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私生子的原罪(1/2)
两任前妻都各自再婚,或幸福,或没有了联系。各路人马介绍的相亲对象,大多也是不了了之。
马旭东长得很好看,家庭条件也好。在军中职务和地位也是颇高。这些并没有为他加分,反而全部是“减分”项。
无非是大家不相信他不挑剔,也不相信他没毛病——否则怎么这么优秀还离两次?而且单身呢?
马旭东平时其实并不是花心或者喜欢与女同志打交道的,这也让他的圈子变得有些小,更难找到适合的对象。所以,他索性更加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有空闲,也是画画和去参加票友的聚会。
三十五岁那年,票友顾敏之过生日。顾大姐当时已经五十六岁了,人很热心。所以,人缘一直特别好,因而,借着这个机会,票友们也举行了聚会。吹拉弹唱,齐聚一堂。还特意从甘肃民族歌舞剧团请了专门的老师来指导大家的演出,这样一来,之前有些不积极的票友也来参加活动。
也就是这次活动,马旭东认识了他的第三任妻子——有夫之妇窦娜。
而且,两个人算是一见钟情。
窦娜也是离过两次婚,当时正与第三任丈夫冷战中。
窦娜的第一次婚姻是中专毕业不久后嫁给了她的老师李霄鹤。她并不算是第三者,因为当时是李霄鹤主动追求她,而且告诉她,自己早离了婚。然而,事实是,李霄鹤只是与前妻分居,并没有离婚。不过,当时李霄鹤的前妻也正与南方过来做生意的一个大老板打得火热。因而,等窦娜愿意嫁给李霄鹤的时候,李霄鹤与前妻也很顺利离了婚。
李霄鹤与前妻有一个只有七岁的女儿,也跟着他。窦娜和李霄鹤的感情很好,也很疼爱比自己小十岁的继女小李朵儿。李朵儿和窦娜的感情也特别好,很依赖窦娜。为了照顾李朵儿的情绪,窦娜和李霄鹤约定,五年内不要孩子。
可惜,李霄鹤与窦娜结婚不到三年,因为交通意外离世了。他的前妻那时候也重新嫁人,而且去了外省,谁也联系不到她。
但是,孤儿寡母总得生活啊。窦娜带着继女李朵儿摆地摊和去饭店打工。周围邻居看到这母女没个稳定收入,觉得很是可怜,于是给窦娜介绍了对象。窦娜考虑再三,决定嫁给了比她大将近二十岁的工人葛红涛。
葛红涛是个老光棍,有点积蓄,却爱喝酒。最初对窦娜母女还可以,后来便开始打骂。再后来,李朵儿也渐渐长大,十三岁的时候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葛红涛居然把主意打到李朵儿身上。为了避免纠缠,性格刚烈的李朵儿拿刀砍伤了继父,最后事情闹到警察局。
于是,窦娜也因此认识了第三任老公林涛——正好是处理这件事情的民警。再后来,也就是大半年的时间,窦娜和葛红涛离婚了。没几个月,便带着李朵儿又嫁给了林涛。
林涛之前是有一个女儿的,比李朵儿还小两岁,也叫朵儿。为了避嫌,李朵儿改了名字,改成了李芸。
马旭东认识窦娜的时候,窦娜正和林涛结婚没多久——不过因为林涛想再要一个孩子,两个人在争执着。林涛也爱喝酒,又爱替人出头,常得罪人。因而多年来工作努力却得不到提拔,和前妻离婚后,更加不得志。现在和窦娜结了婚,也是想再要一个孩子,算是一种心理的补偿。
窦娜避孕多年,加上年龄也大了,不容易怀孕。为此,她和林涛感情也受了影响。每次林涛喝了酒,总要行房。窦娜讨厌林涛这种行为,先前觉得他仗义,婚后觉得莽撞。总之,优点与缺点似乎一夜也可以变换着。
于是,窦娜也经常出去玩。她对唱戏也很有兴趣,嗓子还可以,又年轻漂亮,在票友里人气还是蛮高的。她很享受这种被票友“捧”得范儿。
在这种时候,马旭东和窦娜因为都爱戏曲,两个人聊得很投缘,居然有种相见恨晚之感。渐渐地,每周一次票友聚会,两个人都觉得不过瘾。于是,马旭东把自己家的钥匙给了窦娜一份,方便她随时过去。名义上,两个人是为了排一出戏,实际怀着什么心思,大家也都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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