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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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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第一次见到你的那一日,我便将你记在心头了。”陆经晨好听的声音响起。

说来也奇怪, 前生只见过清溪一面,可就是这么短短的一面,娇花似的女孩子在他面前没了生气,殷红的血开成了一朵令人触目惊心的花, 让他一直记在心中。

周围是嘈杂的哭喊声、吵闹声,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 躺在自己怀中的姑娘, 没有了不久前俏丽灵巧的样子,脸上变得苍白, 因失了太多血没有一点血色,罗裙上、素手中沾满了血迹和青紫的混迹,鬓发也散开了,几丝如云的墨发盖在她紧闭的眸子上。

怀中的身子渐渐的没了温度,那时的清溪,称不上好看,格外的狼狈,可就这样,给陆经晨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怜惜,他记了她一辈子。

“你可有怪我?” 陆经晨沉默了片刻,终究还是忍不住问道。

除了他去到酆都的第一日, 他们二人曾谈论过这件事, 此后再也没有提及。

“我不怪你。”清溪摇摇头, 面上带着笑意,“这件事与你没有干系。当日新科进士游街,意气风发,好生热闹。人多了,就容易发生意外,这不关你的事情,是我自己的命。”

“那么多人,男的女的,拥挤在一起,互相推搡践踏,一旁守卫的侍卫都难以控制好秩序,没了意识的那一刻,我只觉得好疼啊,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地方是不疼的。后了去到了酆都,那里到处游荡的都是和我一样没了生命的魂魄,有些混混沌沌,有些看起来和常人无异,有些等着喝孟婆汤获得新生。”

清溪陷入了回忆,“我本以为自己会很快投胎,可没想到,这一等就是近二十年的时间。酆都到处都是昏暗暗的一片,除了那些触目惊心的彼岸花,一丝光亮都是奢望。后来认识了孟姐姐,将我对阳世、对亲人的思念减弱了一些,还有落葵也在一旁陪着我。日复一日的,等待着投胎的日子,后来看见了你。”

清溪轻轻一笑,“当时知道你的来到了酆都,实不相瞒,我觉得挺解气的,终于有人下来陪我了。可其实仔细想一想,这件事从头到尾都与你无关,是我不幸出了意外、丢了性命,你不必太过自责。再说了,也幸亏是有你,我才能再次重生,回到阳世,有了这一番奇遇,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陆经晨眸子沉沉的看着她,里面藏了许多东西。

他在酆都待过,即便如他这样好性情的人也十分不适应,更何况是清溪这样一个从小娇养长大的姑娘家,想必她打小就被家人捧在手掌心,掌上明珠一般什么都不缺,本是大好的年华,璀璨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就以为一场猝不及防的意外失了性命,那一年,她才十五岁。

花一般的年纪,困在了暗淡无趣的酆都二十年,接触到的都是死气沉沉的魂魄,若不是清溪一直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她决不会如今日一样乐观又浑身溢着旺盛的生命力。

陆经晨道:“我想着,许是咱们两个前生就有缘分,只不过中途出了差错,所以上天特意让我们在酆都相遇,特意给了我们这一番奇遇。”

“是啊,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现在的结果是好的。”清溪点点头,紧接着又俏皮的添了一句,“孟姐姐特意给了我这玉镯护身,以后我来保护你。”

陆经晨眼底含着笑意,微微的摇摇头,真是个俏皮可爱的小姑娘。

“经晨,你前一世”,清溪浓长的睫毛眨了眨,葱白的指肚紧紧捏着手指的帕子,“你前一世有心仪的女子吗?”

陆经晨温柔的看着她,话语中含着笑意,“ 之前在酆都,你醉酒的那一日,你便问过我同样的问题,小迷糊虫。”

清溪眼睛瞪的圆圆的,“我都忘记了,我那时喝醉了嘛,什么东西都没记着,你快告诉我,你前生有没有心仪的女子?”

