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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女主登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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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张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因为他除了钓鱼和打篮球,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很多人终其一生都在思考生命的意义,登上了顶点的人都成了哲学家,最不赖也可以落得个“有思想的人”的光荣称号。

已入中秋,天气却有些闷热,天空满是雨滴,地面陈列着大地沐浴后的污垢。张顺搬出一把红椅子坐在家门口,门前是条不宽的破旧的马路,马路那边没有草莓一颗,是看得见或看不见的田野。

因为有一位伟大的作家夜不成说过,傻傻看着人生风景的人是最有耐心的。他下雨天坐在家门口观察路上的行人为了证明他是一个有耐心的人,雨天对于张顺也是一个好天气。人越是缺少什么就往往觉得什么重要,张顺有次把八十八颗瓜子剥成瓜子仁装到一个塑料杯,如果杯子不是透明的,他看不到瓜子仁一点点增多,他绝对坚持不下来,大功告成后他握住杯子把全部的瓜子仁一把倒进嘴里,随着咀嚼次数过多,他感觉腮帮子有酸胀的感觉,当他开始研究这种感觉的时候,它越来越清晰,好像有无数根神经直接连接着大脑和嘴巴,所以嘴巴一切微小的感觉都直接刺激着大脑,张顺感觉整个人都要被瓜子仁吞噬了,如果他再咀嚼一下,他的嘴巴将会失控然后抽筋,嘴里的瓜子仁会把他噎死。就在他感觉左腮比右腮先崩溃的一瞬间,他用吃奶的力气张大嘴巴,大口大口地把瓜子仁吐了出来,感觉释放又刺激,他不敢太用力,他害怕吐得大用力,会让身体不适,导致反胃呕吐。看着地上的瓜子仁咀嚼物,张顺觉得嘴里不够干净,于是用装瓜子仁的塑料杯子接了一杯水,漱完几次口,整个人身心才放松起来,歇息小会,拿起扫帚哼着欢乐的歌打扫地上的东西。

雨均匀的下着,路上走来一个头上披着塑料袋挡雨的农民,塑料袋上印的“化肥”字样在雨中也看得很清晰,农民卷起的裤脚沾满泥泞,消瘦而坚硬的肩上还抗着一个锈迹斑斑的锄头。雨水把锄头冲洗得很干净,有丝丝锋利的感觉,农民不慌不慢的昂首迈步在雨中,所到之处的积水染上了劳动的颜色,给人一份喜庆的色彩。张顺发现农民脚上两双的球鞋颜色原来不一样时,一辆日系小汽车从农民身后不远处飞驰而来,眼瞅着汽车很快逼近农民,它的喇叭应该是失灵了,车子也没有任何减速的迹象,威武的汽车驶过农民这个参照物只是一眨眼,汽车轮胎卷起的雨水把农民身上的泥土冲洗掉了不少,农民注视着已经远去的小汽车,眼神里除了感恩剩下的是愧疚,他蹲下身子用枯干的大手,一下下拧干湿透的裤脚。后面接着来了一个骑摩托车的戴红帽子年轻人,由于下雨,摩托车速度不快,当年轻人与农民相遇的时候,摩托车停住了。

年轻人用脚撑好摩托车,真诚的对农民说:“老伯你哪的?下雨天我载你一程吧。”

农民咧嘴一笑:“那好啊,谢谢你,我就住前面的村子。”

农民坐上车后,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包烟和一个喜字打火机,点燃一根后,又递给年轻人一根,年轻人笑了笑接受了,点燃后用力吸了一口,鼻子里呼出一股白气,摩托车启动,两人慢慢离开了。

也许是这一老一少的温暖带给了张顺些许情怀,直到他们彻底消失在路的那头,张顺才发现路边多了一只精灵,它趴在地上纹丝不动,看上去只有几个月大,通体蓝色,翅膀却是紫色,它把头埋在翅膀绕成的圈内安眠着,看不到精灵的耳朵,一副晒太阳的懒洋洋姿态,差点让张顺忘记了现在还在下雨,张顺没有去打扰它,因为此刻的他正像这只精灵,做着别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不过它在雨中一动不动的耐性彻底征服了张顺,路上的行人变换,风景更替都没能再让他把眼睛挪开。

直到…

走进他眼睛是一把深蓝色小伞,一个被鹅黄色连衣裙包裹着的曼妙身姿,却又给人那般的清爽,看不见那被伞遮挡的脸,细看柔滑的香肩,之所以柔滑,是因为张顺发现雨滴在她肩膀上滑落的速度比别人都快上一些,女孩斜挎着一个橙色小包,左手握着伞柄,在手里打着转把玩,整个蓝色小伞都在旋转,挥洒出一圈圈美丽的水花,她右手拇指与食指拎着一双米白色的平底鞋,张顺馋馋注视着青葱玉腿,许久才发现女孩是光着小脚在地上踩着,雨水与污泥也不愿破坏这绝对的白皙,不在那脚上停留痕迹。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的火火火火火,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儿…….

