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宗教面面观(19)(1/2)
宜昌宗教面面观(19)
十九、回族的过去和现在
从上述的资料可以说明,宜昌的回族对解放后的政府行为应该是感恩戴德的。除了在经济上给予他们以支持,而且在政治上一直采取倾斜政策。1949年刚解放的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仅仅只有365人的回族就有两名代表席位,而自从1954年以后的历届人大和政协两个常委会里,也都有回族的常委,想一想,就是在整个大宜昌,时至今日,回族的人口也只有区区两千多人,政治待遇之高可见一斑。
同样如此,宜昌刚解放,政府就一次性拨款275元为回族的孤寡老人做棉衣棉被;1952年以后,连续三年,对回族的困难学生发放单衣和棉衣;1962年对宗教人员发放大衣和补助钱票,拨款1000元给回族困难户维修危房,还先后安排三位孤寡老人进幸福院(社会福利院),对未入院的五保户每月另发给生活补助。
同样如此,为了照顾回民的习惯,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起,政府就对牛羊肉供应实行差价补贴;从1961年起对回民实行食油补贴;每逢节日专门为回族安排素油糕点、月饼等节日点心,并设专柜供应。为了照顾回族的安葬习惯,在棉布凭证供应期间,另发给布票三丈,同时在1953年将运河下段西北山麓拨出20亩地安排回民墓地,实行土葬;在1956年开发东山的时候,政府也拨款500元用于回族的坟墓迁葬,不可谓不用心。
当然,政府在政治上高度重视、经济上大力扶植、生活上尽可能的照顾,如此用心的用意很明显,就是希望宜昌的回族民众真正做到“回”,也就是回字里的“大口里有小口”,就是“有话好好说”,就是“求大同,存小异”,就是“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就是建立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而不要像那些敏感地区的穆斯林动不动就闹出一些不好的动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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