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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Chrissy对我好。她主动申请和我同一间宿舍,她那时候是18岁,只大我四岁,但是特别照顾我。她甚至为了我学做中餐,还做得特别好。
Chrissy,她是我认识的人里,最光芒万丈的一个,她教会我很多东西。
我的贝斯也是跟她学的,她把我带进她的圈子。
我们一起在Club演出,一起去非洲做支教。
她还带我去跳伞,去蹦极,在认识她之前,我的运动范围不过仅止于跑跑步打打球而已。
她喜欢赛车,爱好跑酷,挑战一切极限刺激。
连旅游都选择大马士革、摩加迪沙这样的‘不作都能死’的恐怖都市。
我跟她分明是南辕北辙的两个人,天知道是怎么凑到一起去做了那么多丧心病狂的事!
这样一个人,简直张狂任性百无禁忌!
可是不论我要做什么,她都会全力支持,她曾经跟我说,Summer,只有三样东西你不要碰:纹身,吸毒,和陌生人做/爱,其他的,哪怕你杀人放火,我都站在你身后。”
程予行听得心惊肉跳,他一个外人,凭这寥寥数语,都能感受到Chrissy惊涛骇浪般的感情,何况桑蒙。
“我真傻,是不是?哪有一个人会这样单纯对另一个人好?后来我跟Frank在一起,Chrissy很生气,那时候我一直夹在他们中间左右为难,直到Chrissy捉到了Frank的把柄,你知道吗?那时候我竟然松了一口气,我竟然觉得我终于不用再苦恼于如何选择了。”
桑蒙自嘲地笑笑。
“Chrissy是她父亲唯一的继承人,她父亲为她选定了一个未婚夫,当时她跟家里闹得很僵,有一次她跟他父亲争吵,说她喜欢女人,我还以为那只是她推拒父亲给出的借口,我甚至同意陪她演一场戏。她自己把这个消息告诉给媒体,有一段时间很多人以为我们出柜。
我后来渐渐意识到不对劲,甚至决定搬离和Chrissy一起同居的公寓,她发现了,向我保证她只是把我当作妹妹。我相信了,我们像以前一样,又共同生活了五年。
可是,在我回国之前,她还是越界了......”
桑蒙的声音越来越低,几不可闻。
程予行环抱着她的手越缩越紧:“不要说了,”他吻着她的发顶,“难过就不要说了。”
桑蒙把脸埋进他的怀里:“我是不是特别自私。”
“不,不是你的错,感情的事没有办法勉强,你不可能因为顾虑她的感受就勉强自己,那才真是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她。”
“她是对我很重要的人,甚至,从亲人的角度说,她是比我父亲更重要的人。可是即使这样,我连半分犹豫都没有,甚至连一个告别都没有,就这样走了。我就是这么没心没肺的一个人......”
“不,不是的,你只是不想再给她希望,你没有办法回应她,就自己离开,不再让她有幻想,你没有错.....不要难过,不是你的错。”程予行温柔地亲吻着她,“蒙蒙,不要这么自责,你不知道我有多庆幸你回来了.....”
程予行脊梁骨都窜起冷意,如果Chrissy不是女人,只怕桑蒙根本没有办法抗拒她。
桑蒙任程予行亲吻了好一会儿,才继续说道:“我小时候的事,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
程予行摇了摇头,他当年调查桑蒙,是从她九岁出国后开始的,所有资料都来自于美国,那时候她叫Summer Sung,以至于直到她回国他才知道她是桑远山的女儿。
“我妈妈生我的时候伤到了身体,不能再要孩子了,我爸爸发家后一直想要个儿子。于是,他就在外面找别的女人。后来我妈妈给我爸爸的食物......我爸爸不会再有孩子了。然后他们就离婚了。
我妈妈恨我为什么是一个女孩子,她觉得她和爸爸之间的悲剧,都是因为我是个女儿。有一段时间,她把恨意都发泄在我身上......”
程予行震惊地看着她!
“我爸爸为了不让她有机会再见到我,把我送到了美国,十几年间,除了给钱,我们父女之间几乎没有什么联系。”
桑蒙竟然笑了:“你看,按照正常的剧本,我是一个自小受过凌虐,爹不疼娘不爱,被遗弃到万里之外的孤女,我应该孤僻地满怀恨意地活着,对不对?”
程予行心疼地看着她,喉头像被烫着,灼得他说不出来话。
“可我偏不要那样活着,连亲人都不能对我好,那我更要对自己好。命不由人,可路是自己选的。自己过好了,就谁都不恨了。
我后来自己分析过,我觉得主要还是因为我智商太高了,你知道我学习有多好吧?智商高的人一般情商也高,懂得怎样对自己最好,不会为难自己......”桑蒙忽然扑哧笑出来,似乎觉得这样自夸很不好意思,“哪,这差不多就是我的全部的前半生了,你呢?你的过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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