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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滋味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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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在外表上与他自己有点像——矮小壮实,肤色极深,长着一张保暖性能更胜于审美功能的圆胖脸——但是却完全没有金的风度与气场。刘易斯有口吃的毛病,而且就算不口吃的时候也几乎无法讲出一个完整的句子。他说他家的位置如此偏僻,以至于想不起来少年时代曾经见到过哪怕一个白人。这一点决定了有色人种协进会的律师们决然不会选择他作为种族融合的试验品,因为他似乎是一个再怎么受教育也洗不掉一身土气的黑人。然而在刘易斯身上有一团耀眼夺目的光芒,遮蔽了他所有的缺点。他说他已准备好了拼上这条命也要进入特洛伊州立大学,但如果遵循非暴力原则,那么他很可能会避免这样的命运。会面结束时两位布道人同意想办法为诉讼筹钱,格雷也同意接下这个案子,但前提是刘易斯要获得父母的许可,因为他还是一个未成年人。

在返回纳什维尔的长途车上,追星族刘易斯不住嘴地自言自语,因为今天他终于见到了金博士,还与对方聊了半天。令刘易斯感到自豪的是,早在金通过公交车抵制运动而一战成名以前他就知道了金的存在。当时是1955年,刘易斯偶然收听了一场布道,名为“致美国基督教徒的保罗”,金在布道当中模仿圣保罗的风格和神学思想批判了美国基督教徒的自私与兄弟情谊的败落。刘易斯仍记得自己当时坐在收音机前受到了何等的震撼。他一直梦成为一名布道人,而在那一个小时当中他的梦想已经聚焦到了一位全新的偶像身上。

刘易斯从小就被大人们打上了怪小孩的烙印,因为他特别喜欢异想天开。他在一个不通水电的小农场长大,从小就不喜欢干农活,气坏了他的父母。刘易斯反对农业活动,认为这样做无异于与大自然赌博。他的父母一开始认为他只是存心偷懒,后来他们才逐渐意识到儿子的古怪借口背后潜藏着怎样强烈的意志,急得他们简直巴不得儿子只是个懒汉而已。少年时代的刘易斯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对猪狗之类的大多数农场动物都没什么特别感觉,但是漫长的研究让他坚信鸡是纯洁无罪的生物,值得被人收养。因此每当家里杀鸡做菜的时候刘易斯总会哭得歇斯底里,不惜绝食抗议,一连好几天都不跟家里人说话。刘易斯并没有因为年龄的增长而摆脱对于鸡的执迷,反而将这份情感与岁以来就在他身上显露头角的宗教热情嫁接在了一起。

没过多久少年刘易斯便开始对鸡布道。只要一有机会他就会偷偷溜到鸡舍里,结结巴巴地面向鸡群发表长篇大论的布道词,从而缓解自己的口吃症状。每天睡觉之前刘易斯都要在鸡舍里举行宗教仪式,他会凝望着这群叽叽喳喳的教众,用祈祷将它们平静地送进梦乡。十岁那年他已经围绕着鸡的生活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法事活动。如果小鸡死了,他就会用猪油罐收殓并且安葬小鸡的遗体并且在坟头栽种鲜花。他还会为刚刚孵化的小鸡施洗。有一次他为一只小鸡施洗时只顾着祈祷,让小鸡在水里泡得太久,结果把小鸡淹死了。这件事成了他最糟糕的童年记忆之一。将一动不动的小鸡从水里捞出来的恐怖情景一直让他噩梦连连。

布道一直是刘易斯这个农家孩子的梦想。1957年他成为了家里第一个完成高中学业的人。怀着前往摩豪斯学院追随金博士的梦想,他写信向摩豪斯索取了一份招生手册,可是立刻就发现他的家庭根本负担不起摩豪斯的学费。他最终选择了他唯一能找到的免费学校,也就是纳什维尔美国浸信会神学院。刘易斯是个乡下孩子,从小到大只进过一次城,此前他对城市的最深刻记忆就是于搭乘电梯的神奇感受。因此纳什维尔的独立大学生活一方面吓得他手足无措,同时又让他心里充满了冒险的刺激感。在学校的教堂里,刘易斯听说有人正在开班传授金博士的非暴力哲学,在他看来这简直是上天的完美安排。詹姆斯.劳森和刘易斯同时来到了纳什维尔。1958年秋天,身为和解团契地方联络员的劳森在纳什维尔开设了每周一期的非暴力哲学课程。若是他碰巧外出办事,他的同事格伦.斯迈利就会代他上课。在所有课程参与者当中就属刘易斯最热忱,他觉得这些课程远比平时的神学课更引人入胜。在完成英语与数学补习课之前,他已经如饥似渴地汲取了大量关于甘地、梭罗和美国宗教信仰自由先驱们的知识。刘易斯在纳什维尔经历了两年历练,接受了金的激励与劳森的培训。他激动地乘车从蒙哥马利回到家里,做好了为社会福音运动冒险的准备。

