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兔子布偶(总一)(1/2)
TITLE:兔子布偶(Bunny Dolls)
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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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在刚刚搬到这个街区上住时,有很多事情对于一骑来说,感觉都是那么新鲜。
在路过超市入口处的一排夹娃娃机时,一骑的目光不经意地扫过机子内的那些布偶,忽然间他停下自己的脚步,之后是改变方向,往其中一台机子那边走了过去。
那是两只兔子布偶。
一只棕色,一只黑色。
正如一骑看到的那样,那是两只穿着小西服、戴着小礼帽的兔子布偶。
黑色的那只,看起来感觉挺像自己的。而棕色的那只……感觉也好可爱就是了。
而且说来凑巧,那两只兔子布偶着装的配色刚好是互补般的相反。
看起来,这两只兔子布偶,好像是互成一对的那样。
平心而论,尽管认识的所有人都说自己的家政技能值爆表,但实际上,一骑并不是那种喜好偏向少女风的男生。
只不过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当视线扫到那两只兔子布偶时,一骑就是觉得自己一下子完全挪不开脚步了。
只能说,有时候,有些事情、有些存在,就是如此的蛮不讲理。
再说,这两只兔子布偶的位置实在是太好了,既不是十分靠内部的角落,也不是十分靠近洞口——就那样大咧咧地仰躺在一大堆布偶上头,几乎没有阻力可言。
一骑往机箱内望望瞧瞧了好一阵子,然后保守地预计了下……五次之内,自己绝对可以把这两只布偶拿下的。
目光再挪回到机子里那两只仅存的兔子布偶,一骑喃喃道:“有点想要呢……”
于是,一骑果断地翻开了自己的钱包。
然而,让人有些失望的是,由于刚好看到了自己需要的日用品在这个超市也有售卖,所以这一次采购中,一骑超出了自己的预算。
也就是说,这时候的钱包里,刚好是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幸好新住地跟超市并不远——慢悠悠地走的话,单程也只需要大概十来分钟的时间,而且一骑对自己的运动神经还是相对自信的。
稍微掂量了一下距离,在一个和缓的深呼吸后,一骑开始朝自己的住地撒腿跑去。
只可惜,等到拿来了零钱再回到那架抓娃娃机前时,一骑破受打击地发现:那两只兔子布偶,都已经被人夹走了。
一骑遗憾地叹了口气,之后又在抓娃娃机前不死心地徘徊了很久很久,最后只好念念不忘地回去了。
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次路过那一排抓娃娃机,一骑都会忍不住瞅瞅里头有没有新的布偶,看看能不能重新遇上那两只兔子布偶。
只可惜,都没有。
后来的后来,哪怕是连网购这个法子也使上,一骑还是再也没办法找到像那两只兔子布偶那样,跟自己如此对眼的存在。
所以说,有时候,有些事情、有些存在,就是如此的蛮不讲理。
没能再次遇上的那两只兔子布偶是这样。
想要的心情是这样。
连那种名为[喜欢]的心情,也是这样。
……在遇上那个名为[皆城总士]的人时,一骑再一次领受到了这种蛮不讲理的感觉。
严格来说,在[皆城总士]身上用[遇上],其实是不正确的,应该说[重遇]才对——因为一骑跟总士,其实是老早就认识,早到……自从有记忆开始,对方似乎就已经是在自己的身边那样。
当然,这点细节,从来都不会是一骑考虑的范围——会纠结这点小细节的,感觉比较像是总士会做的事。
刚知道一骑竟然对两只兔子布偶念念不忘时,从研究院宿舍搬出来的总士,是跟一骑合租刚满一个星期。
喝着一骑泡给自己的那杯咖啡,总士一边随手在自己的草稿本上按照一骑的描述描画,一边颇为意外地感叹:“没想到你会喜欢兔子布偶这种东西。”
一骑微微蹙起眉头,小声地辩解:“其实也不是喜欢,只是刚好……看对了眼?”
“哈?”总士用他的表情明显地表达出自己的听不懂。
一骑不甚确定地努力形容:“也就是,呃、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就是你、就只能是你、就想要的是你……那样?”
——真是一个感觉十分唯心的答案啊。
一边在心中毫不意外地作出这样一个定论,总士一边把草稿本的描画翻给一骑看,问:“是这样吗?”
“嗯嗯、就是这样子的!”目不转睛于本子上的形象,一骑不自觉就一脸崇拜地感叹,“总士你画画真厉害啊!”
虽然是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不过表面上,总士还是尽可能镇定地收回了草稿本,然后看着草稿本上的图,总士不知不觉地一脸的若有所思。
——这两只布偶怎么感觉……那么像自己和一骑?
——对于这点相似,一骑他有意识得到吗?或者说,有这个自觉吗?
——自己是不是可以,以此作为采取行动的根据?
虽然有时候有些事情、有些存在是如此的蛮不讲理,但在对上某些善于与自身较劲的人时,还是有可能败阵下来的。
一手挽着咖啡杯的耳把定定地沉默了五秒,总士有些好奇地又问出一个疑惑:“话说回来,既然已经知道了形象,为什么你就不直接自己做出来呢?我记得你在缝纫方面,也是挺在行的呀。”
“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是觉得,这样就没意思了。”一骑撇开了自己的眼神,理直气壮的解释带着感性十足的别扭和倔强——换言之,就是蛮不讲理,“完全没了那种巧遇的感觉啊……”
——果然是一个感觉十分唯心的答案啊。
喝完一骑给自己泡的那杯咖啡,总士暗暗在心里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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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总士是可以有无数个理由拒绝一骑的合租邀请,但不知道为什么,当一骑跟他说起这个事情时,总士发现:跟理由毫无关系,只要是来自一骑的邀请,自己根本是无法、也不想去拒绝。
就是如此的蛮不讲理。
合租之后,总士和一骑一起行动的机会直线上升。
每天早上一起出门,晚上回去一起吃饭,然后周末放假一起采购,过后就商量着一起去餐厅或者饭馆尝尝不同风格的美食——如果刚好遇上天气不太好的时候,他们就直接一起窝在公寓里头,打电动的打电动,看书的看书,到时间再一起做饭吃饭。
对于这般黏连的相处模式,他们二人感觉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不过是变回小时候还没有上学的时候那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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