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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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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看神经病一样看着自己的爹和娘, 卫红冷冷地问道:“你们在干嘛?”

冯静语一把推开隋军戎, 干咳了好几声说:“咳咳, 没什么,就是抱抱你们爹。”

卫红继续冷冷地说:“娘,你以为我们是傻子吗?”

冯静语:……

李美玉哈哈笑着说:“行了行了, 知道你们俩感情好,等搬到新家之后, 你们俩一屋, 我一屋, 卫东一屋,秀梅和卫红一屋, 这样行了吧?反正房间也充足对不对?”

冯静语刚要反驳,隋军戎温润的声音响了起来:“本来我也是这么打算的,就是被子不够。”

“我有钱也有票,过了夏收, 我去买二十四斤棉花,八斤厚的被子,我去做四床去,这样就行了吧?”

隋军戎点点头:“行了, 到时候就不怕没被子盖了。”

卫东笑嘻嘻地说:“奶奶, 我一个屋睡觉,就可以在床上打拳了, 现在睡觉我都不敢动弹。”

秀梅也高兴地说:“就是就是,现在我们这个炕睡得太挤了, 还有卫红姐睡觉一点都不老实,我总是被她弄醒。”

李美玉把秀梅拉到自己身边,边给她量量腰身,边期待到:“以后咱家可就是全村最富裕的家庭了,大平房,上头还能晒东西,被子也足够盖,以后你们也能上学去,是不是很好?”

卫东、卫红、秀梅都跟着点点头,隋军戎看看冯静语也低声说:“以后我们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过段时间我看看能不能搬去县城住。”

冯静语此刻脸其实还是红的,她设想了一下去县城住的情况,还是摇摇头说:“去不去县城我倒是觉得无所谓,但是如果能去市里,我肯定愿意的。咱们骄阳县县城其实没什么东西,而且学校跟咱们村里小学也差不多,那里的老师好像还不敢教课,一教课就要被批·斗,所以小学这几年,我宁愿就待在西里堡,还能跟老师学点东西,而且去了县城我估计找不到工作,那里找工作要县城户口才行,可在咱西里堡,我至少还能搞个副业,收入而且还很可观,所以在你真的调去市里工作之前,咱们就别想这些事儿了。”

冯静语说得没错,现在的骄阳县县城,虽然经济上确实比农村好一点,可到底还只是个小县城,无论哪个方面都算不上多好,然而市里就不一样了,各种建设都相对而言比较好,学校也正规,如果孩子们想要学点别的东西也有地方可以去,而且市中心的就业机会也比较多,暂时冯静语还没有离开西里堡的打算。

说起来,大概七六年左右,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差不多刚好是几个小孩小学毕业之时,到时候孩子们升入市中心初中,而后八二、八三年左右考大学,这对他们来说应该是最好的一条路了,只是在这之前,七六年左右,他们得真的能进市中心才行。

隋军戎也了解了不少县城的情况,所以他也赞同冯静语的想法,说:“也是,小学毕业之后,我们再看看能不能搬去市中心吧。”

卫东、卫红、秀梅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骄阳县县城了,在他们的印象里,市中心差不多就和骄阳县县城一样,所以他们也没怎么期待,只是李美玉挺期待地说:“住楼房吗?我听说人家住在楼房的人,都没有茅房的,说是屎啊尿啊的随便一冲就没了,家里可干净了,不知道我这辈子能不能真的住上一住呢。”

农村人觉得楼房是一种非常高级的东西,他们一辈子能接触到的最好的房子就是平房了,就连瓦房他们都觉得是绝好的房子了,对于楼房,大多数人是想都不敢想的。

冯静语坐到炕沿上,给李美玉把毛线缠了缠说:“你放心,我们有一天一定会离开西里堡,搬去市中心,到时候你会享你从来没享过的福,吃你从来没吃过的好东西,大娘,你安心等着吧。”

李美玉笑眯眯地继续织毛衣了,冯静语则给隋军戎把饭菜热了热,让他坐到门廊下边吃饭。

天已经黑了,冯静语在饭桌上点了灯,怕隋军戎一个人吃饭孤单,便坐到他对面偶尔吃个花生算是陪着他。

“今天县革委会都干啥了?”冯静语随意地问道。

隋军戎边吃饭边慢慢悠悠把革委会今天发生的事情说了,最后他犹豫了一下说:“静语,我可能要站到姚多福一边了。”

冯静语继续吃着花生,随意地说:“你看着办,没事儿,相信你自己的判断就行,我一直觉得你耿直又过于善良,不过渐渐地我发现你其实挺睿智的,所以你大胆地做你想做的,就算被撸下来了,最多回来继续务农呗。”