这熟悉的声音是从女孩那橙色背包里发出来的,她的手机铃声,当她把伞往后一靠,腾出双手来拿手机时,张顺看到了她的脸…..唇环,黑黢黢的眼睛看不到眼白,狂傲的杀马特风格让他感到胃部痉挛,不能直视,一股强烈的恶心涌上左心房,比嚼瓜子仁的时候更加难受。张顺觉得自己再也不应该把眼睛离开那只雨中的精灵。也许是那狂傲的背影杀手刺激到张顺了,还是经过这次观察路人的行动锻炼了他的耐心,不知过了多久......他竟然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喂,你醒醒.....醒醒...”张顺感觉有一只手在摇自己的胳膊,虽然力道很强劲但是手很柔软。惺忪的眼睛睁开,一个长发女孩焦急地看看他,精致的五官让张顺以为自己是在梦中,那般的亲切,两道妙眉下是一双极其有神的眼睛,虽是单眼皮,却像会说话一样,有无限的艺术之美,眼睛红红的像哭过,此刻透出来一股杀气,琼鼻习习,性感的嘴翘着扬起着两个弧线在脸上荡漾。

“你终于醒了,大白天在这睡觉,懒死了”

张顺觉得女孩声音很好听,而且觉得女孩很熟悉,他还沉浸在朦胧的美好之中,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女孩指着路边那条小狗,气愤又焦急地说“那只蓝色精灵是我家的,她叫紫羽,应该是是被车给撞死了,你知不知道怎么回事?”

张顺看到她恨不得竖起来的头发,心中想“什么?精灵被撞死了,我一直以为它是趴在那晒太阳呢?”但看到女孩恨不得杀人的样子,嘴上可不敢这么说,细细回想那只精灵是什么时候躺在那的。回答道:“我发现到它躺那时,是在一辆日系汽车开过我面前之后,那辆车开得很快,有可能是......”

话没说完就被女孩打断了:“那你认识开车的人吗?记不记得车牌号?”

张顺:“车子开得很快,没注意车牌号,别说记住了”

女孩看着空无一人的四周,感到有些绝望,自言自语道:“谁要是能告诉我那汽车车主,做他女朋友我都愿意,我一定要给紫羽一个说法,不然。。。。”

张顺心脏噗通隆冬剧烈跳了起来,神经紧张得快要拉断了,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是他之前经历的画面,再一次展现在脑海里,“一辆日系小汽车从农民身后不远处飞驰而来,眼瞅着汽车很快逼近农民”这一次他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小汽车的车牌号上“鄂K44444”,他感觉自己好像存在于两个世界里,他神经过度紧张加上女孩的刺激,再一次‘看’到了这个景象。其实这是张顺的错觉,这个女孩必定是给他带来无限回忆的人。

张顺对女孩认真说道:“那个,我现在想起来了,那辆车的车牌号应该是鄂K44444。”

女孩对着紫羽的尸体和事故现场拍了几张照片,拦下了正好路过的的士。

的士车上,张顺和女孩一起坐在后排,两人都看着前排的后视镜。女孩脸有些微红,双手的拇指打着圈圈。张顺看着后视镜里的女孩,为什么她总给我这么熟悉的感觉。

一路两人没有说话,匆忙走进交警大厅,看到交警正在处理一个纠纷,是一个农民和一个年轻人在争吵。

年前人:“我说载你一程又不是说不收钱,车子跑那么远,怎么也得给我个油钱啊”

农民:“我还以为碰到活雷锋了,亏我还给你了一根烟抽,反正你开始又没说要钱,我也没钱给你。”

年轻人:“大下雨天出来拉客容易吗家里还有老婆孩子等着我开火呢?”

农民:“警察,你给我评个理,他欺负我一个农民。”

交警在一旁看着,丝毫不想搭理,却不得不帮着调解,但不起任何作用。

张顺看着这两个眼前的过客,也是一言不发。

女孩给了年轻人20让他先走了,又给了农民20让他搭车回家,因为他们一直吵下去会很浪费她报案的时间。

女孩和张顺交代了紫羽车祸的过程,并提供了资料照片,做好了案情登记,警察让女孩回家等调查结果。

女孩一再嘱咐警察,你们一定要及时给我答复。

走出交警大厅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张顺和女孩默契的散步。

张顺:“刚才那争吵的两个人我都见过,就在紫羽被撞死的时候。”

女孩:“不管他们了,你叫什么?”也许是紫羽的事情终于处理之后,她的心情平静了许多。

张顺:“我叫张顺,今年23岁,天秤座。。。”

女孩皱着眉头:“张顺,你是个坏人,为什么在我说了那个。。。那句话之后,你才告诉我车牌号。”

张顺急忙解释道:“没有,我是在一紧张之后才想起来的。”

女孩:“反正没有第三个人听到那句话,我是不会承认的”

张顺:“没事,我已经忘记了。嘿嘿”

女孩:“那就好,等紫羽的事情有了结果,我请你吃饭吧,好歹你也是证人,我还有事先走了。”

张顺:“对了,你叫什么?”其实他还想问一下女孩的联系方式,话到嘴边就着口水吞了下去。

女孩可爱笑了笑:“我叫李爱,我记得你家的地址和你的那把红色椅子”说完转身打着背手一步两步三步走了。

张顺凌乱在风中,来的时候走得急我好像没带钱啊,来的时候她付的钱,现在我怎么回去呢?

