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风子)(1/2)
我叉着腰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m.dizhu.org
为了配合英雄科的职场体验,一年级放了一周的小长假,作为助教的我自然也无事可做。本来按照以往的情况我应该留在学校里帮助老师们整理档案和准备接下来的期末考试,可今年的情况有点特殊。
英雄杀手斯坦因。
臭名昭著的通缉犯出现在保须市并击伤了职业英雄“英格尼姆”。为了应对接下来可能会继续发生的悲剧,保须市内的英雄事务所全部都进入了戒严状态,甚至连不在保须市的职业英雄们都有点坐不住,想要跑来保须市抓人。
位于保须市的某家英雄事务所里有爸爸妈妈的熟人,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得知了我的事情,居然以“人手不足”为由把我借了过来。当然,因为有临时执照,我也不能拒绝这种请求。
我并不算是事务所的正式员工,不需要和其他人一样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巡逻,每天去事务所报道也只是证明自己没有跑路而已。
报道结束之后我就直接和前辈们打了个招呼,借着巡逻的名义跑出来溜达了。
于是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老实说我更希望自己留在学校。英雄杀手能够被称为英雄杀手,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只击杀职业英雄或者有明确英雄意向的预备役,而这么久了都没落网也足以证明其实力之强悍。
我早就说过了,我怕死,所以我一点也不想和那种敌人正面对上。
然而这么想的只有我罢了。www.dizhu.org在其他人眼里,我有临时执照,算得上半个职业英雄,在特殊时期将我调到需要的地方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至于让没毕业的学生跑来这么危险的地方到底合不合理……我想那些大人肯定是没有仔细思考的。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根棒棒糖拆了包装塞进嘴里。
虽然是英雄杀手出没的城市,但这里在白天还是很平静的,无论是往来的车辆还是街道上的行人都十分正常,再说我也不认为斯坦因会乔装打扮自己。
他每到一个城市都会留下异常鲜明的、属于他的信息,恨不得将自己的罪行昭告天下。这样的敌人必然是对自己的实力有相当自信的,乔装打扮选定目标再进行暗杀并不符合这类人的作风。
况且保须市的上一起事件已经是雄英体育祭时期了,斯坦因早就离开了这里也说不定。
这么想着,我闪身窜到路边的流动摊位上。
“老板,给我来个可丽饼,要草莓味的!”
老板笑呵呵地将食物打包好递到我手里,这会儿没什么客人,我干脆就直接站在旁边打算吃完了再走。见我没动,老板竟然主动跟我攀谈了起来。
“小姑娘,看你的打扮,是英雄事务所来的实习生?”
他指的应该是一年级的职场体验。雄英体育祭之后会有一年级学生被派往各个事务所进行职场体验已经是类似于“社会常识”的认知了,我又穿着战斗服,被错认成一年级也是理所当然的。
毕竟除我之外也没有三年级学生这么久了都没有进入事务所进行校外实践的先例。
我咬碎棒棒糖,将食物垃圾吐进身边的垃圾桶里,这才回答道,“不是的哦,我有执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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