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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回到美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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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点也是我最敬重他的地方我总结的;

曾国藩是“晚清中兴第一名臣”,“文能应试,武能杀人”,是中国近代史上备受人们关注的风云人物,也是后代很多大人物的男神。

毛泽东说:“愚于近人,独服曾文正。”

蒋介石评价曾国藩:“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为师为将为相一完人。”

两个敌对阵营的人,却对曾国藩的评价,都高度统一的完美。

蒋介石一生,手边永远有两本,一本圣经,一本曾国藩家。

事实上,比起历史上的另一个完人王阳明,曾国藩连中人之姿都算不上,实足笨小孩一个,小时候通宵背课文,爬在梁上的小偷都背会了,曾国藩还没背下来。

笨也就算了,身上还一堆毛病,爱抽烟,好色,脾气暴躁,常与人发生争执,喜欢聚餐海吃,爱看热闹,经常去菜市口看杀人砍头……

曾国藩的父亲曾麟,在他做京官期间,在京小住过一段时间,后来愤然回家,写信告诉曾国藩,以后务必节欲,节劳,节饮食。

照曾国藩年轻时的样子来看,不过是一个浮躁的毛头小子,一抓一大把,虽有过人之处,也实在算不上拔尖。

那他后来怎么能完成内圣外王的事业呢?

这和曾国藩坚持一生的一个习惯有关——写日记。

曾国藩三十一岁起,每天记日记,从起床到睡觉,以圣人标准要求自己,检查一举一动,记录自己的各种糗事,不足,有了错就深刻剖析,在曾国藩家中,随处能看到这样的字眼,“未能改得一过”,“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忽忽已过十日”……

他不只记录下来自己看,还邀请亲友们点评他,把自己的缺点和改正缺点的过程,完全暴露在众人眼前,让大伙儿一起监督他。

从这个角度来说,比卢梭的《忏悔录意义更高。

曾国藩凭着这样自省的功夫,戒了烟,戒了色,也不再暴躁……他的缺点一点点消失,更难能可贵的是,终其一生,他只因为重病,中断过两个多月,直到去世前一天,他依然在记日记。

梁启超曾经盛赞曾国藩的恒心,说曾文正在军中,每日必读数页,填日记数条。

一件事情,做一天不难,做三年五年也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

曾国藩以平凡的农家子弟身份出道,带着一身毛病,却立下“不为圣贤,便为禽兽”的誓言,一生克勤克己,“而困而知,而勉而行”,最终成为传统社会的最后一个圣人,成为后世称赞的完人。

年轻人努力吧希望你可以达到自己的目标这个时候对他说道努力吧这个时候祝你成功。这个时候狗生对他说到谢谢你老先生。

就这样回到了侦探社看见侦探社那么干净就有点感叹自己能不能比他们收拾的干净呢!就这样回到了侦探社看见正在还干活的闺蜜3人,就有点凄凉了自己看着陈梦瑶就在那块看,这个时候看着陈梦瑶的样子。狗生就在那里分神这个时候的狗生就感觉自己恋爱了。

就这个时候狗生就狗生就提议到今天晚上我们聚会吧,这个时候夏一琴对狗生说道你掏钱吗,AA制吗不是是AB制,就是你们请客我添个逼脸过去行吗这个时候对它们说道,是你请客我们舔着碧莲过去把就在这个时候对他们说道好吧我们玩个游戏吧!这样你们这由副扑克牌,抽大小谁小谁请客,好就这样吧他们相继抽出来夏一琴抽出来的是9,梦怡抽出来的是10但是梦瑶抽出来的3这个时候狗生就用了他强大的千术他抽出来的2好了陈探长你来吧。

这个时候狗生就说了看来我的运气不太好呀这个时候3女高兴的去吃饭去了,这个时候夏一琴就说到你知道吃饭的规矩吗?狗生就问道啥规矩吗?

这个时候夏一琴就说了一下规矩(一)如果自己真不能喝,就别开第一口,端着饭碗夹了菜一边吃着去

(二)如果确信自己要喝,就别装墨迹,接下来就是规矩了

规矩一:酒桌上虽然“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但是喝酒的时候决不能把这句话挂在嘴上。

规矩二:韬光养晦,厚积薄发,切不可一上酒桌就充大。

规矩三:领导相互喝完才轮到自己敬。

规矩四:可以多人敬一人,决不可一人敬多人,除非你是领导。

规矩五:自己敬别人,如果不碰杯,自己喝多少可视乎情况而定,比如对方酒量,对方喝酒态度,切不可比对方喝得少,要知道是自己敬人。

规矩六:自己敬别人,如果碰杯,一句,我喝完,你随意,方显大肚。

规矩七:自己职位卑微,记得多给领导添酒,不要瞎给领导代酒,就是要代,也要在领导确实想找人代,还要装作自己是因为想喝酒而不是为了给领导代酒而喝酒。比如领导甲不胜酒力,可以通过旁敲侧击把准备敬领导甲的人拦下。

规矩:端起酒杯(啤酒杯),右手扼杯,左手垫杯底,记着自己的杯子永远低于别人。自己如果是领导,知趣点,不要放太低,不然怎么叫下面的做人?

规矩九:如果没有特殊人物在场,碰酒最好按时针顺序,不要厚此薄彼。

规矩十:碰杯,敬酒,要有说词,不然,我tmd干吗要喝你的酒?

规矩十一:桌面上不谈生意,喝好了,生意也就差不多了,大家心里面了了然,不然人家也不会敞开了跟你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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