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套的开头(1/2)
十五年前的七月二十八号,董源抢劫、殴打并猥亵了时年二十岁的刑丰年,致其死亡。
死者是我哥哥,一个不怎么说话的好人,没活成“老好人”就没了。犯罪地点是铁道边上一处废弃空地,我们白天经常在那里踢球,离我家走路大概八、九分钟。死因是哮喘引发的窒息,轻微哮喘,即刻停止行凶让他喘一会就没事了。但董源没有,他用胶带把我哥的嘴封上了,完事以后就把他丢在那里。至于剧烈挣扎,董源说他误以为那是高潮。
这不是个好故事,可我家就摊上这样的故事。故事里我是倒霉弟弟,被没当回事的父母派出去找他,找的时候也不上心,活该留下一辈子的心理阴影。我父母是自责的受害者父母,以为那天只是很普通的一个晚上,儿子出门前也没说再见,结果再也没机会说了。董源是犯人,兼具一切坏人的特点,坏得没法洗地的那种平面反派。
老耿在这个故事里的身份是一个重要的局外人。他是尸体第一发现者,被我堵在现场。他不是我们那儿的人,我也没见过谁背着大包晚上来我们这儿溜达的,所以我下意识地拉住了他的手,沾了一手血。很多年后我才明白他大概是先试探过我哥的生命体征,确认没救了才想走的。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跟我去找警察,有人受伤了”。
那个时候我清楚地听见自己脑子里有根线断了。
这个可疑人士说自己只是去拍火车的,那个大包里也确实有一个看起来很专业的相机。他那时候还不是老大,刚入行没多久,可就是比狗还稳,被我拉住之后当机立断就留下来了。要是逃掉的话也许还真说不清楚,但我碰巧抓住了他,也就给他作了证。他身上没有血迹,没有作案工具,也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处理干净。他还提供了关键线索,说他在案发现场附近目击到一个看上去有点瘸的人。于是他成了站在证人席上的那个人,在故事里有了不可或缺的位子。
凶手其实很快就被抓了。有点瘸的流氓我们那里正好有一个,就是董源。他有过强奸的记录,不过受害者家里嫌丢人,那个姑娘也有点智力问题,董源娶了她就没事了。我家附近的小姑娘都被家里嘱咐过要小心,谁也不敢在晚上乱出门,但是小伙子就没那么上心了。我哥那天是去给他同学送书,他说小姑娘晚上出来不安全,也不远,他给送过去就回家。我妈当时在做饭,红烧带鱼,她还喊我哥顺带买瓶醋回来。后来她无数次说后悔,她说她以为男孩子不要紧的,说她觉得男孩子晚点出门没什么的。真的,我原来也那么以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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