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一件小事(1/2)
孙洵与林子仲恋爱之初的感觉,并不像小年轻时那样激情澎湃,轰轰烈烈爱得死去活来,大多时候是平淡中带着温馨的。每天照常上下班,空闲时间有时会腻在一起,享受偶尔的小甜蜜,这样的恋爱就像是春天花田里的小雏菊,并不艳丽、并不夺目,但拥有它自己宁静的芬芳。
孙洵经常下班早,就去接林子仲下班。他在林子仲的公司附近转了一圈,发现了一个书屋,是一家古色古香的老书店,装修得颇有古典风韵和文化气息,名叫“博雅书屋”,遍寻书架,找不到市面上流行畅销的言情,取而代之的是马基雅维利、波德莱尔、维特根斯坦等一个个生僻的名字。他随意拿了一本,里面翻译的文字艰涩生硬,却充满着古典主义的庄严与深奥。
书屋里来来去去的人,大多是上了年纪的中年人,孙洵在他们中间,已经算是年轻的了。书店的老板是一对老夫妇,有时是丈夫在,有时是妻子在,店员也就只有一个人,氛围很是安静。
孙洵经常在这里看一会书,边看边等林子仲下班。
林子仲来的时候,就会绕着书柜走一圈,走到他的对面,望着他微笑。
孙洵经常来,也和这里的老板混了个脸熟。
他正在角落坐着看书,就见到老板端着一杯茶走过来,放在了他的面前。
孙洵抬头看了看他,“老板,我没点茶。”
鬓边花白的老人面带微笑看着他,“不收钱,请喝你的。”
孙洵摇摇头,“那多不好意思,您这茶也是有成本的。”
老板将茶杯推到他面前,“没关系,一杯茶能有几个钱?反正都是我自己常喝的茶。”
“好吧,那谢谢您了。”孙洵冲他笑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老人微笑道:“这是西湖龙井。”
孙洵点点头,略显羞赧,“真不好意思,我不太懂茶。”
“是啊,现在的年轻人,对这些传统文化都不太懂得了,别说这茶了,就这些书,也很少有年轻人愿意买来看了。”
这里的博雅书屋确实平时人不多,能买书的人就更少了,想来也是生意不太好。他看着老人感慨的样子,安慰道:“现在的年轻人,都爱赶时髦,看一些言情。您这里的书,门槛儿高,要不是有文化的人,还看不懂呢。”
老人被他逗乐了,“我看你常来,倒是能坐得住。”
“我有个朋友在附近上班,我有时候就在这里等他。”
两人聊了一会,就看到林子仲走了进来,孙洵喝完了杯里的茶,拿着手里的书,到柜台结了账。
走出书店,林子仲拿过孙洵手里的书,疑惑地看他一眼,“经济学名著《人口原理》,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你买这本书干嘛?”
孙洵看了看他,“刚才老板请我喝了杯茶。”
林子仲有点惊讶,又有点好笑,“所以你就买了一本书?”
孙洵轻叹了一声,“我总在这白看书,本来就不好意思了,今天他还请我喝茶,我哪好意思空手走啊?”
林子仲笑笑,“你脸皮还挺薄。”
孙洵拍了他一下,“嘿,怎么说话呢?你以为我脸皮很厚吗?”
林子仲哈哈一笑,孙洵也被自己逗笑了,两个人说说笑笑,走出了那条小胡同。
走到路边的公交站,一个年轻的女孩也站在那里等车,她望着他们,悄悄挪到了他们身边。
林子仲看了她一眼,孙洵也跟着看了一眼,不知她为何看着自己,但确实不认识。
女孩冲着孙洵笑了一下,孙洵莫名其妙,也对他礼貌微笑。
女孩有些紧张,却还是开口说:“我们在博雅书屋见过,我每天下班都路过那,有时候会进去逛逛,经常能看到你,你记得我吗?”
孙洵挠挠头,他不是不记得,是根本就没注意。
女孩看了看他手里的书,又说:“你对经济学感兴趣呀?在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工作,刚刚大学毕业,对经济学也是初学者,有机会咱们可以交流一下经验。”很明显的搭讪,看起来有些腼腆,却又像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她说完,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咬咬嘴唇,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从兜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他,“这是我的名片,如果……如果你也对经济学感兴趣去的话,可以打电话给我,我们一起学习。”说完,女孩已经脸颊红了起来。
正好一辆公交车开过来,停在他们面前,女孩转身就上了公交车,消失在夕阳的晚霞中。
孙洵拿着手里的名片,仍然云里雾里。
林子仲抽出名片看了看,“邓嫣然,名字倒是挺好听。”
孙洵眨眨眼睛望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林子仲对他晃了晃手里的名片,“人家姑娘跟你搭讪,你那是什么表情?”
孙洵拿过他手里的名片,上面还有她工作单位的电话号码。他惊奇道:“现在女孩儿都这么主动大胆了吗?第一次见面就给电话号码了。”
林子仲的语气不咸不淡,“哪是第一次?人家不是说了,经常在书屋看到你,八成是早就盯上你了,只是今天才逮到机会搭话。”
“那也……”
“万一你像以前去游泳馆那样,去了一次就再也不去了,她不就没机会认识你了吗?所以有机会就赶紧搭话,不能让你跑了。”
孙洵听出来了,林子仲这是吃醋呢,还要借从前的事戏谑他。男人吃起醋来,酸劲儿也不比女人差。那时候林子仲就是一念之差,没有上前搭讪,否则他们也不会白白错过三年了。虽然如今兜兜转转,又重逢在一起了,可总是有些遗憾,若是当年鼓起勇气搭讪,现在他的他们又会是什么样呢?
孙洵心里得意,佯作叹气,望着手里小小的名片,“人家女孩都给留电话了,我要是没点表示,也太不绅士了吧?要不就下次请她喝个咖啡?”
林子仲眼疾手快,立即抢走了他手里的名片,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孙洵想抢,却没抢过他,“嘿,人家给我的,你怎么私藏了?”
林子仲对他摇摇头,“没收!”
转眼已经到了初夏,6月的北京天气开始炎热起来。孙洵除了平时上班,就是呆在家里不爱出门。林子仲邀他去运动,他也不爱动。林子仲就笑他,“咱们还没在一起的时候,我叫你出来运动,你可积极了,现在我拖着你出去,你都懒得动。”
孙洵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电视,“那时候天儿不是冷嘛,运动运动也好,现在太热了,一动就是一身汗。”
林子仲笑着摇摇头,“我看你呀,就是得到了,懒得再花力气了,以前说好的陪我一起健身,现在你都不爱去了。”
孙洵不置可否,“我上班时间不规律,没有精神按时运动。”
“对了,我有个表弟,在时代杂志社工作,他们有个外国记者驻中国的派对,他拿到两张票,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玩玩?”
这种派对在当时并不多见,听起来就会很有意思,孙洵就一口答应下来,“好啊,那到时候你叫我一起。”
到了派对门口,孙洵不免心里有些打鼓了,拉着林子仲问:“你表弟知道你的事吗?”
林子仲点点头,“你放心吧,他都知道。正好借这次机会,介绍你们认识认识。”
这么一说,孙洵更紧张了,他们在一起几个月了,还是第一次见他的家里人,幸好只是表弟,不是家长,毕竟同辈人之间比较容易沟通,而且表弟也知道他的事,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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