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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 奈何风烟入流年(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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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十年,时间一晃就匆匆而过,眨眼间他已经十六岁了。

这十年里,他一直是跟着佩蓉,按了他爹爹的意愿,循规蹈矩的生活着。

他从未辜负过他爹爹不想瞧见他的期望,他的爹爹也从未辜负过他回不去的期望,他是个被驱逐出恒山的人,理应不给任何人添堵添乱。

他本来是个生性胆小的男孩子,但那时,已经蜕变的十分的严肃和沉默。

小孩子天性里一应的活泼好奇,都已经被他的境遇,打磨的没了棱角。

私塾里甚是无聊,他也没有任何的法子,左右这事情都不是他能说了算的。

只有佩蓉,时不时的陪在他的身边,时不时的来逗他一逗,时不时的长途跋涉赶回奉元城,给他买他最喜欢吃的,绿豆薏米露和搁了瓜子仁在里面的奶酪。

前八年,他就那样苦中作乐的,把全部的时间都用在了,修习随身带来的佛经典籍和他爹爹送他的,诸多恒山里独有的,兵法韬略剑谱心法上。

因为没事可以做,便都夜以继日,钻研的很是深入,很是精进。

用佩蓉的话说就是,这样多的字,这样多的页数,他竟是倒着也能默写下来。

但他终归是个男孩子,终究是逃不过这世情的凡俗,须得走出私塾一较高低。

他那时十五岁生辰才过了不久,便预备着,要去灵溪大会上试一试身手。

其实当初就算是他自己,对此也不是十分的有把握,只是因为年轻气盛,只是因为年轻气盛的觉得,自己是很受不住,被私塾里的富家子弟们,说成是个私生子,也很受不住,自己被人说成是被撵出来,不得宠的野孩子。

那一年,佩蓉已经攒下了一点,为数不多的小梯己,还有他自己帮人送信,或者是扛个麻袋包,推个小车送送货物甚么的,攒下的一点小钱,两下一合围,便就都留做了,他去灵溪大会的路费。

十五岁十六岁,一连两年一连两届,他都是拿了手边的这一点小钱,跟着奉元城里的一个大布商,去灵溪大会参加比赛。

那两年他也是时运好,与他同期参加比赛的人,不是战败就是违规。

他就那样顺风顺水的,一路打进了前十强,可是再要谈晋级,便是难上加难。

因他是南宫掌门的私生子,在这江湖上,便平白多了一个,很不受人待见的身份,又因为他的年纪太小,才刚刚十五岁,就算是再有悟性再有能力,不过也就是个没有靠山,没有身世背景的新人。

所以,暗箱,黑幕,掉包,潜规则,诸多形态各异的陷阱,便都不约而同,接踵来到了他的面前,他也从一开始的不适应,渐渐就变成了后来的习以为常,这期间他所经历过的心路历程,一般人都是无法体会的。

只是,陷阱归陷阱,他的身法和速度,还是很受到来自衡山和少林的夸赞。

于是他也在一夕之间,把自己从一个私生子,洗白成了少侠,一时声名鹊起。

有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只要是个混江湖的男人,便都是吃了镜子一般的清楚。

只要是在灵溪大会上,混出点名气来的男人,几乎在同一时间就会被人盯上。

被人盯上不叫事,被眼红的人盯上是小事,被女人盯上才是天下大乱的事。

他这一回带着夺人眼球的光环,在灵溪大会上崭露了头角,不出意外的,便被枪打了出头鸟,命犯了一场旷古绝今的烂桃花,并且由此掀起了一场,为期忒不短的轩然大波。

这一回瞧上了他的姑娘,并非是别人,若是别的人,他尚且还可以躲之大吉,可这一回瞧上他的这姑娘,却偏偏不是别人,这姑娘的爹爹,是带着他来参加灵溪大会的大布商,这样一来,当真就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他在灵溪大会上打进了前十,暗暗倾心思慕于他的姑娘们,便不在少数。

而在这不在少数的姑娘之中,这大布商家的大小姐更是其中首屈一指的翘楚。

他那时其实早已经晓得,自己对于女孩子,委实是没甚么好兴致。

但是对于男孩子,这兴致的事情又没有加以落实,所以就无从开口去拒绝。

大小姐思慕于他,虽口头上不明说,可心里面的私情,难免就会难以掩饰。

他这人的性子,本就是有些唯我独尊的冷情,又是遗传了他的娘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此这私情的事情,大小姐绝口不提,他也就甚是回避的,只当没有这一回事情,只当她就是个小女孩心理,自作多情的瞎胡闹。

大小姐倾心于他,自然是凡事都酷爱围着他转,他去哪她就去哪,他去做甚么她也去做甚么,大有想要同他双宿双飞,比翼天下的势头。

在大小姐几次,有预谋有规划的围追堵截之后,他便嫌麻烦的受不住了。

往后,能避的他就避,能躲的他就躲,能推的他就一概推了,眼不见心不烦。

只是,女孩家的心思海底里的针,看得见却捞不着。

他躲她就追,她追他就躲,终于在三推四阻,终日见不到他本尊之后,大小姐便着急警觉了,有一日苍白着一张俏脸,堵在他的房间门口,死死扯住他的衣袖,劈头盖脸的就问他道:“你这几日总躲着我,究竟是个甚么意思?”

