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灯引路(1/2)
说来有点丢人,我挺擅长被追杀的。
利用自己娇小的身形和对稻香村的熟悉,我灵活的在树林中穿梭。
身后肌肉猛男的大步震颤着地面,他粗声喊着交出空冥决,声音震耳欲聋,为了保护耳朵我不得不空出双手捂耳朵。细碎的尘埃被来回往复的脚步踏过,被风的漩涡卷起,腾起轻薄浮动的烟雾,为了不被呛到我又被迫捂口鼻,逃亡路上遭遇这种事情,只恨不得自己再生出一双手脚。
江湖上盛传,遇事不决先后跳,天下武功出扶摇。经历过莫雨的极限追杀,我自然不会怕武功和闹着玩一样的肌肉猛男。秦王绕柱走位加卡视角,我在这一刻无比感谢莫雨持续四年的针对,如果我能四肢健全的回到稻香村,我以后绝对会帮他抢毛毛的包子。
感谢莫雨的糟糕脾气,感谢我作了四年的死,再感谢一下陈大夫不怎么样,而使莫雨毒性频繁发作的医术。
我一手风骚走位溜人溜得风生水起,以至于李复颇有话本主人公气质的姗姗来迟时,肌肉猛男已经被我溜得气喘吁吁就差翻白眼了。用村口倒夜壶的赵师傅的话来说,李复这个速度,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此虽粗鄙之语,但十分符合我此刻的心境。
见到赶来的李复,肌肉猛男精神一振,当即把整个人高的木棒舞得虎虎生威。但他忘了一点,他被我溜得精力耗尽,目前正是体力不支的状态。
一声清脆到我都能听到的骨骼错位声,突兀的在对峙的场景中响起。
若说唐简用行动告诉我,行走江湖一定得先下手为强,无论对方想不想帮你,总之把重要物品丢给他,然后光速晕倒就完事了。那么这位肌肉猛男,他用亲身的惨痛经历教导了我,以后闯荡江湖,武器一定要轻便一点,不然容易达成我杀我自己的结局。
我忘不了李复听到这声脆响后的表情,那时他握着扇子的手都在微微颤抖,可见心情的复杂程度。
我瞄了眼跟在他身后的秋叶青,估摸着他那复杂心情的来源,起码一半是没能在喜欢的姑娘面前耍成帅。
对战肌肉猛男的遭遇,让我想起自己和莫雨的初见。
其实,准确的说,莫雨是被我捡到的。
那时约莫是初冬,雁峰前路可见松林苍翠,只有高耸的顶尖带一点霜染的梨花白。满地的落叶松针,覆在冻得僵硬的泥地上,轻轻一踩,就会有枝叶摩挲的细密声响。
我和毛毛小月走过松针铺就的长路,只觉得脚底的声音清清淡淡的,像是深林静谧的呼吸声。
天气并不太冷,但呼吸间还是能吐出小团的白气。我们把帽子拉了下来,互相对视,发现大家都只露出了半张脸,睫毛卷在兜帽边缘的绒毛中,衬得眼睛又黑又亮。
互相看着看着,就忍不住笑了出来,即使你并不知道为什么笑。
一路走一路打闹,我们很快来到了目的地的溪流。溪畔的湖石被洗得圆润发亮,镜面般映出天边烟波逐流,层云渐起的光影。
我们几个孩子凑在一起观察了一阵,认为这是个极好认的标志物,就以此块湖石为中心,定下来捉迷藏的规矩。最开始是我抓人,数了一百声,我把遮眼的布条扯下,极目千山,凝江沉烟,尽数流过眼底。
我喊着毛毛小月的名字,细心分辨身边微小的声响。耳聪目明就是这点好,一旦有风吹草动就能迅速反应过来,瞄到前方的草木颤动,我手脚麻利的拨开灌木,大喊一声:“抓住你了!”
