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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真令人头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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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霸天叫我回去多看看书,以伊丽莎白小姐做榜样。

可伊丽莎白从不看书啊!

她有良好的作息,每天早起,不是为了学习,而是为了化妆。她要在她那几米宽的整块橡木板镶嵌三面水银镜面的梳妆镜前花两个小时化妆,但在我看来她化妆的技术实在不敢恭维,还不如素颜好看。

这可能是她的素颜本身已经足够完美的缘故。

伊丽莎白告诉我,她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如何用宝石、珍珠和黄金白银装饰自己那犹如天鹅般优雅的脖颈,经过这么多年来的实践,她对南方联邦首都的商业街上每一家奢侈品店的贩售风格都了如指掌。

她试图改造我目前这过于朴素的衣着,但我告诉她我从来都买不起这些东西,我现在仅有的几副首饰是祖上传下来的,款式已经老了,保养要花费很多的精力。她一脸的了然和同情,并表示自己以前也是这样子的,她十分自豪地同我分享她购物时省钱的诀窍,告诉我即使再贫穷也应该佩戴一些饰品,对于如何以更小的代价搞到品质更高的珠宝,她深有见解。

为了平息她的唠叨,我只好花钱买了一串她推荐给我的水晶项链,到货后我只戴了一次,就在某人的嘲笑中摘下来,丢进抽屉最深处,再也没戴过。

这位某人就是阿尔萨了——在一起上过几节太极课后,不知怎么大概相互重新熟悉了起来,这个比我们低一届的中学生总爱挑战我的忍耐。

在我佩戴那条项链去太极课时,他嘲笑了我的项链。

他说这是假货,因为它的光泽十分廉价,见惯了真东西的小王子一眼就看出它与真正的水晶之间的不同。

“这就是块玻璃而已。”他不屑地说,“你爸爸现在连给你买条真货都不愿意了吗?看来自从你妈妈去世之后你过得可不太好。”

“关你屁事。”我皱起眉头。

“你戴着这玩意儿真的太丑了,小原谅!”

“喔,我的小老弟,你也很丑!”我充满嘲讽地回击。

阿尔萨斯冷哼一声,回到他那两个同伴那里去:恶魔圣子和神秘东方男。

尽管信仰不同,但他和恶魔圣子的关系却令人惊讶地还算得上不赖,同路过关系也不错。我去食堂吃饭时,总能看见他们坐在一起,哦,还要加上卓贡帝国的太子殿下,那是个有着栗色头发的青年,他和我是一届的。

或许是因为那层浅薄的姻亲关系,向来孤独觅食的我在某一次太极课下课后被阿尔萨斯邀请同他的伙伴们共进午餐,而后我就变成了这个觅食小组的常驻蹭饭小能手,这使我得以进一步了解到他们那个层面的人的思想面貌……比如他们聚在一起也会讨论游戏,女孩,运动和鞋。他们吃饭喜欢带个女伴,但每周末的聚会他们都不会带任何伴侣。他们把周末的聚会称为“家庭聚会”。

你知道这种聚会是很难加入的,规矩必须要遵守,阿尔萨好心地带上我,就不能再带他的女伴了。我对此稍微有点愧疚,偶尔想要开溜,但阿尔萨很严格,他的好意没有人能拒绝,倘若拒绝就是不给他面子。

我怎么敢不给王子殿下面子呢,所以我欣然地每天都跟着他蹭饭吃——和他们一起吃饭我不用掏钱,这样饭钱省下来可以攒着买想要的东西。这些矜持的绅士们理所应当地认为自己应该为女士付账单,真是太令人喜爱了,因此当他们之间产生分歧而询问我的意见时,我常常奉行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的原则对他们分别夸赞,确保自己谁也不得罪。

只有阿尔萨看透了我的本质,每当我以溢美之词夸赞他们时,阿尔萨都用鄙夷的眼光看着我,“别问她问题了,她只在今天中午该吃什么上有自己的主意”。

我其实也是有自己的主意的——倘若我是他们,我就不会花钱买这些鞋,因为我对这些鞋子根本不感兴趣,我不会穿着几千金戈比的鞋子去玩什么运动,我也不怎么玩游戏,我从小就生活在与电子产品不太沾边的环境里,我第一次得到自己的移动终端还是在中学九年级,那时候我同龄的人都已经换第二部移动终端了。而他们讨论的运动和我玩过的都不一样,我玩泥巴画画喂马的时候他们都在玩什么帆船、魔动机械和滑翔翼。

“喔,法斯特赛马节,你喜欢赛马?我也对马术很感兴趣。”有一天我在下午茶的桌边看赛马报纸的时候,拜塞勒帝国的太子殿下凑了过来。我真是受宠若惊:“啊,是的,只是看看。”“我也有匹赛马,是费里曼地区的小伙子,”他微笑着说,“帅极了,还拿下过几次赛马节的金马鞍……这次我在它身上下注。”他圆润饱满的指尖点了点报纸上一匹叫做“红茶”的马,那匹马是格勒德诺马,格勒德诺位于北方平原最东侧,有一片数千平方公里的草原,牧草丰盛,非常适合养马,北方王国大部分战马都来自于这个地区。能被征为战马的马种必然非常优秀,“红茶”就以耐力见长,但它的速度并不算顶级,在耐力赛上赌它赢,赢面是最大的。

我真害怕他问一句“你呢”,因为我从来都没赌过马,我没有钱,只是从小在农场总是和唐尼呆在一起所以才知道马的知识。唐尼很博学,我怀疑这个世界上没有他不知道的知识。

巴塞尔并没有问我赌了哪一个,说他只是对马感兴趣实在是谦虚了,他对马称得上在行,我们只是聊了聊五大地区的马种不同之处,就能见出真章。他清楚哈尔金与哈桑地区的马种在体征上的细微差别,也知道马的性格与地区之间的微妙关系。我很佩服他,他谈论马就像阿尔萨谈论女孩子那样专业。

我攒钱就是想买一匹马,从唐尼第一次把我抱上马带着我遛圈时,我就很渴望有一匹自己的马。普通的杂交马价格很公道,吃的草料也不昂贵,我省吃俭用一年就可以支付:只要一百金戈比就能买到一头小马驹,和买一只普通宠物狗的价格是一样的。我打算把它寄养在我那经营红酒的哥哥的酒庄里,并且已经跟他打过招呼。我向巴塞尔打听有没有比较物美价廉的马舍,我想在拜塞勒帝国境内直接购买,我个外国人人生地不熟的,自己摸索远不如找个懂行的问问来得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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