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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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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钱别是李雷厉生前的挚友,就在李雷厉死的那一天下午,他还和李雷厉在河坝品茶。

两人也回首过从前,也戏说过未来。李雷厉说,他想膝下儿女成群。钱别一直知道李雷厉那些破事,但是他和李雷厉的朋友之情是靠利益维持的,自然不会去戳李雷厉的痛楚,只是默默听着李雷厉的宏伟蓝图。

可没想到这样的人,最后被情夫给打死了。世事难料,如果当时李雷厉没有为了面子而单身前往,或许还能留下一条贱命。

李雷厉说回头请他吃饭,这个饭,看来只能欠一辈子了。律师的手捏成拳头,在遗书上轻砸了一下,到底朋友一场,心里难免唏嘘不已。

他抬头环视在场的一圈人,这里有私生子有情妇还有原配的孩子,钱别目光最后停留沈木上。他一直觉得这孩子可怜。

李雷厉这生就是个笑话,管不住自己的身,管不住自己的性命,也是活该落得这个下场,只可怜这个孩子。李雷厉只留了百分之五的股份给他。

沈木听到后默不作声,李氏那个破公司他也不需要,他不喜不悲,转身准备走的时候,被一个小孩拉住他的袖子。

那个小孩就是杨圣,他也是才发现原来之前那个小哥哥真的就是他的哥哥:“小哥哥。”

沈木不讨厌他,“怎么了?”

“我不要公司,我把公司给你好不好。”杨圣稚嫩的声音在房子里回荡,挎着包的杨光花冲上来拎着杨圣问,“你在说什么胡话,你爸留给你的东西你怎么可以不要?”

杨圣哭得像个小花猫:“我不要,我不想小哥哥恨我。”

“不恨你。”沈木说。

这孩子活不长,沈木知道。他到底是高看了自己,没想到在另外一个地方,自己的修为大大受限,那一车人没能救下来不说,就连这个孩子也不能限免。如今命格有损,大约还有三个月的活路。

这孩子的灵魂是少有的至纯,沈木想起魔君死前的叮嘱,在小孩眉心一点。

杨圣听到脑海里闪过一段话:你命格有损,时日无多,若是想再寻生机,可拜入我门下。若我不死,则保你不死。多年以后,我会带你去另外一个世界。你可以接受,亦可以拒绝。

杨圣怔怔地望着沈木,曾经消失的记忆一下子涌进脑海。

那一天,公交车坠入水中,那一天,他以为自己会死,是这个小哥哥救了自己。

原来,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难怪每次看见他,心里都会涌出无限的感激。

沈木用灵力传音,其他人听不到,也看不出什么端倪来,杨圣下定决心点了点头。他愿意,愿意离开这个世界,和小哥哥一起。他在小哥哥身上,感受了从未有过的安心。这种感觉,无论是他的妈妈,爸爸,亦或是姐姐,都不能带给他。

他要离开这里。

他要活着。

沈木走了,杨光花看着遗嘱上留给杨圣的遗产,怔住了。她其实挺喜欢李雷厉的。

她平日的梦想,无非就是能有闲钱打牌。她之所以想让自己儿子当上总经理,也不过是想有更多的钱打牌,这个梦想一下子成了,她心里不知是高兴多一点,还是悲伤多一点。

李若慎和杨默默对视了一眼,无喜无悲。李雷厉起码还留给沈木百分之五的股份,却什么东西都没留给他们。

杨默默忽地笑了。

真好,那个人不是她哥哥。

沈木原本估计的是杨圣还能活一个月,没想到几天过去他就得到了杨圣去世的消息。

杨光花掉了几颗眼泪,转眼间将公司交到杨默默手上,挎着她新买的香奈儿包召集她的牌友,搓麻将。杨默默接手公司,从曾经的小职员一跃为总经理,公司闹腾了一番,在冉家注进一笔钱以后,公司恢复从前的运转,快速发展,这其中当然也有李若慎的扶持。

杨默默和李若慎的感情十分古怪。他们谈话内容除了工作,并没有其他东西,但两人都能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不一般的情愫。李若慎大约明白了,上天让他重生一次,也许是想让他重拾这段感情。可是他一直没敢开始。

杨光华和她那群牌友打牌,心越来越大,最后欠下几千万赌债。杨默默为了帮她妈还钱,变卖了股份。其实不用这个方法也可以筹钱的,但是杨默默感觉很累,自从小圣死了以后,她就感觉妈妈对她更是莫不在乎,只是为了从她身上索取钱财而已。她将股份卖的钱转给妈妈,自己留了二十万开了个小店。李若慎见她一走,丢下一封信,开始了他的人生征途。

重活一世,李若慎觉得他不应该只局限于这里。他去过很多地方,去西安看过秦始皇兵马俑,去四川看过大熊猫,去西藏的布达拉宫虔诚祭拜过。踏过江南的雨,踩过西北的沙,捧过北方的雪,爬过南方的山。刚开始他拍照的技术很渣,评论下面人们都说他拍的是一团狗屎。但随着他走过的地方越多,他的拍照技术越好。

杨媛媛默默点赞。

有一次,李若慎去青海湖玩,拍了一张照片,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在那地平线与天相接的地方,荡漾着一条蓝色丝绸,像是辗转千年而不灭的情。

李若慎将那张发到朋友圈,配了一句话:好想有一个人,能在蓝天白云之下陪我。

杨媛媛第一个点赞。

在那天晚上,杨媛媛在下面留言。

我陪你。

那一刻,李若慎终于有勇气开始了去恋爱了。

杨圣死后魂被吸收进沈木戴着的戒指上。魔君曾经跟他说过这枚神奇的戒指,只有自然死亡的灵魂,才能被这枚戒指认可的存在。

戒指里面的空间很大,沈木才会留出一块地方来分给他的这位有缘的徒弟,而且至纯的灵魂可以滋养妖灵的灵魂,这也算一举两得。

沈木思考事情的事情,总喜欢摸着这枚戒指。冉琛在沈木面前忍不住吐槽这枚俗气的戒指,第二天就打造了同款的情侣戒指。听说这枚戒指,花了上万美元,引领了一款时尚潮流。

对此沈木的看法是:其实我也觉得好丑哦,也不知道魔君的品味是不是有问题。

真好,这个世界有妖灵,就算换了个皮囊,沈木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妖灵。

都说白驹过隙,时光荏苒,时光的确是流逝得很快,万年的等待换回与君的相守,沈木感觉很值。只是他到底还是贪心了,他与妖灵从不是一世的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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