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魔法 > 一不小心开启了地狱模式 > 第3章 日常

第3章 日常(1/2)

目录

3

隔天,姜洺等林孤城做完自己给他布置的每日早操之后把人抓进来,按在浴桶里洗了个透,又让他换上一套与平时风格不一样的衣裳,将林孤城打扮成了一个富家小少爷样。

一身白色对襟窄袖长衫下摆却是独特的墨染样,衣襟和袖口处用绿色的丝线绣上了竹子的图案。腰带用金色的线绣上了边儿,在一侧别了一串镂空的珠子里头有几块晶莹剔透的类似石头的东西。同色的长裤扎在中靴之中。头发只用一条发带系起来扎在脑后,两鬓垂了几缕下来,被姜洺这么一打扮到还有模有样了。

当林孤城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坐在床榻边缘,双手紧紧搭在大腿上,被姜洺找来的小娘子身上的香粉为呛到在人面前也顾不得姜洺教的什么谦谦君子,至少还记得捂着鼻子打了好几下哈欠,把一旁正抚琴的小娘子吓了一跳。

小娘子踏着小碎步扭着腰过来,拿着帕子作势要给林孤城擦拭鼻子。还没碰到,便被林孤城拿捏住了手腕,“呀,好疼!”小娘子痛呼出声。

她从林孤城微微松开的手中拯救出自己的手腕,白皙的皮肤上已经有了一圈青紫。看着林孤城的眼神带上了一点惧怕,她虽这次是头次接客但对于姐姐们常说的恩客类型也是过耳不忘。

有的恩客有一点施虐的倾向,严重的有的会在云雨的时候一不小心把人掐死!她害怕极了,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双灵动的眼睛已经弥漫上了一层水雾。“公子,若…若是杜鹃做的不好……”声音已经染上了哭腔,“和我一起来的呢?”

“就在出门左拐第三间!”

如获新生

当林孤城冲进姜洺那间时,姜洺此时正慵懒得躺在榻上靠着软枕右腿搭在左腿上,任一旁的小娘子用纤纤玉手给自己喂葡萄,时不时还说一句。

“不愧是小美人剥的真甜。”

林孤城闯进来的时候,姜洺居然有一种丈夫逛青楼给妻子抓包的窘迫感,一股没来由的心虚从脚底传到脑海。他连忙推开一旁的小娘子起身,原本就半个身子都赖进他怀里的小娘子被他这么一动,没稳住身子滑了下去,将手臂磕在床沿上留下一个红红的印子微微的泛着些紫色,痛得竟嘤嘤泣起。

而后又把自己柔若无骨的双手环上姜洺的腰,娇滴滴道:“公子,奴家都被你磕疼了!您快坐下,让奴家再好好的伺候伺候你。”

林孤城被眼前算不上美艳的场景搞得脸红如火烧,就冒热气了。

他回过神来,面上却是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径直走过来巴着姜洺道:“这里太难受了,我不喜欢。我们能不能回去?”

在林孤城的脸色可以变得和锅底灰有的一拼的时候,姜洺将银两放在桌子上,拉着人走了。

出了青楼,林孤城刚刚热的昏昏的脑袋瞬间清明。姜洺见这副样子,要通过青楼让他开窍可能现在是不行了。只能捂了脸买了点书籍,拉着人回去,亲自给他上一课。

吃过了饭,姜洺拿着买来的书坐在林孤城床上。先是给他介绍了一下男女人的身体构造和生理,又说出门在外不能对女子怎么样怎么样不能把自己怎么样怎么样,然后给他解释之前的“尿床”是什么,讲完下来他姜洺羞的都要挖个坑跳进去了。

“这本书你拿着看,有不懂的,就来问……不,自己琢磨!”

“那,你说的这种事情,要对谁可以做?”

“喜欢的人。这个人你以后要是遇到了你带回来给我看看,我帮你把把关。先说了,青楼的那种阅人无数的女子不行。如果她身上有病传给你了怎么办?”

“喜欢是什么?”

“喜欢是你对一个女子,在见到她的时候心跳加快,你会下意识去寻找自己身上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是不是完美的展现在她面前。是见不着她的时候念念不忘,想和她一辈子的感觉。”

“可我之前见书院那有两个男子……”

“那是龙阳之好,只是把喜欢的人的性别从异性变成了同性而已。”

“十万个为什么”林孤城问完之后,姜洺贴心地替他掖好被子,剪了灯。

这年元宵,等过完年就要前往蓬莱了。

这天一大早,姜洺把人从被窝里挖出来,上菜市场买了一堆蔬菜、五花肉、排骨、鱼和元宵的制作材料。

从回来到收拾完毕天已经微微泛上了一点墨色。

姜洺煮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在元宵这一天好好犒劳了自己与林孤城。姜洺留意到做出来的红烧鱼颇得林孤城满意,他想,以后多做鱼给他吃。吃完了饭,煮了点元宵,两人一人一小碗下去,这元宵饭才算吃的有头有尾。

夜晚才是这天最重要、最好玩的时候。走上街,一侧是吆喝声叫卖声不绝的小摊,另一侧是人进人出的酒楼,都挂上了红通通的灯笼,一副喜气洋洋的样子。

到处都很热闹,这让姜洺有点目不暇接。他扯着林孤城躲过人流蹿进一个有说,寻了二楼的一处雅座坐下,点了一壶茶和两碟小菜。

“刚刚说到啊,这个魔尊残忍至极。杀人不眨眼!只因一个三岁小儿的无心之言,便在半夜带人灭了整座城,尸骨成堆。那场景血腥无比!满地都是残肢断臂,暗红的血凝固在地上,这一片那一摊,根本无法叫人下脚。……省略一百多字因会造成不适感,已修。”

“呕。”有些个别受不了的听客,已经有点恶心,吐却吐不出东西来。有的胆大的则是,哈哈大笑,道“还有更凶的吗?”

说书人一拍案板,“没了没了,讲个奇异怪谈。相传,有兽,名鹿蜀,老辈人都说,抓到这种兽,取皮毛舍血肉,皮毛佩戴于身可以宜子孙!”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