这一年秋天,劳森把一车纳什维尔的学生送到了高地人民俗学校,并且拉上了他在神学院的室友詹姆斯.贝弗尔(James Bevel)。一年多以前贝弗尔曾拒绝参加劳森的研讨会,这次他答应拜访高地人是因为觉得这次出行听起来更像是去度假。神学院里的人们都认为贝弗尔是个天生的领袖。他从小父母分居,母亲住在密西西比三角洲,父亲住在克利夫兰(贝弗尔青少年时期曾在那里的轧钢厂工作过),他则往返穿梭于两地之间。贝弗尔是一个性格急躁、心直口快、善于社交的人。在就读纳什维尔神学院之前,他和他的兄弟刚好签下一份摇滚唱片合约,但突然的宗教皈依促使他来到了学院。有传闻说他的一位女伴给他生了个儿子,而他还没有当爹的打算,所以才躲进神学院里。不管怎么说,总之他成了一名崭露头角的布道人,在学校里名气很大。他能够长时间以最大音量连续布道,惯于尝试大胆的理论与古怪的即兴发挥,满口都是天花乱坠,很容易就会陷入狂热状态。有人开玩笑说贝弗尔给别人洗脑后自己也需要洗澡,因为他全身上下肯定会大汗淋漓。贝弗尔对社会福音和刘易斯的非暴力理论都不感兴趣,但刘易斯是个不屈不挠的传教者,他劝诱贝弗尔先去高地人看看再说,希望能借此赢得对方的支持。

贝弗尔一直觉得自己在布道领域已经达到了大师级别,来到高地人学校之后他的信心首次遭到了打击。来自高地人的发言人当中有一位迈尔斯.霍顿,他向学生们提出了严肃的质疑。学生们声称他们已经与种族隔离主义断言他们生来劣等的主张拉开了距离,霍顿却并不这么认为。他要求学生们质疑自己到底是谁,自己到底在说什么。贝弗尔从没听到过有哪个白人说话如此直白却又如此巧妙。这个人就像苏格拉底一样,总是提出假设再加以质疑,从而进一步向更深层次的核心掘进。这样的说话方式让贝弗尔感到如坐针毡,逐渐感到了沉重的压力。在接下来的一次会话中,另一位发言人训斥这群学生怯懦无为:“看看那些波兰学生吧,他们正在忙着矫正政府的错误,而你们却在这里忙着缠五朔节花柱、搭伙看电影或者玩桥牌,你们是不是还自我感觉挺好啊?”贝弗尔的脾气噌地一下就上来了。他当场起身离开了气氛压抑的演讲现场,并且砰地一声甩上了门。

刘易斯则继续留下来听课,与他一起留下来的是一位赛提玛.克拉克(Septima Clark)。金对于高地人学校里的很多人都寄予了看似不切实际的厚望,希望他们能在校门外发挥润物无声的作用,克拉克就是其中之一。现年六十岁的克拉克是奴隶的女儿,她的父母曾属于南卡罗来纳州的波因塞特家族(这个家族的姓氏后来成为了一种冬日盛开的花卉的名称)。她专门从事成年人扫盲,让彻底不识字的人学会阅读,将几乎不识字的人培养成老师。克拉克在教育领域的非凡天赋引起了迈尔斯.霍顿的浓厚兴趣,于是霍顿委托她在高地人学校里负责一个名为“公民学校”的实验项目。在每周例行研讨会上,克拉克承诺把佃户与其他没有受过教育的黑人变成潜在的选民,用基本的读写能力武装他们,让他们掌握自己的民主权利。她甚至希望设计一套教学进度呈几何式增长的系统,从而迅速地将有天赋的文盲训练成这一领域的老师。她的性格在坚韧的激情与无尽的耐心之间保持着近乎奇迹的平衡。即使那些预言克拉克肯定会失败的知识渊博的批评家们也不得不承认她具有圣徒一般的品行。有一位访问高地人的教授抱怨道,约翰.刘易斯并不是一位合适的领导者——他说话结巴,拆分不定式,朗读的时候全然不顾抑扬顿挫。“那又怎么样呢?”克拉克反问道。意思到了就行。再说需要他引导的人们已经了解他了,贝弗尔也是。她预言贝弗尔肯定会回来的,并且劝导大家要耐心。她一如既往地在阶级鸿沟的两侧做工作,而自己的心灵却丝毫不受摩擦的伤害。

那年秋天,艾拉.贝克专程来到高地人学校,试图将克拉克的公民学校项目和领导大会尚不成熟的公民十字军项目结合在一起。贝克早就听说克拉克正在招收的老师几乎全部来自在她眼里最有潜力可挖的南方人力资源——也就是女性黑人群体——而且克拉克的项目还专门针对完全不识字的黑人,这部分人在尚未进行选民登记的黑人群体当中占据了压倒性的比例。但贝克也知道,正是这些因素会致使领导大会当中的布道人们本能地打起退堂鼓。扫盲学校里的工作烦琐乏味,引不起神职人员的日常兴趣,更不能满足他们的控制欲。此外所有人都承认,黑人神职人员高人一等的地位完全取决于在黑人当中广泛存在的无知境况。许多民权领袖都在竭力塑造举止得体的“新黑人”公众认同,他们很担心与神职人员走得太近会产生形象问题。出于这些原因,贝克回到亚特兰大后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宣扬自己对于扫盲学校的热情,她只要求“得到进一步探索这一领域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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