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1/2)
宁立培先生财产分割书:
正大律师事务所受宁立培先生所托,保管宁老生前所立遗嘱,待宁立培先生西去之后将遗嘱内容告知于其子孙。宁立培先生名下所有财产现做如下分割:
一、本人所拥有美国私宅两处、英国和澳大利亚公寓套房各三处、加拿大私宅三处以及A市宁家大宅共十二处房产由长子宁宗耀长媳安惜茹共同继承。
二、本人账户上所有存款共计人民币两千六百五十一万元整,再加A市郊区别墅两套归次孙宁子龙及其母亲唐玉所有。
三、本人在全国共有二十六处大型商铺以及在A市的私人收藏馆一处(里面藏品共计五百八十四件),由长孙宁苡安、长孙媳宋清晨夫妇共同继承。
四、本人所拥有的宁氏集团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由次子宁宗恒继承。
丁酉年一月二十三日
委托人:宁立培
被委托人:程一明
正大律师事务所全程公证
听完遗嘱内容,每个人都若有所思,只除了宁宗恒。
“程助理,你是爷爷最得力的助手,你确定这份遗嘱是爷爷的意思吗?”宁苡安站起来,直视程一明的眼睛,他想知道为什么连程一明都会背叛爷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