“没有,一个都没有。”陆经晨刮了刮她的鼻尖,“这下放心了吧!”

清溪嘴角的笑意忍不住扬起,“放心了。”

原谅她是个心眼小的姑娘,不管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加起来在酆都的那些年,她也算是度过几十年了,可她唯一喜欢的,只有陆经晨一人,自然也想让自己成为陆经晨的那个唯一。

清溪又开了口,“你前世,为何没有娶亲生子?”

“ 没有遇到合适的人,也没有成家的念头,总觉得没有遇到合适的那个人。将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政务上面,积劳成疾,后来年纪轻轻撒手人寰。去到酆都,这冲击着我人生几十年来的信条,我从小熟读四书五经,却从不知晓,原来这世上,还真有鬼神一说。”

陆经晨缓缓的道:“当你出现在我面前,那一刻我激动的不知该如何是好,可我又有些自惭形秽。”

“这是为何?” 清溪有些不解。

陆经晨自嘲的一笑,“你还是以往那样好看,还是如我见到你第一眼见到你的那样灵秀润丽,可我已经老了,二十年过去了,我也快到了不惑之年,眉间有了浅浅的皱纹,不再是当日‘一日游尽长安街’的探花,只是一个沧桑的上了年纪的老人。”

清溪捂着嘴笑了笑,“原来你这是怕我嫌弃你呢,是吧,陆大探花郎!” 她俏皮的拉长了调子,“那你可知我又是如何想的?”

“我想啊,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俊郎君,酆都里这么多鬼魂,一眼看过去就属你最惹眼,还是和当初我第一次见你时一样俊俏。”

陆经晨直直的看着她,听到这话笑出声,“ 我应该庆幸自己这幅皮囊还不错,得了清溪小姐的青睐。”

清溪拍了拍他的臂搏,两人四目对视,笑成一团。

马车继续走在宽阔的官道上面,落日余晖铺洒在路面上,仿佛好像顽皮的孩童偷抹了女子家的胭脂一样,日光也是红色的,有种别致的风采。

“经晨,你娘她会喜欢我吗?” 清溪有些担忧。

陆经晨安抚道:“当然喜欢你,你是她未来儿媳,她不喜欢你喜欢谁呢?”

他们二人此行便是回到临南县,回到陆经晨从小长大的家乡,向他的娘亲说明二人的亲事。

“你娘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清溪有些好奇。

“在我八岁的那一年,爹爹患了急病去世,看病抓药快掏空了家里所有的银子。我爹以前是县城的夫子,开私塾也攒了不少银子,可对小户人家来说,一场大病就能将大半儿家底花光,这话可真不假。处理好我爹的后世,我娘变卖了家产和地契,毅然决然带我去了村里,她平日接绣活为生,养活了我们母子二人。”

陆经晨又道:“我本想退学找个活计补贴家用,平日温婉贤淑的娘亲却因此事发了火,她和我爹最大的心愿就是看到我成才,变卖家产的那一笔银子也是为我读书而准备。娘她很辛苦,我能做的就是努力的读书,不让她失望。平日她连吃顿肉都是奢侈的,却在我身上格外大方,女工费眼,她的眼睛也有些不太好使了。若是没有娘亲的坚持,绝不可能有今日的陆经晨。这一生,我欠了母亲太多。”

清溪也有些触动,“你娘很疼爱你,你也是她的骄傲,等这次回去,咱们将你娘亲一起接到云城,到时候好好让她享享福。”

“好!” 陆经晨唇角扬起,他会好好对待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一个是辛勤抚养他长大成人的母亲,还有一个,便是他要携手一生走下去的姑娘。

过了大半个月,终于来到了临南县,接着就朝村子里走去,约莫着有大半时辰的路程,来到了村头。

她和陆经晨下了马车,村头的老少赶忙围上来,热切的招呼着他们二人。

“经晨,咱们的探花郎回来了”、“瘦了,又瘦了,在云城要好生吃饭歇息,照顾好身子”、“呦,好俊俏的小娘子,看来经晨家要有喜事了”......

