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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一】神明陨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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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冯司南到达金玉镇时,这里还是一派繁荣景象, 镇子门口插着西南王王旗, 红色的曼陀罗花在空中飞舞。

他找了家面馆,坐下来吃了碗面, 吃完, 碗底面汤一滴不剩。

连日奔波,终于能好好休息一会。

他伸手摸了摸口袋里山河笔, 运气灵力,试图点亮法宝, 一股异样的感觉从指间传来,像走电一般袭遍全身,让他差点从凳子上跌下来。

他虽然没能点亮山河笔,但山河笔内充沛的灵力反而给了他小小的一击。

这法器果然厉害。

冯司南以前也摸过他爹的黑火战斧, 但战斧给他的感觉没有山河笔这么亲和, 大抵是因为山河笔的主人是名女子,物品随着主人的心性, 潜移默化中也变得非常温和。

面馆对面是一家酒馆, 幡旗早已经破败, 上头的字迹无法辨认,但浓郁的酒香早已经钻到他鼻子里, 他几乎是本能地进了酒馆打酒喝。

喝了半斤酒, 他又想起了他的姐姐。

小的时候, 他爹在仙封跟随将离修炼, 他娘体弱, 常年卧床不起,大部分时候都是他姐姐带着他的。

在家里玩耍的时候,奶娘有时候偷偷打他,掐的他手臂上都是一块青一块紫,他不敢哭也不敢跟别人说,后来洗澡的时候被他姐姐发现了,跟奶娘对着骂。

十来岁的小姑娘,将一个油腻腻的老女人骂的面红耳赤,羞愧难当。

等他上学堂了,家里的仆人不太上心,每次等到忙完府上的事情再去学堂接他,好几次天都黑了,学堂的学生都走完了,只他一人在那等着。

有一天下雨,仆人久久不来,他以为他要在学堂屋檐下过夜了,一个人锁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直到听到有人喊他名字。

“司南——”

姐姐一个人撑着伞,走了几里路,浑身都湿透了,站在雨里朝他晃了晃灯笼。

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能阻止姐姐嫁入皇宫,陪在了元禹易身边。

那个懦弱的天子,最后害得她姐身首异处,死在慕容幻手里。

他爹根本不在乎这些,这些年来,他对他们姐弟几乎没什么感情,女儿只是他巩固朝廷地位的工具,儿子也只是他向权力顶峰攀爬的阶梯。

这世上唯一能保护好他姐的人,本应该是他自己。

酒馆里除了一个单身老汉,角落里还坐着一名头戴斗篷的青衣男子,也是一个人喝闷酒。

冯司南喝完最后一口酒,问酒馆的老板,道,“你们这里,最近有没有修士来往?”

冯司南在朝廷是一介文官,跟着他爹也稍微练了练修道之法,只是业不精,灵力低微,就连手中的山河笔都无法驱动,枉费岚星儿为他费心偷来。

他在西南待了两个月,成日里醉生梦死,一身文人侠客的气质早已经磨光了,与修士沾不上边,倒像个浪人。

酒馆老板道,“修士?你是指将离师父那种吗?”

冯司南顿时稀奇了,“你知道将离师父?”

酒馆老板点头,一边擦拭酒柜,一边道,“我们镇上,基本上人人都知道将离师父,约莫二十年前吧,那时候金玉镇还不叫金玉镇,叫做什么破落村,村子里头拐卖小孩的,强|奸妇女的,到处都是。

“后来将离师父来了一趟,在这里传了几天道,村里头风气一下子就变了,年轻人学的学道,种的种地,也有搞建设的,一个个遵纪守法,再也没有为非作歹的了。”

“镇上那块匾,就是那一年,将离师父题的字。”

听到陈年往事,冯司南忽然起了兴致,让老板给添了碗酒,接着道,“那时候的将离,的确是神明一般,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发生改变。”

“那时候正是他的时代啊,受他影响的人实在太多了,我听人说,先帝元禹易就是将离师父的信徒,他在宫殿里头收集了好多将离师父生前的字画、注本,甚至是雕像。”

冯司南笑了笑,姐夫皇帝疯狂崇拜将离这件事,他也有所耳闻。

“只是可惜啊,神明也有陨落的一天。”酒馆老板唏嘘,“如果我当初,没有听将离师父的传道,这个时候……恐怕还在山窝窝里头做土匪呢。”

冯司南大笑,哪想到能在这种偏僻小镇,听到这种有意思的事情,一时开怀,将身上的银子都拿了出来,道,“再来些酒,酒逢知己千杯少!”

