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2)
三十四、在地狱,地狱之门前请勿打架斗殴
格雷离开黑水晶宫后,可能是终于想起自己身上全是血迹和尘土,他用红毯改道去往流克城——人类在地狱所建立的第三大城市,位于虚空海东南岸,堕落者和异魔前往四方王领地的首要目的地。附带一提,前两名是西地狱的首府洛尔以及南地狱的落云城。
剑被他收进了手环,幻影甲胄不仅是防具,它的腕甲还可以作为剑鞘使用。
他被关在血沙处刑台五十多年,再来流克城却发现这里居然没怎么变化,还是那么又吵又乱。
格雷从主道依照记忆左拐右绕,毫不隐蔽,也丝毫不在意人们看到一个一身是血的人充满杀气地走来时表现出的惊悚反应。他眼见看到熟悉的招牌,一脚踹开门,在一声欢迎光临后不出所料地马上又听到一声尖叫。
“格雷!你还活着!啊啊啊不要杀我!”最后是一串躲进桌子底下的动静。
格雷走到吧台边上把藏起来的人拎出来,“没想杀你,霍弗斯。你欠我的东西还没还呢。”
一个矮胖男人被整个提起来差点双脚悬空,他探出头迟疑问:“……我、我就是欠你命啊。”
“不要你命,给我弄点洗澡水,还有衣服。”金发男人一松手,霍弗斯双脚踏在地面差点闪了腰,哎呦呦叫起来。
“我的腰我的腰,我都一把年纪了你能不能轻点。停停停别拔剑!好好好你别发火!马上来!天呐我听说血沙的处刑人跑出来的时候吓了一跳,今后你打算怎么办?”
霍弗斯颠着自己身上的赘肉跑过去关门。这里是个酒馆,现在没有客人,他却还是预防起见地关了店,在门口撒上用来警报的魔晶粉末。
格雷没有回答。他坐在吧台边上,倾身从架子上随便拿了一瓶酒和两个杯子,倒出两杯,等霍弗斯回来爬上吧椅。
酒馆老板念出咒语,后厨一阵叮叮咣咣开始烧水。接着他猛灌一口酒压压惊,“你的脸怎么了?还有你身上的伤,不要紧吗?”
“没事。”格雷懒得解释。影刺留在脸颊上的狭长伤口其实应该缝针,但无论如何也都会留下伤疤。他身上的伤已经很多了,不介意脸再变得狰狞一点,非常合乎黑死魔各处收割人命的可怖形象。
发觉格雷其实并不想聊天,霍弗斯就陪着他一起喝闷酒,待一瓶酒已经只剩个瓶底,他还是开口问了:“你还没有找到那个恶魔是吗?”
“嗯。”格雷用手掌擦过自己后颈,声音冰凉,“我在人间死去,来到地狱,他却不见踪影。”
霍弗斯打了个哆嗦,劝道:“要不然就算了吧,你从今以后好好活着,别再想那些了!堕落者的君主不待见你,我们就去边境,找个没有人烟的地方,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格雷一眼看过来,“你好不容易才在这里有了营生。”
“那有什么的!既然你来找我,我不能袖手旁观!”说这番话的时候霍弗斯挺胸抬头,非常自豪,“我这人没什么本事,但你在人间救我一家老小性命,我就该报答你。”
金发堕落者喝光最后的淡色酒液,语气和神态依旧平淡,没被身边的人感染。
“我不需要。”他说:“我不需要任何人。待在我身边没有好下场。”
霍弗斯垮下肩膀,知道自己劝不动对方,不再说话了。
格雷把空了的酒杯推到一旁,注意到成排的酒架一旁还隐蔽地供奉着无面的神像。
“这是……”在地狱里出现圣像着实非常突兀。
霍弗斯见格雷看到了,有点不好意思,“你的族人,不是没办法去往彼岸转生嘛……我以前听你说过,你的故乡有一个叫什么月的、那个现象能摆渡灵魂。所以我就弄了个神像,厄、我知道没什么用……”
“没关系。”格雷一贯乖戾的眼睛里被一丝柔和染就,腕上的手环在吧台上轻轻磕碰出悦耳的声响,“他们会高兴的。”
……
格雷占用了二楼的客房,终于用冒着热气的洗澡水把自己身上的血迹清理干净。那些刚造成的伤口被水流冲得发白,翻卷出粉红色的皮肉,跟身上其他旧伤混合在一起显得他整个人伤痕累累。
但这张脸却依然有种让人移不开视线的魅力。他总是在战斗,从前是跟人类、现在是跟恶魔,一天都没有停下。
今后也永无休止。
对着镜子检查完身上的伤口并无大碍,格雷背过身,手再次摸向自己的后颈。那里曾有一个血色的印记,一只手就能覆盖住,如今却什么都没有,他只能感受到自己发烫的皮肤和皮肤下的骨骼。
“格雷。”
就在金发男人沉思之时,镜子里传出声音在呼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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