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别提杀人,也别提那些老变态(1/2)
亚当的聪明过人还体现在他学习说话的能力上。自从他开口,进步神速。
说起来很可怜,亚当会说的词汇量相当有限,因为日常生活中人们习以为常的事情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比如水果、蔬菜,日用品,对于亚当来说都是以前不知道的东西。以前他连生活都是被完全剥夺的。
约翰会在吃饭时教他食物名称。
亚当吃一顿就能记住,还会说:“约翰,好吃,约翰好。”
为了让亚当学到更多的东西,约翰变着花样做饭,厨艺大进,而且开始像个居家男人那样经常去超市大采购。
他并没觉得自己有多大变化,也许他自己感觉不出来,直到这天,他照着食谱把食物依次下锅,同时用洗衣机洗着给亚当新买的衣服,虽然是新买的,但轻微的洁癖让约翰觉得还是先自己洗一遍才穿着放心。
刚买来的薰衣草味的洗发水和沐浴露还没拆封,虽然薄荷味的系列还没用完,但是约翰想教亚当新的词嘛,而且这个还在特价,加上促销小姐极力推销给他,还保证这个味道对方一定会喜欢。
电话响起的时候,他实在腾不出手。他翻了几下锅里的菜,盖上锅盖,掐表计时,还得把到时间的洗衣机调成甩干模式,他得抓紧时间,最好能在吃饭时挤出点时间教会亚当穿裤子,这次一定要让亚当把裤子穿上,就算亚当假装穿不上也必须穿,至少把内裤穿上。
约翰已经用最快的速度抓起电话了,还是没接到。
是多萝西。
他只好再打过去。
多萝西一定还在电话旁边,也许是等着再打一次,铃声刚响她就接了。
“你怎么这么久啊,约翰,久得我以为自己打错了。”照例是多萝西的风格,就和她总说不记得了一样,她一定不会记错。
“呃,因为我正在做饭,出了什……”
约翰话没说完,多萝西就吃惊的打断他,超级大声的说:“你在做什么?做饭?我一定是打错了,你还是我认识的约翰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