他那时虽然不晓得,自己为何会如此的讨厌女孩子,却也不愿意同她之间多有往来,便本着阳关大道各走一边的原则,冷着一张脸孔,冷冰冰的沉默着不做声,他晓得,他能够到灵溪大会来参加比赛,这其中绝大部分的功劳,都还是要归功于她的爹爹,虽然他不喜欢她,但最起码的仁义道理,他还是分得明白的。

大小姐见他不说话,面色便更加苍白,哆嗦着一双手,死死的攥着他的袖口道:“你说,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你若是喜欢我,为何还要处处事事的躲开我,为何还要做出这样一副样子来对待我?”

他也不答话,只是冷冷的望着她,他记起了佩蓉,佩蓉偶尔也是这样子。

沉默了良久,那大小姐又道:“你若是觉得我会在乎你的身世,那你就错了,我,我就是喜欢你,不管是以前,还是以后,反正我总会一直喜欢你的。”

大小姐这个白表的,忒不是个时机,寻来表白的这人选,也忒不是个人选。

他冷冷的望着她,一时有些沉不住气的,冷着嗓子回了她一句:“我又不是像我弟弟一样,眼睛还没有睁开,就已经被我爹给指腹为婚了,你凭甚么来跟我谈喜欢。”

大小姐对他的性子,一直是不甚了解,莫名挨了抢白,眼角瞬时变得微红,一颗晶莹透亮的泪珠子,就在眼眶上挂了起来:“南宫公子和泰山派指腹为婚的事情,整个奉元城里人尽皆知,就算是你没有被指腹为婚,可是日后,总还是要明媒正娶一位夫人过门的,男未娶女未嫁,我就是喜欢你,又有甚么不可以。”

他自小就是在这样一种,闲言蜚语无人关心的环境中活过来的,又是看尽了人家的白眼,听尽了对他的质疑,这会子她这样不管不顾的,用逼迫他的口吻同他说话,便很能勾起,他对于过往的不好记忆,便很能勾起他的怒火,他有一些生气,说出来的话也就没有那么好听,也就没有了素日里,听起来的那样矜持稳重,那样的性子温和。

他的面容上,虽然是做足了十分的沉稳淡定,可嗓音中流露出来的,却满是对她不耐烦的敷衍了事,他道:“我是我,我弟弟是我弟弟,就算是我日后要一样的明媒正娶,我相信我身边的那位夫人,也绝对不会是你,你若是有本事,也可以像泰山派的女儿一样,在我还没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已经指腹为婚给了我。”

话已至此,这事情便没了下文,月底他回到私塾,仍是早起晚眠的修习练剑。

本以为这事情至此,便已是了结,谁知转眼的月初,更大的麻烦事就来了。

都说是业力轮回,冥冥中自有天意,大概天意本就是有定数,本就是不可违。

他在灵溪大会上惹出来的祸事,自然还是要他一个人,勉力的去还上一还。

他其实从来也不晓得,原来这大布商竟然是姓任,也从来都不晓得,这大布商家的大小姐是叫做任乐萱。

任大小姐娇生惯养了小半辈子,结果在他这里栽了跟头,委实是在娘家门上的小姐妹们面前,丢足了颜面,任大小姐这个不服气,任大小姐这个恨呀。

为了扳回这一城,也为了杀杀他的威风,任大小姐和她的爹爹一合计,索性就冲进莲华殿里抱大腿,索性就当着他爹爹的面前,把自家最大最值钱的两个布庄给让了出来,以此做为谈生意的砝码。

须知,任家本就是南宫家在奉元城的布匹行业里,最大的供货商之一,他们家的东西,几乎都是南宫家的财产,任家大小姐这一回就是打定了主意,不管是死是活,誓要拿下新一代南宫夫人的坐席。

任大小姐发了话,任大老板自然就是打肿了脸充胖子,说甚么也不能掉链子,跟自己女儿的终身幸福比起来,别说是让两个布庄出来,就是把手中的布庄都让了,又算得了甚么,再说了,这不叫让,这叫风险投资,任大老板掐指一算,这生意做的值!

他的爹爹笑纳了这俩布庄,立时就差人到私塾里面,请他速速回去定亲事。

佩蓉出来领的口信,他爹爹差来的那人,说话的口吻很是不敬。

他呆在一旁的偏房里,听得很有一些生气,抬了腿就走出来,冷冰冰的道:“你回去跟老爷子说,就说这定亲的事情,我不同意,叫他有话自己过来说。”

他那时已经长成了一个,威风凛凛从不多话的俊美青年,气势上很能压得住场子,玄青色的窄袖长衫,银白色的闪亮剑身,那人瞧见了他,先是呆了一呆,继而说话的语气,便和缓了下来,一叠声的为自己开脱,并当着他的面前,一再的跟他表忠心,说自己不过就是临危受了老爷的命,还请他不要责罚于他。

他淡淡的不动声色,将他面上的神色,一并都收进了眼中。

他很清楚,在恒山里,才是真正的弱肉强食,谁的后台硬,谁的人气旺,谁就会一路赢下去,反之亦然。

这一回,他不求赢,也不敢求赢,他只求问心无愧,只求给他的娘亲扳回一点应有的颜面。

差来送信的那人,带着遗憾走了,当天晚上,任家又让了两个布庄出来。

第二日那人复又静默的来送信,说的是,任家的大小姐怀了他的骨肉,这事情耽搁不得,老爷说了,还请他走出来,做个敢作敢当方正严谨的男人。

那人不停的在说,他就不停的在心中,打自己的小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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