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1/2)
夜长梦多,两人决定连夜就撤。
年前的时候,陆未晞就在城市广场用白雨时的名义买了一套公寓,准备给白雨时住。
明月湾这里虽然好,但这附近一带住的都是……他怕白雨时住在这里,对她交朋友有影响,所以才想着给她换个住所。
这件事本该是年前和白雨时说的,可赶上他二哥结婚,事情特别多,他给忙忘了。
现在却是正好派上了用场。
公寓里什么都是齐全的,收拾起来倒不费什么劲。两人分了房间,各自回房洗澡睡了。
白雨时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上午十点,她看着陌生的房间,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自己已经不是昨天的那个白雨时了。
她翻了个身,趴在枕头上,又眯了会儿,这才去翻原主的手机。
原文里,作者说原主最后回了柏林。
可柏林那个地方,对原主来说,太过特殊。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原主是不会回去的。
思量间,忽地有人在敲门。
“白白,你起来了吗?”
白雨时放下了手机,随手找了件针织衫套在了头上,急忙忙地下床穿了鞋,“起来了,起来了!”
她跑过来,给陆未晞开了门。
门外站着的,还是三岁的陆未晞。
他的身上裹了一床鹅黄色的小毯子,头发睡得全都炸了起来,“我点了外卖,一会儿送过来,你去开门。”
说着,他揉了揉眼睛,转身,光着脚吧啦吧啦地走进了客厅。
毯子有些长,拖到了地上,跟着他走路的动作一摇一摆的。从后面看着,就像一只摇尾巴的大黄鸭。
白雨时洗漱好,换了身衣服,外卖就来了。
她把粥摆到了餐桌上,正要喊陆未晞吃饭,却见到陆未晞站在和他肩膀差不多高的椅子旁边,眼底满是怨念。
“呃……我们还是边看电视边吃饭吧!”
说着,她走过去把电视开了,不动声色地把两人的午餐全都移到了茶几上,拨了两个靠枕到地上来。
陆未晞的脸色这才好了许多。
他坐在靠枕上,一手捏着毯子,另一只手握着勺子在喝粥。
“吃完饭,我先出去一趟,去给你买点衣服,还有,这里得添一点生活用品。对了,你有什么想吃的吗?我一起带回来!”
陆未晞放下了勺子,“你会做饭?”
白雨时赶忙摇头。
她和原主两个人……都不会。
“那你先去给我买衣服,再回来接我去超市。”
“啊?”
陆未晞朝她勾了勾手指。
白雨时会意,忙靠过来了一些。
陆未晞用手指在她的脑门子上弹了一下,“笨!”
“你不会做饭,你去超市买菜,能买回来什么?我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难道你要我天天跟你一起吃外卖吗?”
小孩手指的力道不大,弹在额头上,不痛不痒的。
白雨时摸了摸额头,低声嘟囔,“买菜回来也没用啊,我又不会做,买回来了,也是浪费!”
“我会。”
“……”
啥?
“我大哥以前说过,人必须有一技之长,要掌握一项生活技能。”
陆未晞说着,打开了自己的手机,将相册里的照片翻给了白雨时看,十分自豪,“看吧,这些都是我做的!”
白雨时翻了几张,塞给自己一只蒸饺。
她想起了原文,“对了,你会做饭,那你大哥二哥的生活技能是什么?”
“他们……”
陆未晞噎了一下,好一会儿,他把自己的手机收了回来,“总之,你只要记得,我会做饭就行了!”
他拽着小毯子从地上起来,“还有,我会做饭这件事是个秘密,你以后,不许告诉任何人了!”
白雨时极为配合地点了点头。
吃过饭,白雨时简单地收拾了一番,和陆未晞打了招呼,这才出了门。
这里就在市中心,十分钟的车程,白雨时就找到了一家大商场。她进去,一口气就给陆未晞挑了五套衣服,刚准备回来,她又折回商场给陆未晞选帽子。
陆未晞是混血儿,他有一双深邃迷人的蓝色眼睛,现在变成小孩子,那双眼睛更加出众了,她得……先帮他遮一遮。
衣服拿回来过水烘干后,陆未晞总算能摆脱那张鹅黄色的小毯子了。
他穿上了一件蓝色的小衬衫,外面再套了一件深蓝色的灯芯绒西装小外套,同色系的牛仔裤,再蹬上新买的小皮鞋,神色十足。
他让白雨时帮忙搬了个凳子去浴室,自己对着镜子捯饬了一下自己的发型,这才愿意跟着白雨时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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