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言情 > 谁说女配不能有人生! > 2%决定回去吧!

2%决定回去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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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总有你不知道事儿在诱惑你。

工作的忙的时候想要隐居,等到真正隐居起来了,又开始怀念那些忙碌的时刻。

是的。叶朝欢小姐目前就处于这个阶段。

据邻居大爷大妈说,她是一年前来到这个小镇,一眼相中了这间小木屋,死乞白赖的缠着房东卖给她,还买了一批羊,虽然跑的跑,死的死,今生的一头羊还在前些天她醒过来后觉得无以报答邻居一家送给了他们。

于是,叶朝欢开始提前三四十年过上了退休生活。

以她对这身体的了解程度,估计也就20出头。

某天整理房间发现身份证,好吧,也就24岁。

小说里剧情线开始的时候,叶朝欢已经25岁了,也就意味着,在剧情开始之前,她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自由的放荡,为以后避免陷入恋爱脑而做准备。

嗯。是的,叶朝欢非常相信小说里那些不可违逆的规则,比如:不要靠近男女主。不要试图伤害他们。不要。。。

不能想,越想越头痛。

不过,能够阻挡命运的安排,不去爱上她的对线cp的办法有什么呢?

曾经的叶*真工作狂*朝欢表示,当然是工作使我快乐!

想通了的小叶同学屁颠屁颠的准备收拾包裹,欢快地把家里值钱的一些小玩意儿送给了邻居大爷大妈,坐上了进京的火车。

叶朝欢一把抱住穷穷的自己。

没办法,一个记忆接受不完全的女人,忘记了自己的密码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只能变卖家产,通往发家致富的道路!冲鸭!

从小镇到市里坐车也不是很容易。叶朝欢把自己的马尾辫扎的高高的,换了一件轻薄的纯白色羊毛毛衣,外面套了件从头裹到脚踝的羽绒服,围巾扎的紧紧的,只露出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带着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和证件坐上了村长家孩子要去市里采办年货的棚子车。

一脸憨厚的小伙高高壮壮的,脸颊透着这儿生活的气息,红扑扑的。见她行动不便,随口说了一声“我帮你吧!”叶朝欢还没来得及说好,就被一股蛮力跟抗麻袋似的扛在肩膀上,稳稳的放在了车厢里。

周围一片起哄叫好声。

小伙子叫做仓玛,是叶朝欢平日里交往比较多的朋友之一。她这人嘛,没啥别的爱好,就爱交朋友。记忆里冥冥中有个声音好像曾经说过“天下皆吾友,何愁无处走”。想不起来是谁了,反正这个脑袋看样子应该是失忆了,也省得她再为自己莫名其妙的穿越找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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