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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小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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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张自强转身要走,她忙道:“等会儿!狗子哥,我蒸了几个馒头,你尝尝!”

“馒头?”

“嗯嗯。”林姻擦了下手,拿了一双筷子,从蒸锅里夹出一个。张自强走过来,往里看了一眼。蒸锅里剩下六个大馒头,只是各个形状都不咋规整:“你还会做这个?啥时候学的?”

他在家里从来没煮过饭,都是由他娘一手包办。而林樱以前明明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家务这方面比他还废。

“呃,看我娘做过几次,今天就回想着弄了下。”她把装着馒头的碗递给他:“第一次做,味道可能不是很好,你先试试!”

“不了。”碗里的馒头还散发着热腾腾的香气,张自强接过随手放在旁边的桌上——细白面是多难得的东西!他们现在这么艰难,他怎么能吃掉他们本就不多的粮食?

“我刚吃完饭,现在不饿吃不下。以后再来吃吧!”说完,他取下头上的草帽,拿着一边在脸旁扇风一边大步离开:“你们快吃饭,我走了。”

“诶?”

张自强已经出去了,林姻只好让林卫东洗手,把馒头递给他先垫垫肚子,自己赶着把土豆丝炒出来。到此,两个人终于吃上了迟来的午饭。

接下来的那段日子,林姻时不时会带着林卫东到村里到处去转转,和人搭话,谨慎打听,以加深对她现在所处这地方的了解。

看书的时候她囫囵吞枣,对这里并没有多仔细的注意,甚至连地名都不记得。毕竟它是只因男主来当知青而被写进去。而当知青的两年时间,只是男主辉煌的一生中,篇幅不多的一段历程。

这是在汉江省,村子名字叫大甲村,隶属红旗公社。现在为七三年,男主七五年秋来这儿下乡插队。

她穿过来的时间是七月初,现在全村大部分人都在忙着收小麦,并且已近尾声。收完晒好了后就要去交公粮。

她看村里男男女女的大人们每天戴着草帽,系着块汗巾在腰间,或挂在肩上,顶着头顶火炉似的的太阳在地里干得热火朝天。

不出意外,为了和东东以后能在这里安然生存,她也应该要学习做农活,加入他们的。

可现在的情况是,光是白天出来走在太阳下一段时间,就已经时常令她觉得分外昏昏沉沉的,晕眩燥热难忍了。为了锻炼自己,林姻想过每天都专门挑最热的时候出去转,练练自己的承受力。但因为一直不放心东东的安全——这段时间仍算里所说的“不久后”时期内——谁知道这“不久”是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或者半年?

她不敢断定接东东回来,离开林新农他们,他就完全逃离了剧本设计的命运,所以这段时间她做什么都会把他带在身边看着。待一起的时间久了,东东已经变得相当粘她这个姐姐。虽然现在林姻知道只要她出去的时间不太久,让他待在家里还是比较安全的,毕竟大白天。可东东却怎么也不愿意她一个人出门。他年纪太小,为了防他中暑,‘多晒太阳以强体’计划只能先放弃了。

张自强每天都按时上工。他长得强壮有力,干活动作很快。无论什么时候林姻看到他,他总是一群人里最积极也效率最高的那个。

村里干活和别处一样算公分。无论干得多还是少,只要上工,男性一天便有10公分,女性有8公分。这样就会导致很多人干活没有积极性,林姻这段时间便经常看见有些大男人劳作时动作有气无力的,干一段时间就停下来歇歇,喝水,扇风,唠嗑谈天,各种事情要忙。

但她从来没见过张自强有偷懒过,甚至休息的时候也非常少,不知疲倦似的。他才十五岁,但在地里的时候,他看起来明显比很多人都更像大人。

林姻趁这段时间也把家里彻底整顿了下。和翠芬婶一起去了趟供销社,买回些菜籽。在翠芬婶的帮助下,院里的菜园子重点上了种子。

等小麦全部收完,又在村里晒了几天,晒好后装进麻袋,被拉去交公粮。交完回来没多久,剩下的便要都分给村里人了。

根据村里的分配方法,这些剩下的小麦全部以□□比例分配。百分之六十按人头数平均分给每个人,其余的再按公分分配。林新泉夫妻都去世了,林姻家便只有她和林卫东每人的30斤,加上徐秀珍一年公分挣的53斤,一共分到了113斤。

林姻决定等九、十月份天气凉爽一些了再开始学着上工,若不行再想其它办法。村里的女孩们在她这个年纪的,不是在上学就是在家里帮着带孩子、干活。农忙时,或平时图好玩,也会有偶尔出去上一两天工的,队长给小孩子一天记6公分。但没人像里的林樱那样,13岁起便和大人一样每天下地里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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