虽和这些人素未谋面,但清溪一点也不认怵,看的出来,这些村人是没有恶意的 。

她同样的回应着,大家伙说一句,她答一句,众人簇拥在一起朝着陆家走去,清溪嘴甜会称呼,又没有大家小姐的脾气,短短的一路上,这些村民对她的印象很是不错。

“陆婶,快出来,你家经晨带着姑娘回来了。” 人群中不知那位吼了敞亮的一嗓子。

不多时,院子的木门吱一声打开,一个上了年纪的妇人小跑着跑出来,满脸都是抑制不住的喜色。

“娘,慢点,儿子回来了。”陆经晨赶忙迎上去。

陆母拍了拍他的手,仔细端详着,“回来就好喽,娘就放心了。” 她的目光又移到清溪身上,眼前一亮。

陆经晨又对她介绍着:“娘,这是清溪,这次儿子带着她,回来见你一面,将你一起接到云城。”

“好标志的姑娘,快进屋。”陆母祥和的对着清溪笑道,很是满意,热切的招待着清溪,“你们抽空回来见娘一面,娘就满足了,去云城干什么,娘在村里住了这么多年,去别的地方不习惯,你们啊,在云城好好过日子就行,别挂念娘。”

“陆婶,孩子们有这份心,你就别推脱了,你操劳了这么多年,也是时候跟着经晨一起享享福了。” 一旁的村民们赶忙劝道。

清溪挽着陆母,“是啊,婶子,咱们一家人去云城和和乐乐的生活走一起,多好。”

和围在一起的村民说了几句话告别,陆经晨他们三人进了屋。

院子的地方不小,收拾的井井有条,地面上也很是干净,灶台上几个粗瓷瓶里插着几枝娇艳的海棠花,虽不是多么华丽,给人的感觉却很舒适自然。

陆经晨之前在云城时便给陆母写了家信,信中提到了清溪的情况。

陆母赶忙端上来糕点果子茶水,“赶路辛苦了吧,待会烧热水沐浴去去乏,好好歇息一番。你们先做着,娘去给你们做饭去。”

陆母没说几句话,就赶忙去到灶房忙活。

陆经晨和清溪拦着她,“婶子,您坐着,今个这吃食啊,就由我和经晨来鼓捣。”

陆母哪可能真的撒手不管,儿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她可是能多和儿子待一刻是一刻,她乐呵呵的笑道:“行,那我给你们烧柴,今个老婆子我可享福了。”

陆母仔细的问了他们二人云城的情况,问了陆经晨官场上的事情以及生活起居,也向清溪打听了她父母二人的身体情况。

灶塘里火焰炽热,看着陆经晨和清溪配合着鼓捣吃食,陆母不禁有些眼红,如今儿子有了好前途,还有了一个这样温柔贤淑的儿媳,她这一辈子最大的心愿算是满足了,待百年后去到地底下,可以不用愧对经晨他父亲。若是自己老伴儿可以看到这一切,也应当很是欣慰。

“娘,吃饭了。” 陆经晨这一声将陆母从思绪里拉出来,她不着痕迹的擦了擦眼眶,“好,娘就来了,你们当心点,别烫着手。”

欢声笑语充满在屋内,将所有的孤寂都赶走,以往总是她一人的屋子里,此刻格外的热闹,陆母心情好,连米饭都比以往多吃了一碗。

之前推辞不去云城,是为了怕给儿子增添负担,也怕儿媳嫌弃她一个老婆子,可如今,看着陆经晨和清溪,陆母知道是自己多虑了。

清晨叽喳的鸟叫声响起,清溪推开门,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气,扑鼻而来的气息中掺杂着自然的草香木香,让人整个身子都舒坦了。