老板将他银子推了回去,乐呵呵道,“你肯赏脸,听我这个老头子絮絮叨叨,已经是老头子的荣幸了。”

冯司南没收回银子,眼皮一掀,笑道,“不知你有没有听说,将离死而复活的事情?”

角落里那个青衣斗篷男微微侧目,拿怪异的眼神打量这名断臂浪子。

酒馆老板道,“听说了,跟西南王有关,只是不知是真是假。”

冯司南:“是真的,我亲眼所见。”

话音落下,屋内死一般的沉默。

酒馆老板斜眼看他,表情冷漠,严肃,又似乎有一瞬间的失神,慌乱。

冯司南只是弯唇笑了笑。

酒馆老板没有再说话,继而低头擦桌子,仿佛冯司南什么都没跟他说,他什么都不知道一样。

你们的神明已经回来了。

所谓信徒,却只是报以沉默?

冯司南对他的反应并不意外,他抱走了一坛酒,留下所有钱财,半醉半醒,出门牵马。

将离死前,练就七件法器,以自身性命换取山河安稳。

如今这山河哪里安稳了?

受过他恩惠的人们,哪里有颜面面对将离?

冯司南大笑,仰头闷了一口酒,道,“神明也有发怒的一天,他早晚……早晚会将所有一切全部抹除,到时候,只等着接受神明的怒火,哈哈哈哈。”

吃过面,喝过酒,他骑马往北,出了金玉镇,到达北疆。

这里人烟更少,一派荒凉,有些地方还有战火留下的痕迹,成堆的尸体散发着恶臭,无人清理。

据他估计,岚星儿和既灵至少还有两天才能到达金玉镇,在此之前,他打算去一趟北疆,碰碰运气。

冯许的军队驻扎的地方非常隐秘,鲜卑人的骑兵更是神出鬼没,若是两路兵都碰不到,他也可以先熟悉地形地势,再做长远打算。

无论怎么样,总比烂在辛夷城要强得多。

这天夜里,星空暗淡,他辨认不出北极星的方位,骑马在山脚绕了一圈,竟连回去的路也分不清楚了。

无奈之下,他取出山河笔,心想无论如何都得试一试。

见过岚月用山河笔召唤雷电,也见过她信笔一划、将黑夜变成白昼,想必用山河笔拨开云雾,现出星空,并不是一件难事。

然而他还是高估了自己,山河笔在他手里,就是支普通毛笔而已。

气得他差点想扔了这玩意!

这时候,身后响起了马蹄声。

冯司南连忙将山河笔收入口袋,勒马回身去看。

居然是金玉镇碰到的那青衣斗篷客。

斗篷客在他面前停下,伸手示意冯司南将东西交出来。

冯司南盯着斗篷下面那张脸,左手准备拔剑。

“山河笔。”斗篷客强调了一遍。

冯司南莫名其妙,“你谁,凭什么给你?”

下一瞬,斗篷客已经出手,剑鞘只抖开了一半,露出剑锋的那一半,正好搭在冯司南脖子上。

冯司南根本没机会出招,道,“大爷,东西给你,你你你放下剑,好好说话。”

斗篷客当真收了剑。

冯司南双腿一蹬,一夹马腹,立即冲了出去。

妈的,谁给你啊!

没跑多远,又被斗篷客追上了。

冯司南认输,哭着将山河笔交了出去,道,“大爷,大爷,你用好还给我,我要是弄丢了这玩意,回头要被西南王抓起来大卸八块的。”

斗篷客接过山河笔,运起灵力,学着样子朝空中一划,轰地一道雷砸下来,差点儿将两人都砸成粉碎。

冯司南又哭了,道,“你是不是也不会用啊?”

要不怎么会引来雷自己劈自己啊?

斗篷客没理会他,研究了好一会,使唤了十八次,最后一次终于成功地让暗夜变成了星夜。

冯司南感动哭了,捧着双手,求着斗篷客将山河笔还给他。

没想到,这人还真将山河笔还给他了。

“大爷,您到底是哪位英雄好汉?”冯司南追着斗篷客,开始套近乎。

斗篷客没有回答他,冯司南也没太在意。虽然他看上去心情不太好,对人也不太友好,但借东西有借有还这一点,让冯司南十分欣赏。

“大爷,你去北疆做什么?跟冯许将军有什么关系?”

斗篷客闷哼了一声,道,“你呢,你小子又是什么人,跟西南王什么关系?怎么会有山河笔?”

谢天谢地,他终于说话了。

冯司南正要一一作答,忽然瞥见不远处黑压压的一片,顿时发不出声音了。

传说中的鬼兵?

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冯司南震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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