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口水斋(1/2)
“南越野渡,十万大山间,朝林起鬼雾,夜丘燃青灯,孤鸠恶枭寂声时,黄泉下,败土上, 荒鬼出。”
林敬时肩上斜挎着一个“啪嗒砰”大眼萌群体打怪的古董书包,用他两双白白净净,但指甲都被啃秃的“仙人手”抓着一本封面手绘初音未来,旁边却用毛笔洋洋洒洒地写着“口水斋”三个大字的期刊 ,嘴里一边嚼着辣条一边含糊不清地念着:“哎呦,念着还挺玄乎,咱身边啥时候又多了位大佬?”
路歧低踢着一块石头,伸手抬了抬摇摇欲坠的圆框金边眼镜,漫不经心地道:“《荒鬼》都出好几章,你还在看楔子?”
“我哪有你们那闲情逸致整天关注口水斋那几篇小说,昔石师姐的文笔倒是不错,可惜太抒情,每篇文心里爱着的都不是同一个男人。”
路歧没忍住笑,“人家写的是青春校园短篇,跟你一样长情?快七八年只磕一对CP?”
“这是优点!优点好不好!像我这样的痴情男儿世间可没有几个,再说,老板和医生不值得磕个七八年?你说值不值吗?值不值吗?”
路歧点点头,只是但笑不语。
林敬时家里是书香世家,封建社会时还是所谓高门大户,世代都是这一带远近闻名的古董商。林敬时自小家教严,虽娇生惯养着但骨子里藏着的都是清高不屈的节气性。他有一双家族闻名的“仙人手”,说是小时候家里长辈喜欢在连人名都还叫不齐几个的小敬时面前摆上几件古董,而小敬时总会爬向价格最昂贵,朝代最久远的那件,伸出小胖手将宝贝紧紧塞进怀里。
可惜,当林家人以为天降神童,这豆丁仔长大后必能成就古董界的领军人物,自成千古风流人物时,这豆丁仔打脸地在越长越大之后逐渐丧失了这种特异功能,教会他老爹老娘认清现实。林父每次想起往事时,都得按着胸口死命咳上好几下,路歧有时见了,都怕他一个不小心急火攻心就咳出血来。
但无论怎么说到底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林敬时这小子虽说打破了家人的传奇美梦,但从小就是个喜欢古董文物,认真读书的主,性格安稳,踏踏实实,倒也让老林家慰藉不少。
林敬时抓着乱蓬蓬的头发感慨道:“真羡慕你和林希杰这种被家人放养的生物,我老爹说期中没考进全年级前100没收我手机还不准我进内库陪我的古董宝贝们!太无人道!简直法西斯!”
“不过我近来总是听班里人喊《荒鬼》,这小说真那么好看?”
“口水斋新文,而且文笔剧情也都挺不错,最重要的是一天一更,的确吸了不少人气。”
口水斋是溪林一中学生自办的,不归学校管辖的小说期刊,历史悠久且一直人气不断,期刊上大多都是一中学生自己写的小说,偶也有外校学生跑来投稿。只是近年来口水斋小说的质量越来越水,一篇一个坑,已经快要寒了广大一中学子孤独寂寞的心。
而《荒鬼》出现,简直让口水斋的幕后人员和粉丝们跪地高歌“你是冬日里的一把火,熊熊烈火燃烧了我。”
俩人一边说着一边走到了理科楼,一路走至高二(19)班,林敬时理了理头发,扶了扶眼镜,整了整校服,扒拉着门框,身体几乎扭成S型,妖娆多姿地挺着翘臀,刹不及防就崩出来一声少女音:
“希杰儿,老公,小敬敬来找你啦~”
路歧默默从他身边撤开,眼神向外面广阔美好的天地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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