吃过家常小菜,陆经晨带着清溪来到交好的邻居家,送上早就准备好的东西。

在陆经晨没有担起这个家之前,他们孤儿寡母的,不少依仗村中这些邻居,这些恩情他都记在心中。

还有一件事,便是他和清溪的亲事,赶在回到云城前,先在村子里举办一次,等回到云城后,再补办一次。

这些婶子们看着陆经晨,“想当初经晨跟着他娘来到村里不过是个小萝卜头,一晃眼的功夫,经晨也要娶亲了,记着好好待你娘,她这一辈子可真没享过多少福,一个妇人撑起了家,还供出来一个探花郎的儿子,太不容易了。”

“母亲她不容易,我和清溪会好好待母亲的。” 陆经晨如是道,清溪也在一旁跟着点头。

拜见完交好的村民,清溪走在乡间小道上,好奇的四处打量,她打小在云城内长大,去过最偏僻的地方也不过就是郊外的那些庄子,这还是第一次见识到村子的全貌。

不算宽阔的乡间小道两旁尽是青葱的杂草和不知名的野花,时不时几只一窜很远的蚂蚱和飞舞的蚊虫,路面的果树上挂着红红的柿子,像一盏盏光亮的小灯笼,散发着甜甜的果香。

不远处是片片的麦田,地里面的麦子有了半尺高,另一边是一条条的菜地,里面种着各色应季的蔬菜还有豆子,蜂蝶在里面追逐嬉闹。

举目望去是青黑的一片,那是村子的后山,上面有厚厚的落叶可以当做肥料,枯草枝干可以用来烧柴,还有雨后层出不穷不停冒出头小伞似的蘑菇,挖了满满的一竹篮,回去又是一道好菜,或者拿去县城里卖到酒楼也能有不少银子。

青葱的树,夕阳的余晖,地里劳作的村民和耕牛,一切就像一副山水画中的场景。

“经晨,你小时候最喜欢做什么呀?”

“小时候?”陆经晨仔细的思考了一下,“小时候最喜欢和村里的小伙伴一起去后山抓知了烤着吃,还有这些木桩里都会有一种黄色蠕动、大拇指般长的虫,烧着吃可香了。有时也会下水去摸鱼,带回去熬汤喝。”

陆经晨语气有丝怀念,“ 以前的日子虽清苦,可现在回想起来,都是好的。”

清溪脸上带着笑意,“ 嗯,我也喜欢这里,待日后老了,咱们可以回到这里住一段时日,落叶归根。”

两人没有目的的漫步,清溪随意望了一眼,看见一个双眼有些呆痴的妇人,直直的看着那棵青翠的柏树。

陆经晨带着她走上前,“张婶子,快要天黑了,明日再来这里,好不好?”

陆经晨口中的张婶子,听到声音呆愣愣的抬起头,端详了片刻,嘴角露出一点笑意,似是认出了陆经晨,冲着他点点头,然后颤颤巍巍的朝着家里走去。

陆经晨一直跟在她身后,看着她进了家门才放心。

“这位张婶子,也是个可怜人。”陆经晨对着清溪道。

“张婶子前半生的遭遇和母亲一样,丈夫逝去,张婶子的夫君比她年长十五岁,她不顾家人的反对,嫁给了年长她许多的张叔,婚后二人浓情蜜意,不到半年就有了儿子,后来又陆续又了儿女。可惜年纪的差距在这儿百褶裙,金银难买寿命,张叔早早的抛下了她离去。”

“打那以后,张婶子精神就有些不太好,难以接受老伴儿离去的噩耗,每日来到这里,望着那一棵柏树。”

陆经晨抬起手指指了指,“柏树下葬着的就是张叔。这一晃眼十几年过去,张婶子的精神比以往好了许多,可她还是每日都会来这里坐上一会儿,好像张叔从未离去一样。”

清溪不由得有些唏嘘,“ 对于相爱的两个人来说,一方天人永隔,对另一方来说是最大的折磨。这世上除了感情,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围绕着我们,可有时候,不管过去多久,都难以冲散心头的伤感。张婶子是个痴情人啊,君生吾未生,君老吾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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