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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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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花哪儿想到陈丽华会这么不要脸, 但是她已经不敢在老爷子面前再整什么幺蛾子了, 只能怒火冲天地给了陈丽华一块五, 让她不要去给老爷子告状惹事了。

这件事儿之后,马红花也再不敢随便给王莲花买东西了,因为只要一买东西, 陈丽华肯定就会如粘人的虫子一样,粘着她, 不给她一样的东西或者钱, 她是绝对不会松口的。

另一边冯静语可没这么多事儿, 她带着孩子们优哉游哉地赶集,遇到便宜又不需要票的东西, 就给孩子们买,跟个大款似的,让周围的人很是羡慕。

一人拿着一小包爆米花,卫红领着孩子们回了摊位, 不过她一转身就去了一个卖男装的摊位上,和那个摊主说了老半天的话,才拿回来一身衣裳。

笑眯眯地把衣裳递给隋军戎,冯静语说:“给你的, 以后上班怎么都得有一身像样的衣服穿。”

隋军戎看着这身简单的黑色中山装, 问道:“我们不是没有布票吗?你怎么买的?”

冯静语得意一笑:“凭我的本事,不要票也照样能给你买衣裳。”

其是冯静语看中的是上次就注意到的夹克, 然而夹克太贵,而且要两尺布票才行, 所以她只能和人家摊主说了半天,多花了点钱买了这身中山装,当然,冯静语不会告诉隋军戎这中山装其实是她的第二选择。

隋军戎高兴得笑起来,眉眼弯弯的样子,仿佛这个男人的脾气可以永远这么好下去。

孩子们也高兴得厉害,他们吃着爆米花,乐滋滋看着赶集的人群,似乎忘记了这年代的艰辛和时常被饥饿笼罩的痛苦。

因为这个村子离西里堡不远,所以一点来钟,收了摊之后,他们一群人便都没有骑自行车,溜溜达达地回了家。

回家后,李美玉已经做好了一顿香气扑鼻的饭菜,而孩子们则一窝蜂给她分他们手里的爆米花。

一家人其乐融融,如果不是知道这一家的情况,谁都不会猜到秀梅并非这家人亲生,也不会猜到李美玉跟这一家人也完全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他们坐在门廊下,笑着谈论着今天的饭菜,幸福在他们脸上洋溢。

吃过了饭,孩子们都出去玩了,李美玉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冯静语和隋军戎在屋里坐着学习写字。

隋军戎的字非常潇洒,力透纸背,每个字都写得仿佛一棵劲松,身姿笔直,遒劲有力,可冯静语的字却歪歪扭扭,乱七八糟,大小不一。

隋军戎看着那些歪歪扭扭的汉字,默默吞下心中“这都是些啥”的吐槽,微微一笑,说:“你已经写得……很好了,但是需要多多练习,这十个字,你每个写二十遍,写完之后,我考考你之前学的那些。”

“二十遍?”冯静语小学生一样,惊讶地说。

隋军戎微微一笑,生怕听到她的反驳,点点头,立刻开门走了。

隋军戎走后,冯静语也微微一笑,毕竟她是个“不识字”的,所以一开始这些字绝不能写好了,所以她一直是怎么丑怎么来。

反正隋军戎也不在,冯静语便把本子一放,自己躺到床上听收音机了,收音机里放的是田连元的评书《隋唐演义》,刚好说到三挡杨林这一段,冯静语躺在床上听得有滋有味,在这个没有电视、电脑、手机、电话的年代,人们最好的娱乐就是听评书连载了。

现实生活中,冯静语从来没有听过评书,可突然这么一听,冯静语发现评书真的很有魅力,评书人凭借语言、语调、语气,就能让人感同身受,眼前甚至好像就有这么一个完整的画面,让人欲罢不能,而在最关键的地方,田连元先生的评书戛然而止,让冯静语急得恨不得立刻到第二天,赶快听到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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