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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眠获得意识的瞬间,大脑就被宿醉后的疼痛所霸占,他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睛,太阳穴就开始突突地跳,里面好像有一根针不上不下地刺在里面,根本没有酣睡一晚应有的满足感。
他脑袋里一团浆糊,甚至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在谁床上,到底在不在床上。
眼皮酸胀,他决定放弃起床,蠕动着把被子兜住头,遮住无孔不入的日光。
他记得昨晚是跟Weyman一起去了酒吧,那个心怀鬼胎的怂包,拍摄的时候借调整姿势为由,手一直不老实地乱摸,衬衫被他从裤腰扯出来又塞回去,来来回回好几遍,还只打擦边球,只敢在自己腰上来回摩挲几下,比地铁上的咸猪手还懂礼貌,更别提伸手再做点更下流的事了。
试探了老半天,像原地跳了一场贴面舞一样,拍摄结束后,还是自己提议要不要去喝一杯,他才蠢蠢欲动地兴奋起来。在吧台上,Weyman自己攥着一杯女人才喝的甜酒嘬到了天荒地老,大概是怕等会儿被酒精影响老二发挥,然后拼了命地灌程眠。
程眠心里嗤笑一声,也不点破他的小心思,来者不拒一杯一杯地喝,他酒量不好,但也看准这个怂货玩不来干柴烈火,最好就是自己软绵绵躺成一团,他才有胆子下手。
呸,肉包子都追到嘴边上了还不敢咬,活该单身一辈子。
喝到最后,连Weyman说话他都听不清了,只记得天旋地转间一片光怪陆离,仿佛一头栽进了万花筒,酒吧里昏暗的氛围和不时刺目闪烁的灯光让他大脑混沌,眼色迷离,在彻底被酒精淹没之前,只来得及双手捧着眼前的脸用尽全力气嘱咐道:“记得,戴套。”
然后他就几近昏迷了,意识模糊间对方动作粗鲁地把自己扯来扯去,抓得自己很痛,完全是个急色鬼的样子。
真是会咬人的狗不叫。
想到这他在被子底下吃吃笑了两声,闭着眼懒洋洋伸出手在床上到处乱抓,看看能不能抓出手机或者男人之类能提醒自己时刻的事物,床单是柔软的棉质,摸了半天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怂货还挺绅士,程眠心想。绅士地动手动脚,绅士地上完拉倒,一点痕迹没留下,跟没上过一样。
……诶?
这到底是跟没上过一样还是根本就没上过?
程眠脑子一震,瞬间有点清醒了,伸手在自己身上一通乱摸,下半身完全没有做爱以后该有的感觉,合着这位大哥根本没打算跟他上床?!
……还是说太过细小,倒腾了一夜根本没感觉?那一身腱子肉都是假的咯?!
程眠本来就头痛得要死,发觉自己被另一种意义上骗炮,心里说不上来是气还是笑,小声嘀咕道:“外强中干,装什么1号。”声音嘶哑得像破锣一般。
他强撑着从床上爬起来,勉强睁开眼睛审视自己的身体,果然一点暧昧的痕迹都没有,只有腰上倒是有一小块淤青,他试探地按了按,立时疼得呲牙咧嘴。
“嘶——”这人该不是个偷肾的吧?
房间昏暗,只有一束刺眼的阳光从厚重的窗帘缝隙透进来。程眠费力地眨眼,环视周围,整个房间简约整洁,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装饰,所有的东西都严格与地板瓷砖的边线呈90度放置,连床上用品都是纯白色,跟病房一样,可以想象房间主人有多么的冷感而无趣。
这样的人可真少见,自己这么多年来也就认识那么一个,想到这人,程眠心情顿时五味杂程起来,反正肯定不会是Weyman那种又怂又荡的人会住的地方,难道他趁醉把自己转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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