听闻响动,背对我的孩子立刻警惕的转过头,他浑身浴血,抬起的眼眸有着淡淡夕色,目光是杀过人后的冷然。
在世人的印象里,魔头可以杀人,侠客可以沾血,屠夫都可以提着血淋淋的动物尸体。唯独孩子是染不得半点腥气的,无论你是不是自保,是不是不小心蹭到了。原本纯洁无瑕的事物被玷污,这比一开始就看到肮脏更让人难以接受。
莫雨就是这样,他从未被村民接受,就是因为最开始这个染血的模样。成人笃定他是个骨子里有凶性的孩子,不让自家的孩子亲近他,我觉得他们只是不清楚冷酷杀手在话本里的流行程度。神秘又冷漠的杀手人设之所以经久不衰,是因为女人都清楚,他们的爱建立在朝不保夕的绝望之上。隐秘而剔透,只有断崖边缘才能盛开如此凄艳之花,自己已经是一无所有,爱上一个人就是把命交给对方。这不仅满足了女性的虚荣心,也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她们的母性。
所以,要是莫雨那时候不是六岁而是十六岁,我打赌他会被思春期的少女围追截堵,当然也不排除村内有爱好男色的断袖。
我们只对视了不到一秒,莫雨那时的反应敏捷得不像一个六岁的孩子。只是一瞬间,我被他摁在地上,他较常人更加锋利的指甲紧紧贴着我脖颈的动脉,寒气笼罩在皮肤上,冷得我打了个寒颤。
情况相当危急,我却很不合时宜的思维跑偏,我想起毛毛在大冬天把手往我衣领里塞,也是一样冷得人想暴走的效果。
“别动。”应该是很久没和人说话,他的声音有点暗哑。
山下的暮色仿佛乘着雪白云梯,无遮无挡的流淌而下,丛生的灌木连同低矮的蔓草,都被蒙上一层半明半昧的暗橙色光影。
莫雨自然也被这暮色所笼盖。
他陷在这轻艳,幽柔的暮色中,仿佛一轮即将坠入湖心的嫣然红日,入目是凝滞般的光彩,拥有的,也只是余烬后那一点冰冷的余温。我看着他,第一印象是此人莫非是山野的精怪,思忖片刻又觉得这精怪也太不讲卫生了,转念细思,自己好像也没见过野生动物洗澡,它们都是舔舔就完事。想到这里,我又看了看莫雨脸上身上的血渍,露出了“能把这些都舔掉那真的是个狠人”的微妙表情。
等我渐渐长大,我才知道有些事情不能靠眼睛去判断,比如我从没见过异性在我面前洗澡,我就不能说他们肮脏到从来不洗澡。我年幼时看不出莫雨身带的少女必杀气质,也不能说他就是个脏兮兮又不近人情的山鬼。
这份既冷然,又带着红尘烟波之气的矛盾的美,淬尽了人世百味烟火,属于孩童的三分柔软褪去,展露出的就是刀锋般锐利的内里。
不过我当时无法理解这点,甚至觉得这人在玩什么比较刺激的游戏,比如暗黑版一二三木头人之类的。我想了又想,在他的眼睛都快升起一点紫光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抬起上身给了他一个头槌。
我捂着脑袋爬起来,心道他脑门怎么这么硬。抬眼,看到他也表情痛苦的捂着脑壳,痛苦中还带一点迷茫,就开口问他:“你是新来的吗?我怎么没见过你?”
时至今日,想起来我都觉得自己幸运得不是一星半点。莫雨眼睛泛紫意味着他即将发疯,我顶着那么恐怖的隐患,甚至还有心情问他为什么不剪剪指甲,陈大夫说那容易滋生细菌。而莫雨也沉默的看着我,捂着脑门,估计是在思考眼前的人到底是没脑子还是没脑子。
小月他们带着村民来找我的时候,我已经单方面和他聊了好一会儿了。
陈大夫负责帮莫雨鉴定伤情,他告诉我们,莫雨自称什么都不记得了。我闻言大惊失色,惊慌的摇着莫雨的肩膀问他怎么失忆了呢,他失忆肯定不是我头槌撞的,我撞过毛毛小月还有隔壁的小白小荷,对自己的实力有自信,怎么会失忆,他是不是在演我肯定是在演我……莫雨被我晃得直蹙眉,冷淡的瞥了我一眼。
“你好烦。”
我说:“这不是烦不烦的问题,你快说你失忆和我没关系。”
莫雨眉头皱得更紧了,不耐烦的看了过来,我看到他细长的睫毛一根根的划过空气,轻浓的像是一蓬乌色的烟。
淡黄色烛焰将他睫毛微翘的末端染上一点绒绒的光,却又让一切显得像一场幻觉。
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睫毛。
那么轻,那么软,似乎一吹就会溜走不见,却挠的人心痒痒的,屏息看了又看,又有点舍不得下手。
大概美好的事物总长在凌霄绝壁,必定要让你受点精神或者肉体上的伤害。我盯着莫雨看了一刻钟之后,他终于受不了一样把脸转开了,咬着牙问我还要看到什么时候。
我摸了摸鼻子,茫然道:“那当然是看到不想看了为止,好看的东西为什么不能看啊。”
我至今都记得,他惊疑不定的从床上跳了下来,因动作幅度过大,碰倒了陈大夫整理好的一柜子草药。
这个罪名最后记在了我身上,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无妄之灾。
我小华从来不记仇,因为有仇我当场就报了。花了几天整理完陈大夫的草药,我摩拳擦掌,带着毛毛小月想和莫雨亲近的期冀,把他扑到池塘里揍了一顿。
那天,稻香村的每寸土地,第一次印上了我发足狂奔的足迹。我想,陈大夫当初信誓坦坦的说,莫雨的毒和咒印被小月的药暂时压制,我为什么要相信他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小月替自己的父亲争辩:“但这是因为,小华一直找小雨哥哥麻烦啊?”
我不满的反驳:“可是我上次不小心打碎了村长的棋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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