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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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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几层后,我直接穿墙而出,飘到了另一栋楼。

作为一个感情淡薄的鬼,这么多天,我只回家看过一次。

我不知道我死后的那些官司,不知道他们得到了多少赔偿,也不知道那些财产纠纷,我只知道,在我回去的那一次,这对争吵十多年的夫妻终于决定离婚了。

当我再回到这个家,里面的一切布置都和以前一样,只是没有了那些杂声。

这里快要卖出去了,除了一些衣服,好像一切都还在,一切都又不在了,没有人留恋过这里。我自嘲地笑笑,觉得真是多此一举。

那没有什么价值的未来,靠不甘苟活的意识,我到底为何存在?现在再想,只觉得无聊透顶。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我走出小区之前的想法,下一秒,我连思考的余力都没有了。

因为,出于某种不知名原因,我被一只金毛追着跑了好几条街。

事发当场是这样的∶

迷茫之中的我昏昏沉沉地走着,刚站在小区门口,后脑勺突然莫名发麻。

鬼是没什么知觉的,发麻的感觉便是有危险“同类”靠近的标志。

我立刻敏锐的回头,发麻感在诡异地迅速扩散,这并不是个好预兆。当我看到十几米开外的那坨金毛时,我惊了。

是的,一坨。因为我看不清它的身形,它正在朝这边飞速移动,我转身就跑。

我本来是很喜欢狗的,但这只有点忒惊悚了。我确信他是奔着我来的,但先前我并没想过,狗也能以这种形态存在,还看着这么狂躁,我真不该把它称为同类。

要知道,在学生时代,体育是我唯一的弱项,特别是跑步,倒数是稳稳的。事实也证明,潜能这东西,只要在危急情况下,都是能被激发出来的。

在我的不懈努力下,尽管我们的距离不断缩短,我还是苟延残喘了几条街。

终于,在第四条街上狂命奔跑时,我看到街口处站着一个面熟的人,顶着一张刀疤脸,我立刻想起他了。

这辈子我还没这么高兴过,然而已经没什么力气的我只能弱弱地甩着我那细胳膊,希望他能理解我那求救的信号。

当然了,那个单细胞生物完全没理解。不仅没理解,他还幸灾乐祸地吹了声口哨,接着慢悠悠地蹲了下来,向我轻飘飘地挥了挥胳膊。

然后,我就没有丝毫悬念地,被追上了。

金毛来势汹汹,追上来咬着我的腿时,我被撞的仰面倒下。这还没完,它的牙深深的嵌入我的小腿,一边左右摇晃,一边大力地往后扯。动作不像是要把我带到什么地方,只是发泄性的撕咬。

我实在是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了这只狗。虽然感觉不到疼,但还是挺扎心的。

浑身无力,我只能躺在地上默默看天,同时不停的换气。

今天的天气真好啊,好到我涌起一股想哭的冲动。

“噗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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