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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那个男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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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梦瑶,一个从小成长在公务员家庭的漂亮女孩儿。

父母虽然称不上是什么大领导,在各自单位手里也捏着“一亩三分地”的权利。

赶上那些年全国推行的独生子女政策,奚梦瑶从小生活在一片安定和谐的家庭氛围中。

无病、无灾、无患、无心事……

虽然没有考上顶尖学府,也上了在粤省内能排前三的大学,连学业都显得顺风顺水。

大学里的奚梦瑶不算最出彩,也不是最差的。

她属于那种谁都能记住这个人,也谁都不会太在意这个人。

别人谈恋爱她也谈恋爱,别人分手她也分手。

无波无澜结束精彩的大学生活。

以奚梦瑶家里的关系和奚梦瑶本身的学习程度,就业考试再次成为一名安定的公务员是必然趋势。

这也是奚爸奚妈的预想。

在常人的生活圈子里,这样的女孩儿可以称作完美的乖乖女。

她这辈子唯一的一次任性逆反,是在选择工作单位的重要时刻发作的。

奚梦瑶突然厌倦了一平如水的生活。

向往起舅舅刘铭善那身帅气的警服,期望当一名英姿飒爽的女警。

这唯一的一次任性,异常的坚持,让一向无波无澜的奚家翻天覆地,

最终在家拒绝参加任何公务员考试的奚梦瑶,在刘铭善的安排下成为派出所的一名辅警,负责内勤工作。

然后又顺利的通过考试成为一名正式的人民JING察,调入市局宣传科。

经过短期的学习适应,奚梦瑶发现她的工作跟自己的期望南辕北辙。

所以奚梦瑶通过母亲再次给舅舅刘铭善传达了压力。

擅长做思想工作的刘铭善跟外甥女做了一次三个小时的长谈。

“刑警队不是一般人能呆的地方,如果你真要去必须答应我三个条件!”

刘铭善说。

“三百个也行!”

奚梦瑶说。

“第一、调进去就决不能离开,不管是自请调离,还是被赶出来,都知道你是我的外甥女,我丢不起这个人。”

“第二、工作中的问题必须听我的安排,不许自作主张。”

“第三、决不能再找JING察做男朋友。”

刘铭善在给奚梦瑶提出了三个条件之后,将外甥女送进了刑警队成为了让赵猛头疼不已的问题人物!

用大黄问赵猛的话来说是:“把这么一只纯洁娇宠的小白兔送进刑警队?老刘是不是脑子坏掉拉?”

“看来你挺感兴趣,那以后这只小白兔的问题都交给你处理……”

赵猛在奚梦瑶正式调职刑警队的第二天,给大黄下达了一个艰巨的任务。

奚梦瑶达成心愿,进入刑警队后接收过三次对 她来说挺像样的任务。

一次是市局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到“国际美食节”现场支援,因为卓霖的意外加入,那次任务执行的很刺激。

二次是谨记刘铭善一少三多的要求,跟着赵猛侦破重案,给卓霖录的口供,让她觉得这个故事是在是太刺激了!

三次就是受命赵猛贴身保护白子琪。

大年三十晚上不在家陪在父母身边,而是在外面执行任务,这还是奚梦瑶平生首次,所以奚梦瑶很兴奋。

开始她还保持着一个JING官的绝对警惕性,将跟白子琪一起呆在她和宋乐乐合租的一栋公寓里。

年轻女孩子总是很容易找到共同话题。

而他们的话题就是卓霖。

开局的话题是奚梦瑶的抱打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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