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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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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慰留朱高安语

朱高安晚岁多病,屡乞身,世宗嘉奖而慰留之。雍正九年,又具折奏请。内阁传出上谕:“尔病如不可医,朕何忍留?如尚可医,尔亦何忍言去?”高安感激涕零,从此不复有退志。细绎圣言,与孔子对定公“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二语,若相表里也。

涌金门卖字

清世宗为皇子时,任侠微行。相传尝游杭州,将泛西湖,出涌金门,见一书生卖字,颇精八法,即命其书一联。中有“秋”字,易“火”于左,世宗曰:“得毋误否?”书生条举名帖为辨。世宗曰:“若既博衿,曷为不效举子生活,乃卖字乎?”书生自云尝举孝廉,贫不能给妻子,卖字求活,安望富贵。世宗出囊中马蹄金数笏,曰:“吾贾有赢,不如资若求功名,得志毋相忘耳。”书生谢受之。即上公车,连捷翰林。世宗已践祚,一日睹其名,忆是书生,即召入。书一“和”字,易“口”于左,询之书生,对言讹体,上笑不答。翌日,使奉诏诣浙江,巡抚受诏发观,乃“命此书生仍向涌金门卖字三年,再来供职”。书生乃大悟。

河泊所

内阁供事蓝某,富阳人,在阁当差有年。清雍正六年元夕,同事皆归家,蓝以眷属皆不在京,独留阁中,对月自酌。忽来一丈夫,袍服丽都,状甚丰伟。蓝疑为内廷值宿官,举杯相招。其人欣然就坐,笑问曰:“君何官?”曰:“非官,供事也。”问何姓,具以对。问:“何职掌?”曰:“管收文书。”问:“共有若干人?”曰:“四十余。”问:“皆安在?”曰:“今日令节,皆回家矣。”问:“君何独否?”曰:“眷属不在此,无可归也。且既有管理文书之责,亦安敢遽离。”问:“当此差有何好处?”曰:“将来役满,可注选一小官。”问:“小官乐乎?”曰:“若运好,得选广东河泊所,则大乐矣。”问:“河泊所何以独乐?”曰:“以其近海,舟楫往来,馈赠多耳。”其人笑颔之,又饮数杯别去。明日帝视朝,召诸大臣问曰:“广东有河泊所官乎?”曰:“有。”曰:“可特授蓝某补授。”诸臣出,不知蓝某为何人,共相疑怪。有内监密白昨夜帝微行事,乃往内阁宣旨。蓝瞪目咋舌久之,后仕至郡守。

杖杀伶人

世宗偶观杂剧,有演绣襦院本《郑儋打子》者,曲伎俱佳,世宗喜,赐食。伶问今常州府为谁(戏中郑儋乃常州刺史),世宗勃然怒曰:“汝优伶,何可擅问官守?”因立毙杖下。

大内密封匣

世宗性雄猜,自以夺嫡践位,恐兆争端。乃于即位后,御乾清宫,召王大臣入,谕:“以建储一事,必须详慎。圣祖既将大事付托朕躬,朕身为宗社之主,不得不早为计。今亲写密封,存之匣内,置乾清官世祖御书‘正大光明’匾额之后,宫中最高处,以备不虞,永为定例。”诸臣奏:“圣见周详,臣等遵议。”乃令诸臣退,只留总管事务大臣,亲书应立皇子名,密封锦匣收贮。

世宗晏驾之异闻

世宗暴崩,传闻异辞。有谓为被刺者,其说亦非无据。盖自曾静劝岳钟琪举义不成,狱兴,辞连吕留良,世宗严治之,戮留良并其徒严鸿逵尸。留良子葆中,时为编修,亦论斩。于是汉人之义愤大起,甘凤池辈,日从事于暗杀,清廷虽极力搜捕,不能止。当时留良孙女某,剑术之精,尤冠侪辈,为祖父复仇,入宫行刺,故世宗实未得令终。考《鄂尔泰传》,谓是日,上尚视朝如恒,并无所苦。午后,忽召鄂入宫,外间已喧传暴崩之耗矣。鄂入朝,马不及被鞍,亟跨骣马行,髀骨被磨损,流血不止。既入宫,留宿三日夜始出,尚未及一餐也。当时天下承平,长君继统,何所危疑而仓皇若此?可证被刺之说或不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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