心里暖洋洋的,隋军戎只觉得这辈子能遇到冯静语这个老婆真的值了。

嘴角往下落了一点,隋军戎抱怨到:“革委会的饭菜一点不好吃,今天的绿豆汤就跟绿豆水一样,土豆丝一点都不脆,再炒一下都要成土豆泥了,但是馒头很好吃,热乎乎甜乎乎的,一定是最好的富强粉做出来的。还有,今天我吃到了姚主任媳妇儿做的丝豆子,可好吃了。对了,我今天还见到一个黑市,不过一开始我不知道那是黑市,还差点因此抓了一个人,离开的时候,我偷偷问了,那里卖什么的都有,下次你要是有想要的东西,我去偷摸给你买一点。”

这时代太残酷了,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虽然政府严厉打击投机倒把,可很多活不下去的人能怎么办?只能偷摸卖点东西买点东西,勉勉强强能活下去就行,毕竟这个时代是连乞丐都没法随便当的时代,人们一个比一个穷,同一个区域的都差不多生活条件,真过不下去的,只能饿死,想要去其他富裕一点的地方要饭?火车站、汽车站那些人会先把你打个半死,再给你扔回老家,所以穷苦人真的连乞丐都没法当。

正是因此,每个地方都有这么个所谓黑市,农村人卖点鸡蛋啊打来的野物啊之类的,城市人有点多余的粮票也能这样花出去。

当然也有专门干投机倒把生意的,只要他们别太过分,稍微有良心一点的革委会并不会专门抓他们,毕竟其实他们自己有时候也想买点自己需要供销社又没有的东西。

“行,你回头看看那些干货,比如香菇、木耳、粉条什么的,看到了就都买点回来,还有调料,大茴、小茴、香叶什么的,也都捎点回来,还有白酒,遇到就多买两瓶,孩子们都喜欢吃肉,弄回来给那些肉去去腥味就行。”

其实农村有很多可以吃的东西,比如泥鳅、河里的贝壳、螺丝等等,但是因为人们没多少调料,大多数的烹饪方法也都是蒸或者煮,家家都很久见不到点油星,在这种条件之下,人们也不会去专门想怎么才能把这些腥乎乎的东西做得好吃,可是如果调料齐全,那就不一样了,冯静语能把什么都做成美味。

隋军戎一听能吃到好吃的,立刻目光闪闪地回答:“好,我知道了,你等会儿给我列个单子,我保证全都给你找到。”

冯静语看着这样的隋军戎,摇摇头,笑了。

吃过饭,冯静语没让隋军戎洗碗,他这一天也确实够辛苦了,隋军戎却不舍得离开冯静语似的,蹲在大盆边看着冯静语刷碗。

冯静语很是无奈,可却不想让他离开,便这么任由他看着了。

不一会儿,冯静语的锅碗便洗刷完毕了,她擦擦手,准备进屋,可进屋之前,隋军戎却突然拉住了她的手。

冯静语回头,接着手里就多了一个凉丝丝的东西。

低头看去,冯静语手里竟然是一个浅蓝色流云样式的发卡,那发卡看上去其实质量在后世来说根本算不得好,可在这个时代却是极好的东西了,而且上面的花样不是什么蝴蝶啊、梅花啊之类的东西,是很少能见到的流云,低调却不失气质。

隋军戎脸上笑容依旧,但是冯静语分明觉得他好像有几分紧张:“我看你前边刘海总是落下来,有时候老碍你事儿,刚好今天经过供销社,我就去看了一眼,不知道你能不能用。”

手心里的发卡本来冰冰凉凉的,可是冯静语却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发卡热得发烫,烫得她的手都有些发抖了。

眼前的男人帅气俊朗、温润如玉,笑起来的模样让人如沐春风,他从来不生气,会认真帮她干活,会在她觉得独自奋战的刹那,坚定地站在她身边,会把孩子锻炼得没人敢欺负,会觉得她难过时,轻轻从背后抱住她,会轻轻亲到她额头,还会惦记着她总是落下来的刘海,为她买一个漂亮的流云发卡……

“怎么了?不喜欢?要实在不喜欢我去给你换那个蝴蝶的?”隋军戎看冯静语盯着发卡不吱声,莫名就有点心虚,可是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心虚什么,说起来,他好像一直有点怕冯静语,这种怕一开始是害怕被最亲近的人发现自己的身份,后来却渐渐变了质,他喜欢上了媳妇儿,可是媳妇儿好像不怎么喜欢他,难道冯静语一直喜欢原来的隋军戎?

一瞬间,隋军戎不高兴了,非常不高兴!哄不好的那种!

