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一舜半夜低调出街,烧烤摊偶遇宝藏女孩?……
4.这(1/2)
热闹的体育馆亮灯散场,很快就变得空空如也了。程一舜在驱车离开前,回头看了一眼空荡荡的体育馆,心里不由得生起一阵落寞。“听歌的人最无情”这句话的残忍他早已经领教过了,只是每次演出的时候面对台下的尖叫声和震耳欲聋的掌声,面对大合唱时那数万人整齐如一的歌声,在那些时刻,他总是会以为自己是被强烈的炙热的爱包围着的,这时候他并不觉得自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但每次歌唱完,曲终人散,观众全部离开,这里又恢复平日里的安静与空荡,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是一场浩大的错觉,他整个人再次被孤独填满。
个人的孤独感,往往来源于对一件事的理想假设。不抱希望,不自以为被爱着,不把心交出去,就不会受伤,他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尽量不去设想自己被爱,先拒人于千里之外,也就不会失落了,况且,程一舜觉得自己真得没有被谁爱过,无论是爸爸妈妈,还是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人,他也不去相信他们口中的爱,那些有利益交换的爱。
倒是白越,从来没和他说过这种事,只是把他当朋友一样交往了5年。白越靠在他肩膀上哭过,也冲着他骂骂咧咧过,这种被信任被依赖的感觉,反而比那些整天挂在嘴上的“爱”真实多了。从作怪的情绪走出来,附近的交通已经恢复畅通了,程一舜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表,这时已经是凌晨一点。
靠着一路飙车,程一舜甩开了跟着他的狗仔们,辗转回到了自己的别墅。进了房门他直接大字往床上一躺,肚子“咕噜咕噜”地响了起来,这才意识到自己该吃点儿什么了。洗过澡,程一舜换上了一套宽松的黑色T恤和黑色休闲裤,戴了个鸭舌帽就直接出门了。有夜色的掩护,行动很方便。从刚出道就一炮而红后,程一舜就变成了夜间活动的生物,对他而言,黑夜很友好,在黑暗中很少有人能认出他,相对来说行动更自由一些。
程一舜不怎么玩手机,平时工作时身边总是围着一圈工作人员,不工作就宅在家,偶尔他也想混入人群之中,有一次他想试试看坐地铁,为了这个潜入人群计划,他特意找出了自己衣柜里最普通的黑色卫衣和最普通的牛仔裤,还戴上了鸭舌帽和口罩,在地铁的拥挤人潮中尽量低调,但意料之中的,还是被发现了,他的气质是衣服和帽子掩盖不了的。他的疏离感和身上独有的安静,像一个无形的隔膜,让人们在地铁车厢内下意识的和他保持着距离,尽管车厢内的人们已经挤到摩肩擦踵,但程一舜所在的空间像是有着一个无形的隔离罩。直到有两个小女孩怯生生地偷偷打量着他,最后终于鼓起勇气小声地问了一句,“那个......请问你是程一舜吗?”
在两个小女孩激动和期待的眼神里,程一舜往上拉了拉自己的口罩,把本来就低着的头又往衣领里埋了埋。两个女孩显然没有意识到程一舜此刻想要就地遁逃的心情,这么一来她们反而没了刚才的胆小,用确定的语气激动地说道,“不,你肯定是。”
两个兴奋的小女孩拿起手机对着程一舜拍了起来,这举动吸引了车厢内其他人的注意,当大家的眼睛聚集在这块地方时,会不由自主地把目光聚焦在程一舜身上,很快他就被更多人认了出来,地铁车厢里无论老少乘客,无论认不认识程一舜,都拿出手机对着他拍了起来,刚才的疏离感因为“明星”这一身份被轻易打碎,人们知道他是明星后反而敢于接近他了,一个个伸长了胳膊去拍他,手机镜头都快贴在了他的脸上,程一舜对这种情形显然还没有想好应对方式,站在原地手足无措,短短的两分钟像是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地铁一到站,闸门刚打开,他就拔开人群快步走了出去,以最快的速度逃离这个地方,好不容易见到大明星的路人肯定不会轻易放走他,都纷纷跟在后面举着手机按着快门,爱凑热闹看热闹是大多数人的天性,不知情的人们也跟着人群涌动起来,程一舜的身后跟着长长的尾巴,紧接着就造成了地铁站的交通瘫痪。
从那以后,程一舜彻底打消了白天混入人群的念头。夜晚成了他最好的保护色,只有在人流量最少的凌晨,他才敢“大大方方”地出门,这个大大方方很奢侈,还是离不开一顶遮掉半张脸的鸭舌帽。没人是一座孤岛,程一舜和所有孤独的人一样,其实渴望融入这个世界,那些能够在下午三点坐在武康路的露天咖啡馆里,晒着太阳,吹着风,喝着咖啡,和好友随意地聊天的人,让他非常羡慕。
但是见到他的人,没有不把他当明星的,似乎他没有自己的人格,只是给歌迷唱歌的“程一舜”,给记者点击量的“程一舜”,给团队挣钱的“程一舜”。出道成名之后,几乎没有人好好地和他打一声招呼,好好地和他推心置腹地谈心,面对他的是快要怼到脸上的相机,是闪得让人睁不开眼的闪光灯、是时刻紧盯着他的数万双眼睛。渐渐地,他习惯了当一只夜行动物,这些夜晚时刻,他才做回了真正的自己。每次深夜出来他总是像挖掘宝藏似的,仔细观察那些自由自在的普通人,看他们高声说话、肆意地喝酒吃肉、随性地侃天侃地,他们不用戴墨镜、不用戴鸭舌帽,活得分外潇洒。如果真的能放下一切,他也想拥有烟火气的柴米油盐生活。
居然拿到笔记本后急忙赶回公司写当天的新闻稿。作为社会新闻记者,每天的稿子大多数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真正重要的大稿件,一年只有几件。当然,居然希望这样的事情越少越好,但是不可能自欺欺人,世界上黑暗的事情多不胜数,被挖出来的只有冰山一角,然而挖出来被掏钱摆平的又占大多数,上头说不让发,那么之前调查的事情全部都要打碎埋在肚子里,真相已经在自己眼前展开,却只能再看着它被钱财和权利淹没,真相离群众太远了。居然摇摇脑袋,清理了脑子里杂七杂八的想法,集中注意力,高效地写完稿发给编辑,差不多已经一点了,公司里的同事还有不少,居然摸摸肚子,是时候该去吃宵夜了,今天的体力因为躲江远飞,被消耗掉不少。
她一如既往地,去了加班后常去的烧烤摊吃宵夜。
“陈叔,烤茄子、面筋、羊腰子、牛肉串、带子、扇贝、鸡中翅、烤牛蛙、鸡胗、豆干儿、锡纸金针菇、牛板筋、炒螺丝都给我来一份,啊啊啊对了,烤玉米别忘了,烤焦一点啊!多放孜然,都要重辣,越辣越好啊!居然坐在外面的摊位上,用力闻着空气里的烧烤香味儿,大声和老板交待着。
“小居啊,今天胃口不好哇?”老板拿着一块毛巾把居然面前的桌子仔细抹了抹,顺便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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