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广州找工(一)(1/2)
(我纠结了一阵,接下来是按时间倒叙在休闲店的经历往下写呢?还是从物业公司离职后,写在广州找工这段整整一个月的煎熬日子开始?思量后,还是从10月17日开始离职起写吧,这样情节完整点,读者也读的顺畅点,不至于被我讲的错乱。但间隔已经两个月了,再按发生的日期去顺叙,的确有些困难。)
今天是10月17日了,也是我跟物业公司签的“试用期合同”的到期日子。九月底,公司来通知我,如果要继续上班的话,就要签“转正”合同,转正后,是要买社保的。问了下,大概每个月要从工资里扣除五六百元。我当时就当场跟公司提出,我不想在广州买“社保”,能不能有别的办法可以解决?“比如一,我写个承诺,放弃“社保”,责任由我自己承担。或者二,我继续签这种不买社保的“试用”合同,相当于我重新入职”。否则,我只能离职。然后公司人事木卯问了我为什么不买社保的原因,我也如实告诉了他。他说他先去处理,到时候再说吧。
然后临近合同到期,他一直没有给我说法,我也在一直在正常上班着。
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我想必须要有个明确的说法:是继续上班下去呢?还是按“试用期合同”规定,到此结束?
早上八点下班后,我给公司人事木卯发了个信息问他:“我的合同到什么时候到期?接下来怎么处理?请明确”。然后木卯跟我通了电话,说他处理不好不买社保这个事,我的工作到今晚结束,让我去公司行政飞飞那里去办离职手续。我说:好的。
上午,我去行政飞飞那里签了一系列的离职表格。其中有一张是“离职申请书”,其实我想让我签“离职申请”是不严谨的:不是我申请,而是按“试用期合同”规定:合同到期,不续签,自动结束合同。但我没说出来,我想反正结果是一个样的:都是离职。
我对飞飞说:能不能给我出个“离职证明”?她答:就这张“离职申请书”就可以了。我又说:我上班到明天早上结束,需要换洗工作服,等晾晒干,还需要一二天时间,可能要继续在宿舍多住几天。她答:在宿舍再住几天,没事的。
办完离职手续出来,我给女儿发了信息,告诉她:“我今天上最后一天班”。女儿问:“那你之后去哪?”我说“再说”。女儿说,她胸痛,现正在医院看病。我又说:“这里上班,时不时有第三方检查,所谓“飞检”,压力也大”,“就是第三方检查人员充当业主混进来。只能碰运气了,开放的大门,根本不可能会被拦住”,又说:“没有人文,太恶心”。女儿回道:“现在哪有什么有人文关怀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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