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1/2)
和珅案
嘉庆四年,大学士公和坤经御史广兴、直隶胡季堂疏发其罪,恩赐自裁,将大罪二十传示中外。其词曰:
“当上册立为皇太子时,先期预呈如意,泄机密以为拥戴功,大罪一。圆明园骑马直入中左门,过正大光明殿至寿山口,大罪二。肩舆出入神武门,坐椅轿直进大内,大罪三。娶出宫女子为次妻,大罪四。川、楚教匪滋事,各路军营文报任意延搁不递,大罪五。纯庙圣躬不豫时毫无忧戚,逢人谈笑自若,大罪六。纯庙力疾批章,间有未真之字,辄口称不如撕去另拟,大罪七。管理吏、户、刑三部,将户部事务一人把持,变更成法,不许部臣参议一字,大罪八。西宁报循贵贼、番贼聚众抢劫杀伤,将原折驳回,隐匿不办,大罪九。国服曾有中旨,令蒙古王公未出痘者不必来京,乃故违谕旨,无论已未出痘俱不令来,大罪十。大学士苏陵阿以姻亲匿其重听衰惫之状;侍郎吴省兰、李潢,太仆卿李光云以曾在其家教读,俱保列卿阶,兼任学政,大罪十一。军机处记名人员随意撤去,大罪十二。私盖□木房屋,僭侈逾制,其多宝阁槅段仿照宁寿宫式样,大罪十三。其坟茔设立飨殿,开置隧道,致居民有和陵之称,大罪十四。所藏珍珠手串二百余串,较宫中多至数倍,并有大珠较御用冠顶尤大,大罪十五。真宝石顶非所应戴,乃藏数十余颗,并有整块大宝石为御府所无者,不计其数,大罪十六。家内银两、衣饰等物数逾千万,大罪十七。夹墙藏赤金二万六千余两,私库赤金六千余两,地窖埋银百余万,大罪十八。通、蓟地方当铺、钱铺资本十余万,与民争利,大罪十九。家人刘全资产亦二十余万,且有大珠及珍珠手串,大罪二十。”
查抄和珅家产清单
钦赐花园一所,亭台二十座,新添十六座。正屋一所十三进,共七百三十间。东屋一所七进,共三百六十间。西屋一所七进,共三百五十间。徽式新屋一所七进,共六百二十间。私设档子房一所,共七百三十间。花园一所,亭台六十四座。
田地八千顷。
银号十处,本银六十万两。当铺十处,本银八十万两,号件未计。
(金库)赤金五万八千两。
(银库)元宝五万五千六百个。京锞五百八十三万个,苏锞三百一十五万锞。洋钱五万八千元。
(钱库)制钱一百五十万千文。(以上共约银五千四百余万两)
(人参库)人参大小支数未计,共重六百斤零。
(玉器库)玉鼎十三座,高二尺五寸。玉磬二十块。玉如意一百三十柄。镶玉如意一千一百零六柄。玉鼻烟壶四十八个。玉带头一百三十件。玉屏二座二十四扇。玉碗一十三桌。玉瓶三十个。玉盆一十八面。大小玉器共九十三架,未计件。(以上共作价银七百万两)另又玉寿佛一尊,高三尺六寸。玉观音一尊,高三尺八寸。(均刻云贵总督献)玉马一匹,长四尺三寸,高二尺八寸。(以上三件均未作价)
(珠宝库)桂圆大东珠十粒。珍珠手串二百三十串。大映红宝石十块,计重二百八十斤;小映红宝石又八十块,未计斤重。映蓝宝石四十块,未计斤重。红宝石帽顶九十颗。珊瑚帽顶八十颗。镂金八宝屏十架。
(银器库)银碗七十二桌。金镶箸二百双。银镶箸五百双。金茶匙六十根。银茶匙三百八十根。银漱口盂一百零八个。金法蓝漱口盂四十个。银法蓝漱口盂八十个。
(古玩器)古铜瓶二十座。古铜鼎二十一座。古铜海三十三座。古剑二口。宋砚十方。端砚七百零六方。(以上共作价银八百万两)另又珊瑚树七支,高三尺六寸。又四支,高三尺四寸。金镶玉嵌钟一座。(以上三件未作价)
(绸缎库)绸缎纱罗共一万四千三百匹。
(洋货库)大红呢八百板。五色呢四百五十板。羽毛六百板。五色哔叽二十五板。
(皮张库)白狐皮五十二张。元狐皮五百张。白貂皮五十张。紫貂皮八百张。各种粗细皮共五万六千张。(以上共作价银一百万两)
(铜锡库)铜锡器共三十六万零九百三十五件。
(磁器库)磁器共九万六千一百八十四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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