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夜里(1/2)
再一次来到郊外的那栋古宅前面,若水心情不再沉重。自从之前Kevin对她告白的那天,吻她的那天开始,她再也没有回来看他。一离开就是半年。也许他已经不在了吧?他本来就是在这个城市短暂停留而已。
若水一步步走上台阶,轻轻地推开了门,屋子很暗。她走进去,里面布满了蜘蛛网。灰尘也积得很厚了。虽然早料到了他的离去,心里还是泛起了失落和不舍。那个与黑暗沦为一体的男人,能在音乐中和萧邦、李斯特对话的男人,从这个城市消失了。如果不是这所宅子还矗立在这里,她简直觉得Kevin是一个虚构出来的人物。他没有真实的存在感。她从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要到哪里去。
她觉得很是惆怅。说不清楚自己对他究竟存有一种怎样的情感,是同情吗?是珍惜吗?还是仰慕?她不知道。
她穿过大厅,沿着旋转阶梯走上二楼,走廊很暗,他的房间还是这样,简单,古典,曾经的华丽早已不再。她慢慢走到床前,抚摸那一床绸缎被褥。她又看到床头柜上的一叠乐谱,泛黄了,还积了灰。她默默地看着整个房间,想象他憔悴的身影一个人在这里踱来踱去。可是一时竟想不起他的面容了。这个意识让她心里更加难过。
然后她走进了他们相处最多的一个房间,就是他的书房。他在这里可以为她弹很长一段时间的钢琴曲。她走过去,钢琴上也积了不少灰尘。她掀开琴盖,突然有几张雪片一样的东西掉了出来,轻声地落到地上。是琴谱吧?她弯下腰,捡起来一看,竟是一封信!她异常惊讶,急忙拿着信跑到窗前,借光看清楚上面的字。
“若水:
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还会回到这里,或许是明天,或许是永远不再回来。对不起冒犯了你。我又背负了一项罪名。我的罪已太深太深。我累了。
一直没有告诉过你我的过去,不是不相信你,只是怕你会厌恶我。因为我是一个罪人。可是现在我想告诉你我的一切。因为我恐怕没有多少时日了。而且你是让我唯一再燃起希望的人。我心中的灯熄灭了多少年了,已经记不清了。也许,我的心早就死在那场大火里了。或者死在那场丧礼中了。
我出生于香港一个富裕家庭,父亲是商界名人,母亲是个温婉的大家闺秀。他们相差15岁,但是感情一向很好。我9岁那年,由于父亲朋友的背叛,导致公司破产,并且家里负债累累。母亲大病一场,父亲也一蹶不振。可是父亲的一个好朋友出现了,为父亲偿还了不少债务。父母心存感激,留他在家吃饭,他却乘机要非礼母亲,当时母亲已经怀了我弟弟,身体虚弱,哪里有力气反抗他。父亲赶来看到那一幕,大叫着上前要动手,那混蛋的手下却拦住了父亲,把大叫大嚷的父亲和我捆绑起来。我和父亲只能悲愤地流着眼泪看着母亲被摧残,当那个混蛋拿起匕首要剖开我母亲的腹部时,父亲像发了疯一样狂叫着,那混蛋恶狠狠地说‘邱承志,我要你亲眼看着我怎样毁了你最重要的所有,让你尝尽失去所有的痛苦,正如当年你从我身边夺走我的爱情一样!哈哈哈哈……’我看到血淋淋、黏嗒嗒的未成形的弟弟从母亲的身体里抓出来的那一刻,差一点昏厥过去,接着那混蛋放枪杀死了我父亲!我支撑到了最后。然后他叫手下一把火烧了我家,我以为自己死定了,半死不活的母亲硬是撑了最后一口气爬到我身边,用那把沾满了她鲜血的匕首为我割开了绳子。我得救了,我的家人却全都化成了灰烬。
我的愤恨快把我逼疯了。我冒着大雨在大街上奔跑,跑了一夜,直到精疲力尽倒在路边。我发起了高烧,我想,算了,我还是死了的好,可以在天堂和爸爸妈妈还有弟弟一家人团聚了。快失去意识的时候,我感觉身子一下子轻了。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豪华的房间里。接着一个菲律宾女佣进来给我洗脸,带我去沐浴更衣,又把我带到客厅吃饭。我想我是被哪个好心人捡了回来。等我身体康复后的第三天,我才见到了那个恩人,是一个卷发的男人,皮肤很白,鼻子很翘。他叫Alick。他说,你以后可以一直住下来,我会安排你食宿和读书的。我问他,你为什么要救我?他撇过头去说,我不想回答你的问题。我很疑惑,但是还是住下来了。起先我甚至怀疑过他也是我父亲的仇人,为了想日后报复我,先礼后兵。但几年相处下来,发现他是个很没心机的人,只不过是继承了一大笔遗产,过着逍遥快活的日子。
我一直很用功读书,门门考试拿最高分,后来因为在音乐上比较有天赋,被保送到一家享誉国际的音乐学院。我告诉Alick的时候,他居然一口气拒绝了,他说,不准你去那么远的地方念书,不然我养你做什么!我一头雾水,他却一下子扑了过来,扯走了我身上的衣服。我大吃一惊。当他开始舔我的肩膀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是同性恋!我只不过是他精心栽培的一个男童!怪不得他花钱给我洗牛奶浴,怪不得他要我留长发,怪不得他要我穿很中性化的衣服!我奋力要推开他,他却说了一句话,像炸弹一样砸在我头顶上,使我停止了一切反抗。我清楚地记得,他当时说,你不要我的钱了吗?你不要报仇了吗?是啊,我离开了他身无分文,根本没有资本来和杀父轼母的仇人对决。我忍受了一切耻辱。我不想断送掉眼前这个机会。Alick答应要援助我,帮我累积财富来打垮仇人的。为了报仇,我忍受了一切,抛弃了男人的自尊。
几年后,我如愿在音乐界崭露头角,并成为一个音乐大师的门人。很多有钱人都花一大笔钱请我去演奏,比如婚礼,比如音乐会。终于有一天接触到了那个混蛋,那个让我家破人亡的混蛋!我当时已经改了名字,面孔也和小时候大不相同,他没有认出我来。他的女儿甚至迷恋上了我。我利用这一点,接近他的女儿,接近他。我潜入他的公司对一些秘密文件动了手脚,他很快在一些生意上有了麻烦,事事不顺,打击连连。当然这还不够。我知道他极其疼爱他的女儿,就给他的女儿下了药,让她失去了理智,成天发疯,这使他丢尽了颜面。当然这还不够。我甚至去离间他的太太。他们夫妻向来不和,因为他花名在外,太太经常被冷落。他太太是个温柔的女人,也迷上了我。我将计就计,唆使她偷了他金库的钥匙,一夜之间,让他一贫如洗。当然这还不够。我从小就决心要手刃仇人。所以我把他骗到荒山野岭,刺了他好几刀,在他快毙命的一刻,我又抓来他的女儿,把他女儿推下了悬崖。看到他一脸绝望的表情,我心里竟然一点都不感到痛快。他临终前最后说了句,我女儿真是瞎了眼才爱上了你这种恶魔!是啊,我是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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