冯静语的视线慢慢从发卡转移到隋军戎脸上,不管他此刻到底是什么心思,冯静语翘起脚跟,亲到了他唇上。

第一百零一章:

一瞬间仿佛眼前的一切都明亮起来,隋军戎只觉得唇上的触感柔嫩软滑,好像果冻般可口,而靠在自己身上的冯静语,仿佛一朵娇艳的玫瑰,香气袭人,让他头脑都开始不清楚起来。

大手伸出,隋军戎抱住冯静语,不让她后退,原本蜻蜓点水的一吻,被他加深成一个缠·绵悱·恻、冯静语想要挣脱都挣脱不掉的深吻,最关键的是,隋军戎还不想停,希望能一直这么吻下去。

开门声骤然响起,冯静语猛地推开隋军戎,根本来不及反应的隋军戎,就这么被冯静语从门廊上推了出去,门廊后面是一个台阶,台阶下方就是院子,而隋军戎已经忘记自己身为特种兵的敏捷和机警了,被自己接·吻的对象猛地推出去,隋军戎后退两步之后,“啪”的一声的摔到了院子里。

卫红头一次见隋军戎这么狼狈,在一旁哈哈笑得不行,“爹,你怎么摔到了?一共就一个台阶,你退一步就完了,哈哈哈,太好玩了。”

身为隋军戎亲闺女,卫红自己笑不如全家一块笑,于是她回身一招手,喊道:“哥,秀梅,奶奶,快来看,爹摔倒在院子里了。”

卫东、秀梅立刻跑过去看隋军戎情况,隋军戎拍拍身上的土,站起来,对三个捂着肚子笑得疯狂的孩子说:“你们三个小坏蛋,过来和我打架。”

仨小坏蛋一窝蜂冲了上去,接着就被隋军戎狠狠虐了一番,而隋军戎撂倒仨孩子之后,也不管他们,直接走到冯静语身边,看着她许久落不下去的潮红,小声说:“那什么……我刚才……要不,你揍我一顿?你不要生气,我……”

身为一个全部精力都用在了训练上的特种兵,隋军戎前一世从来没谈过恋爱,唯独喜欢过一个女性还是小学时候他的班主任老师,至于那到底是不是一种男女之间的喜欢,隋军戎都确定不了,来了这个世界,突然喜当爹的他在一开始的拒绝之后,却愈发喜欢起来,最重要的是,他媳妇儿特别好,无论哪里都好。

隋军戎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什么时候喜欢上冯静语的,在一开始的好奇之后,隋军戎渐渐发现冯静语爽利的外表之下,其实有着一颗可爱而柔软的心,所以便想保护她,想要给她更好的生活,想把自己的一切都送给她。

他一直以为自己可能永远得不到冯静语的回应了,可是今天媳妇儿的一个吻让他失去了理智,所以这一刻,他真的找不到理由为自己解释和开脱,因为他就是喜欢冯静语。

说起来,冯静语其实比隋军戎还要单纯,她的坚强只是用在生活上,因为前世她是孤儿,如果不坚强,那么光外边那些“野崽子”的嘲笑声就能把她淹死,可是在感情方面她又有点太过青涩,她从小就觉得自己如浮萍一般漂浮在世界上,所以她拼了命地想要买套房子,至少自己有个落脚的地方,这个地方绝对不会抛弃她,在买房之前,她也不允许自己谈恋爱,然而房子买了,她却死了,所以她依旧不知道恋爱是什么滋味。

来到这个世界,她才算是真真正正接触男人,她试着去了解隋军戎,试着让自己温柔一些、通情达理一些,这个过程中,冯静语渐渐被隋军戎吸引,虽然冯静语总对自己说隋军戎是个大傻子,可是心里冯静语却知道,隋军戎是个内心柔软的男人,他把她放在了他人生的首位。

既然心动,既然两情相悦,冯静语也觉得矫情起来没意思,所以刚才那一吻过后,冯静语羞红了一张俏脸却没有离开,只是等着隋军戎,准备和他说两句话。

此刻隋军戎就站在自己身边,目光有点心虚有点担忧,又有点期待,冯静语给了他一个淡淡的微笑,低声说:“夫妻间,不用这么别扭。”

隋军戎愣了一下,才想起他们是夫妻。

冯静语接着又红了脸,低头说:“以后这些事也不是不可以做,但是不能被孩子们看到,得注意影响。”

隋军戎看着面前满脸通红的冯静语,一时间只觉得胸腔里鼓噪着无尽的幸福和快乐,他以为他是单相思,但是好像媳妇儿也喜欢自己呢,这让他狂喜到想要出去疯跑两圈,否则无法压抑住自己这种想让所有人知道的兴奋来。

冯静语不想矫情,可是到底没谈过恋爱,所以她想了半天,又小声加了一句:“亲亲抱抱可以,不可以做那事儿,我不想生孩子。”

隋军戎微微歪头,说:“可是我们不是买套了吗?”

冯静语抬头,一拳头打在隋军戎肩头,色厉内荏地说:“我说不行就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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