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金缕衣》(1/2)
.
《长歌行》是汉乐府中的一首诗,属《相和歌辞》,是劝诫世人惜时奋进的诗篇。
此诗主要是说时节变换得很快,光阴一去不返,因而劝人要珍惜青年时代,发奋努力,使自己有所作为。
其中这句「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传播极广,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至理名言都不为过。
在座的众人第一时间就看到了这首诗。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林舒逐字逐句地念完,随后瞪大了眼睛,满眼的不可思议。
诗中借园中葵春天茂盛,秋天衰败的形象,来比喻人生少壮时的美好和老年时的凄惨。
用河水东流不返来比喻时间的流逝,不会为一个人而停留。
特别是最后这两句「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不但总结了全诗,更是画龙点睛,升华了主旨!
这首诗!
又是极品!
「江枫,这是你刚写出来的?」汪璇颤抖着声音问道。
「嗯,就是刚才写的,你们不是都看着呢么?」江枫淡淡笑道。
「不是早就想好的?」林舒也追问道。
「妈,不过是一首诗,你们至于么?真的是刚才写的。」江枫摇头失笑。
汪璇顿时是目瞪口呆。
怎么都没想到,这首诗,竟然是江枫现场写出来的!
这才思!
恐怕连当世文豪,恐怕都比不上!
林舒也揉了揉眼睛。
这一刻,甚至开始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儿子。
她固然知道,江枫写过《侠客行》《江湖行》和《石灰吟》等千古绝句。
但这和现场作诗,是不一样的!
石大鹏刚才等于是给江枫出了一道命题作文!
难度翻倍!
江枫竟然竟然写出来了!
还是此等惊艳的诗!
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巨大的喜悦席卷全身,林舒激动得无以复加,「好,好!我的小枫有出息了,有出息了啊!」
「此等才华,进不进作协,已经无所谓了。」
汪璇赞叹道:「直接当龙都大学的系主任都绰绰有余!」
「妈,林阿姨,你们真是少见多怪。」
欧阳晴笑道:「江枫不但写诗是现场写,就连写歌,也是现场写出来的。」
林舒和汪璇再次震惊了。
江枫给她们的惊喜实在是太多了。
「就是,江老师最棒了!」方甜甜笑道。
「好了,别管这些破事了,我们吃饭吧。」
虽然江枫结束了话题,但是这首诗却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开来。
江枫的评论区,顿时是炸开了锅。
「我焯,这首《长歌行》,简直绝了!」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又是名言警句!」
「足以流传百世!」
「和枫神比起来,我简直就是垃圾!」
「枫神,你告诉我这是随手写的?随手写能写出这种诗?」
「你不装叉,我们还是好朋友!」
「老凡尔赛了!」
「如此才华,竟然被石大鹏说成不懂珍惜时间,简直可笑。」
「石大鹏就是个跳梁小丑!」
「已转发到朋友圈!」
「你们光顾的看这首诗了,难道没有发现原来枫神也会骂人么?」
「还是那种不带一个脏字的骂人,果然是
.
有才华啊,哈哈!」
「笑死我了,石教授果然就是挑刺的!」
「诚心诚意的发问,我大发慈悲的告诉你,哈哈,我怎么感觉这么有画面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