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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十年(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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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林建和林陨星流落到塔怒班部落已十年过去。因为林陨星在“兽神之胎”中孕育三年,姑且算他7岁吧。

自从林陨星降生以后,哈赤首领便对整个部落下了命令,一定要保守秘密,不能让其他部落发现“兽神”就在塔怒班部落里。

虽然人类的共同敌人是血魔族,但是人类世界之间因为资源、种族等原因,种族、部落、家族之间的纷争从没断过。人类也只有在共同讨伐血魔族的时候才能暂时放下嫌隙,一致对外。

人类和血魔族最近的较大规模的战争要追溯到五十年前的“莱斯河大战”了。在此之后的五十年里也只是小规模的,局部的对抗,并无战争爆发。

所以塔怒班部落里,林陨星就成为了一个特殊的存在——一个人族孩子,他有着湛蓝的一双大眼,乌黑亮丽的头发,身材比狂人族小上一大截,但身为人族却在部落里备受宠溺,无论他闯了什么祸,都不会被首领责罚。

前几年还好,在林建的看护下,最多也是干些欺负塔怒班部落里其他小孩的坏事。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林陨星知道首领不会责罚他,胆子是越来越肥。

再加上这两年他身边总跟着一个忠实的小跟班——里维斯·卡丘尔(卡巴的二儿子,杰克斯的弟弟,在林建获救的当年出生的狂人族小战士,今年10岁,比林陨星大了3岁)后更是干了不少让人啼笑皆非的勾当。

这不,今天林陨星在林建这个“哎呀爹爹”和卡巴他们出门捕鱼后就一溜烟地跑到卡巴的家里,拉上里维斯就走,还信誓旦旦地跟追赶出来的里维斯母亲说道:

“我和里维斯大哥去捕猎,阿姨您放心,我会保护里维斯大哥的!”

还没等里维斯的母亲阻拦,他们便跑得不见人影了。

塔怒班部落位于斯科特莱美城西北部,北面接临北极海,西方是金凯山脉。因为斯科特莱美城土地贫瘠、难以种植农作物,部落里的战士平日里就去北极海捕获美味的人族非常喜欢的鱼类运往人族主城——莱特雷斯城进行交易,并换回粮食、美酒、武器、香料、饰品等。而部落自己的伙食最主要还是在金凯山山脉里捕获的猎物。

林陨星和里维斯要去“捕猎”的地方就是山脉的外围,这里并没有强大的野兽,相对比较安全。里维斯比林陨星高不止两个头,身材也魁梧许多,当然也憨厚许多。林陨星这个小个子拉着高大的里维斯在部落中穿插奔跑,这画面也颇为奇怪。

“小林子,我们昨天不是去捕获了两头魔羚羊了吗,已经够我们两家吃好几天的了,今天还干嘛去捕猎呀?”里维斯跟着林陨星差不多走到了狩猎场后疑惑道。

这几年来,林陨星就跟这个憨厚的狂人族大哥玩得最要好,其他同龄的狂人族在一降生就会说话的林陨星眼里就是“小屁孩”,老是带着里维斯去逗弄他们,简直就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小魔头。

里维斯的父亲卡巴自然也头痛得很,但是因为他在最近这几年时常与林建外出打猎捕鱼,他发现林建并不是什么三阶大战士境界的强者,他估计,林建至少有战神侍卫的实力!

这一点从两年前在深入北极海的地方亲眼看见林建几招便杀获一头十一阶的魔角虎鲨后就断定林建的实力了,要知道那头魔角虎鲨可是拥有相当于人类一阶战神侍卫的实力啊。

从此以后,卡巴也不再阻止里维斯跟林陨星“混了”。林建对塔怒班部落里的众人自然是心存感激的,特别是对救了自己的卡巴一家。

因为这一层原因,林建也时不时指点一下里维斯这个憨头憨脑,但是练武天赋却极为突出的狂人族小战士。

别看里维斯才10岁,他已经是一个力达三千斤的三阶战士了,在部落里也算得上是“种子”战士,受到了部落的重点培养。

所以,林陨星在里维斯的“保护”下,自然也肆无忌惮起来,经常与其“混迹”于狩猎场里玩闹,并美其名曰一起去捕猎,其实全都是里维斯一个人干活。

今天林陨星叫上里维斯其实肚子里没憋什么好屁,拉他来其实是想“做实验”的。听到里维斯这样问,林陨星还以为自己的小心思被发现了呢,连忙说道:

“哎呦,我的好大哥,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啊,带你出来肯定有‘好事’啦!”

“好像……你骗了我不止一次了吧……上次趁莫里林大叔睡觉剪他胡子也是……还有上次……”里维斯是憨厚,但不是傻,相反,他聪明的很。

“得啦得啦,里维斯大哥,我不骗你,今天是要给你看好玩的东西啦”

“我们不是出来捕猎的么?”

“大丈夫,别在意这些小节……”

林陨星自知骗不过里维斯,也不再纠缠,停下脚步,仰首挺胸说道:

“我今天拉你来是要你见证塔怒班最伟大的时刻——部落第一魔法师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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