什么产于千里之外的物品,他顷刻之间就能搞得到?除了杀人越货,从何而来?”说罢立即唤起衙役,亲自带着到其店中搜查。搜至后园,见有一间密室,锁闭得严严实实。刁成凤命人开启入内一看,却是一间空屋,没有任何器具。刁成凤点起火把,细细搜查。终干发现墙脚下露出几缕头发丝。再沿着痕迹往下挖掘,却是一具死尸。刁成凤急唤郭某辨认,果然正是苏某!刁成凤又命令衙役们继续挖下去,竟然一连挖出死尸二十一具!都是双手反绑,肚子被剖开,里面塞满了灰炭等物,现场令人惨不忍睹。
铁证如山,张振奇才不得不招供道:“我碰到单身客人中钱财丰厚者,就于下半夜将他杀掉,有时也让儿子做助手。如果是三四个客人结伴而来,就让妻子与女儿出面招待,先以女色引诱迷惑,然后乘机把蒙汗药掺入酒中,将客人麻翻后再动手。总计二十多年来,已经杀了过往客商三百十多人。”
原来张振奇每杀一人及所得财物,都笔笔记录于簿。刁成凤翻阅其簿籍,劫获的财物不计其数。因年深日久,尸骨腐烂难辨,大部分的命案难以核实查考。
不久,张振奇被判了剐刑,妻子儿女作为帮凶,也都判了斩刑。
张振奇作案时用的一把斧头,柄长二尺多,已全部被鲜血浸润红透,是使用二十多年的老凶器。每到白天,他就拄着一根拐杖,装出一副衰老多病、龙钟不堪之态;夜晚则弃杖持斧,凶悍矫捷,锐不可当。
临刑之时,张振奇犹且圆睁双眼,高声怒骂,真是一条古今罕见的悍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