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霓虹竞艳(1/2)
韩复挑了两首歌:一首是叶瑾的《疯子说》,他打算跟他合唱,冰冷的电子风格,不知道能翻什么新花样,但叶瑾一直颇看重这首歌;一首是前辈陆典的《下一个末日》,大家都耳熟能详,也适合他一个人在舞台上声嘶力竭,大不了最后总能大合唱,气氛不会差。
至今韩复都不明白,叶瑾处处针对他,何以还要拉他作嘉宾。他试着跟叶瑾磨合一下,意外发现除了言语交流之外,其余一切既不艰难,更不尴尬。一下午很快过去,叶瑾玩得很尽兴,脸旁的发尖垂着汗水,显得他下巴更尖。他心情好到能在小冰箱里多摸一听可乐抛给韩复:“喝吧!没加料。”——韩复头回注意到那个小冰箱时,他分明言之凿凿说就算韩复渴死也不打算给他。
韩复踌躇一番,还是说了谢谢。
“跟我讲讲你的故事吧!”叶瑾抓了抓刘海,仰起一截脖颈。这是他的粉丝最喜欢截取的动图动作之一,他现在用它来对付韩复,“你这人看上去也挺不容易的。”
韩复皱起眉:“你要做什么?”
叶瑾说:“就当我喜欢从痛苦里获取灵感——当然是别人的。”
“什么发言,”韩复刚喝下一口可乐,差点被这话呛住,“……这么中二,你是会被打的。”不说不觉得,他现在觉得当日被叶瑾一拳锤过的腹部又开始隐隐作痛。怎么就开始愉快地闲聊了呢?他擦擦嘴角,有点茫然。从某个时候开始,一切微小的人际关系变动对他而言都可能是一种地动山摇。这个时候才听到叶瑾说:“当然是有好处的,我也给你讲讲故事作为交换嘛。”
韩复冷笑:“我对你的故事没兴趣——”
“当然是讲方檀的,”叶瑾打断他,“我?清清白白,白纸的白,白莲花的白。 ”
韩复“操”了一声。
他的故事有什么好讲呢?连他如此渴望功成名就的人,都无法再将自己的故事编排成足以为歌曲注脚增色的传奇。一个地级市,因为意外地保留几间老唱片店,因为升学的门径并不令人意外地极窄极险,从而变成——也只能是他梦开始的地方。母亲是他摇摇欲坠而歇斯底里的依靠,十六岁,那女人随姐妹南下,和他的父亲一样成为银行账目里的一道数字,不同在于象征母亲的数字每年刷新,象征父亲的却永远停留在二十万,据说作为一笔死亡赔偿金而言尚不算菲薄,于是他父亲的一部分(或许正是那断裂的脊椎)转生为他人生第一把吉他的琴颈。先是在省城的酒吧,从服务生到歌手,然后被煽动,执意将顾客的哄笑视作一种夸赞。韩复开始写歌,地下室里手机录下demo,寄出去,很难说善意的回绝和明白他的热望后摸在他屁股上的手哪一个更让韩复无法忍受。有一天他偷了老板的摩托,骑到水库旁。在那里他伫立许久,芦苇和水面都一如既往地反着白光,他从前有时也路过那里,但只有在那一天,觉得同它们的距离可以近、更近。腋下于是不断冒出汗水,黏着他的衬衫。他想继续往前的时候手机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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