李爱,好熟悉的名字。。。

原来他是高中那个女孩。。。只是那时她总是扎着马尾。。。手上总拿着一盒青提子味的果汁糖果。十月十七,今天应该是她的生日啊。。。。

六年了。。

。。。。。。。。

我不愿,不愿回到没有遇见你的过去,只有让我去到很久很久以后的未来,我在开满梅花的后院晒太阳,也许我的生命已所剩不多,甚至我已经成为一撮没有墓碑的土丘。反正不愿意留在此时此刻,在这一刻,我依然在想着你,太想你,不知道怎么撰写的想,从心到鼻子都是痒的,张顺对痒的概念是从小时候感染天花而定义的,那遍满全身的水泡甚至不放过头顶,胳肢窝,脚心。你不能碰,更别想挠,水泡破了流出的水,会侵占新的身体。这样不能挠的痒才叫痒,如果一定要问能挠的痒叫什么,张顺说那叫自我满足。

昨夜,床很冰凉 因恋着窗外的雨潮湿的思绪陪伴雨声滴出涟漪此刻,我像一个婴儿,只找光亮路灯投在地上的影子像一对完美的□□这一张小小的床,充斥□□像只能躺下一人的棺没有阳光,吞噬思想容不得爱情的生长窗外的雨下有一个□□伞的傻子看不见路灯,却不曾绝望他说睡觉等于死亡棺嘎吱嘎吱地作响,直至天亮今晨,我站在窗前,没有她走过空空的楼下是一座完整的坟我是住在坟里的人窗外没有故事,坟里还有幻想我爬上窗向前一步,迅速走下好看清坟外的世界有没有她雨水还在□□天空它不能懂坟和窗都是家只到窗前大树长成高大的自行车那傻子骑上它去路上找她 他边笑边说我用火燃烧了床,用力的关上了窗,离开了坟却看到了在雨中撑黑伞的我。

所谓妙笔寻花,意思就是清楚的记得很久之前发生的事情,但是不记得刚刚发生的事情,医学命名间歇性失忆,患者自己很难发觉,同时很难治愈。

情人节这天,街上熙熙攘攘的情侣,以及单身凑热闹的闲人,一个满是幸福与欲望的都市。

悲伤哥与张顺两哥俩在酒店,房里一片杂乱。

悲伤哥慵懒的躺在床上,露出性感的上身,他左手捧着一本红色圣经,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支烟,自然的放进嘴里猛吸一口,享受地吐出厚厚一圈圈白雾,与透过帘边射进房里的夕阳不谋而合,渲染着装B的节奏。

悲伤哥来了个电话,“亲爱的,学校放假没....不,我没鬼混,我陪兄弟过情人节在.....”电话铃声是《这就是爱》

电话打完,一旁早已反胃的张顺问他:“你不就为了节约几多玫瑰花与一盒巧克力,你他妈知道什么是爱吗?”

悲伤哥拉了拉白色的被子,翻了一个身:“爱是持久,忍耐又有恩赐,爱是不自夸,爱是不嫉妒,不做害羞的事......”

张顺打住:“行了,别念圣经了,还爱是持久,你有多持久啊?”

“你侮辱上帝!情人节这天脸上发春,顺子,你又看上哪个妹子无可奈何,跟哥说说,用不着发怒,爱是不发怒且不算计....”

张顺杵了许久才说:“高中那时就不说了,我这次再遇见她,已经4个月了,每天都忘记不了。”

“那就先说说高中那时吧”

“她是我高中的学妹,我上高三,她才高一,觉得她既文气又可爱,虽不是什么青春无敌美少女,却总给人读不完的味道,反正在我心里一直都是最优秀的存在,我暗恋她,不过我那时不务正业,加上还在上学,所以不敢去打扰她。她那时应该连恋爱是什么都不知道,我打听过她的资料,她在班上成绩很好,但坐在最后一班的同学都觉得她很友好,见人都是微微一笑,那时候他们班有很多不良同学对她有想法,都被我极力扼杀在摇篮里。她一直不知道我的存在。没想到六年后我又遇见了她”

悲伤哥故作惋惜说:“看你满脸春风的样子,现在遇到了多好的机会,你怎么不追求她?”

张顺:“我没敢表白,觉得我们还是适合做朋友。”

悲伤哥“这是自然的,人家那么优秀,你还真指望能成功啊,我想她就像我一样,永远不可能喜欢上你吧”

“那你情人节这天躺在老子床上!哥知道这是事实,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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