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生小说 > 仙途漫漫 > 交流会

交流会(1/2)

目录

苏乐和白曦宸在缓解了想吃的欲望的之后,就放慢了进食速度,开启边吃边聊模式。--*--更新快,无防盗上dizhu.org-*--

“师兄你经常会去接任务吗?”对理事堂发布的任务,苏乐表示很好奇。

“修行不可闭门造车,以前我都会定期接任务。现在我的修为不说在外面能横着走,至少危及生命的情况是很难碰到的,所以我现在比较随性,有时候还会带领低阶弟子去做任务。”

苏乐想:这不就是大佬带着新人刷经验嘛。大佬解决boss,新人们在一边喊666。不行,太有画面感了,想笑。

“前一阵子我就带领一群弟子去了一个仙人留下的洞府。”白曦宸想到这件事心里就有些不自在。不过要是没有和洛圣璟切磋,他也就遇不到苏乐、遇不到那个资源丰富的星球了。

“那仙人洞府是什么样的啊?”苏乐对这些很好奇,是不是和以前的帝王陵寝相似呢?

要是白曦宸知道苏乐在想什么肯定会喷出一口水。洞府是活人住的,陵寝是为死人建的,怎么可能相似呢。

“一般的仙人洞府格局都差不多,有些门下弟子或追随者多的,甚至是按照小型宗门来打造的。如果主人拥有什么特殊技能,那么也会展现在洞府中。

就说我们上次去的素柳仙人的洞府,到处都是机关,三步一小坑、五步一大坑,最终的到传承也是机关术。不过这种十分依赖天赋的传承,在找到合适的继承人之前,还不知道要在藏书阁里放多久呢。”

之前他和洛圣璟切磋到一半就发生了意外,不过传承还是被宗门拿到了。虽然其他附赠的功法可能更有用一些,但好歹是大佬总结总结出来的,所以还是被好好的收藏起来,等待有缘人。

“其实我很搞不明白,为什么那些留下传承的大佬们要设置那么多的关卡。虽说是为了筛选继承人,但如果一直没人通过,那传承不就断了吗?”

白曦宸冷笑一声:“许多上古传承就是这么消失的。他们一直讲究宁缺毋滥,却没想过一旦遇到什么意外,传承就会断了。所以现在的修士都吸取教训,一人收好几个徒弟,或者把一些不算核心的功法公布,让门下弟子修练,修炼的好的人再教他更核心的功法。

我们九帝仙宗也是如此。新弟子入门修行的是《破天决》普通版,如果修行效果不佳,可以及时更换功法;如果天赋过人,那就可以继续修行,直至修炼真正的《破天决》。----更新快,无防盗上----*--”

苏乐点头,想到他们老苏家的祖宗还是挺有远见的,别的不说,自家子孙强制性修炼。虽然没练出什么头绪,但好歹传承还留着。在末法时代简直堪称奇迹。

吃着吃着,苏乐又想到了什么,问道:“师兄,我师傅的剑法是不是特别厉害?”

白曦宸说道:“是啊,他是我们宗门剑法造诣最深的。厉害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神剑宗你知道吧,是只收剑修的宗门。师叔比他们掌门都厉害。”

苏乐双眼放光:“这么牛逼?我回去也要跟着学剑法!”

白曦宸看了眼他的小细胳膊,凉凉地说:“还是别吧,师叔的剑法可不是什么人都能练的。”

苏乐浑身一震,随即表示:“我不怕吃苦。”

“这个不是吃不吃苦的问题,只是师叔的剑法是他独创的,十分奇特,根本没人可以修炼。我在练剑法之前也跑去跟师叔练过几天,然后我就放弃了,根本练不了。”

苏乐奇怪道:“为什么啊?有什么特殊的吗?”

“师叔没有告诉我。他的剑法就放在藏书阁里,宗门里的剑修都试过,全部折戟。

我听师傅说,师叔在创造剑法的时候,数十年不眠不休只练一个姿势。花了一百年时间创造出属于他的剑法。目前看来,真的是只有他一人可以修炼。你要是好奇可以回去问问。

而且我觉得师叔肯定把你要修炼的课程都安排好了,什么时候学习剑法,肯定也有他的安排。”

苏乐惊讶地同时又觉得有点骄傲,他的师傅就是这么厉害!

“不过说到剑法,你也确实要练一些攻击手段了。”

苏乐好奇地看着他,用眼神表示疑问。

“你成功进阶金丹境,又是真传弟子,肯定要参加下一届的‘优秀青年交流会’。”

“那是什么?”

于是白曦宸就给他讲解了一下。

“优秀青年交流会”是由中元星各大宗门、世家轮流举办的切磋大会。说白了就是看看哪家弟子更优秀。参加者必须是三十岁以下进阶金丹、五十岁以下进阶元婴的修士。报名人数不限,背景不限,散修也可以参加(有机会被宗门世家看中,所以去的散修不少)。

交流会每十年一届,每届交流会都有百名排行榜,上榜弟子都有奖励,前十名更是奖励丰厚。每一届的评比方式都有可能不同,看当届主办方的心情。

“不管规则再怎么奇葩,加强一下攻击力是必须的。而且我听师傅说,师叔可是蝉联好几届第一,简直就是他们那一代人的噩梦。你作为师叔的弟子肯定会备受关注。”

苏乐咽了咽口水,莫名地开始紧张了怎么办?

“下一届是四年后,我已经进阶分神,不能再参加了。不过师傅应该会让我带队。”

苏乐心想,还有四年的时间,要好好努力了!

他们吃完之后,苏乐照例给白虎投喂了一些小饼干。他还有点纳闷呢,怎么白虎今天这么安静,没有对着一桌子菜流口水。难不成它不喜欢饕餮阁的菜?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