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2)
“认识他的那天也是一个秋天。”
苏念没想到上次不欢而散的相亲居然还能有后续。李津生不仅没放弃,反而再次约了她出来。说约会又不像约会,还是在上次的咖啡厅,没有刻意去安排什么项目就像单纯是为了来听故事一样,安静的坐在对面听苏念讲她和另一个男孩的故事。
苏念是一个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
在之前的书里她还特意写过,所谓的一见钟情,不过是你在需要时看到你喜欢的那张脸,你需要,你喜欢,便觉得这就是爱情了。
而现实狠狠的给了苏念一个耳光。
“我去西安看一个朋友,他刚好也在。我们就这样相遇了。”
苏念进门时就看到了坐在闺蜜对面的那个人。
他正端着杯子小口的喝着茶水,一边和闺蜜闲聊,一边漫不经心的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头发很少见的剃成了圆寸,穿着一件白衬衫,袖子卷起来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
苏念坐到闺蜜身边才看到他衬衫最上面的扣子少扣了两个露出了锁骨,握住杯子的手指长得倒是均匀有力。闺蜜怕场面尴尬,赶紧给初次见面俩人做着介绍。
“这是我闺蜜,苏念。”然后指着对面的男人说:“这是我哥们,王致远。”
苏念看向男人,偏巧男人也刚好抬头正对上她的视线。
如果形容李津生可以用温润如玉的话,那形容王致远就要用剑眉星目这个词。没有头发的修饰让他的棱角看起来更加锋利,鼻梁高挺,嘴唇很薄,本来就凌厉的相貌更是带了点凶狠。
“你好。”
苏念伸出手去和王致远握手,低头时不小心看到了他手臂内侧的一道刀疤。
苏念暗自吃惊,她的理智告诉她说这个男人很危险。
但感情并不是理智可以控制得了的东西。
她不知道别人是怎样描写一见钟情,她根本没有办法用文字记录下那种感觉,像一瞬间的福至心灵,也像跋涉了很久终于到家的熟悉感。
苏念突然想起贾宝玉那句“这个妹妹我似是见过的。”,之前读时嫌这句话烂俗,今天体验到了才知道这已经是对一见钟情最好的诠释了。
听到这里李津生笑了一下说:“原来苏小姐喜欢这样的男生啊。”
这时天色已经偏晚了,在咖啡馆昏黄的灯光下这些过去的故事特别像一张张的老旧默片,苏念低头看着灯光在桌子上的投影,心里想着只能生活在回忆里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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