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2)
薄谬谚足够聪明,上班第一天就已经对全部流程。抖勺的技术甚至已经达到干了多年的老阿姨的水平,站在一边监工的阿姨都啧啧赞叹,抖的这么灵活的手,就应该坐在办公室打打字,当当文员,来我们这里有些屈才了。
林熹南站在一边捂着嘴偷笑,这么夸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他都替薄谬谚不好意思了。
薄谬谚不以为然,虽说他来这里找个零时工的初衷是为了接近林熹南来打发时间,但他也现在也觉得挺有意思的,接触各个年龄段的人,每个人站在他面前的目的都很简单,“帅哥,我要那个茄子烧肉,啊喂,你勺抖慢点,肉都没了。”不加掩饰的欲望,需求也都表现在脸上,补充在嘴里,没有商场的尔虞我诈,他甚至萌生出一种以后退休了就来这抖勺的想法来。
没到正式饭点的时候,两人就有一搭没一搭的瞎聊着。
林熹南问他,明明在学校外有这么多工作可以选,你为什么要来这里,你长得睡比人宽,躺比人人长,就是去当个保安都比打饭的强。
薄谬谚反问,那你呢?你正经大学生,就是出去给人当家教,挣点零散钱都比这轻松,来钱也快些。
两人陷入了聊天的死胡同里。
林熹南突然想到了什么,惊慌的问:“你来这里有是有目地的对不对?”
薄谬谚扬眉冲他笑了一下,并不作声。
“果然,我猜到了,”他没想到这个情敌居然会为了求爱方弃外面的正经工作,三十而立的年纪,为了喜欢的人,甘愿在食堂和老阿姨们一起抖勺,就为了每天多看那人两眼,“你是为了学长来的吧,为了每天能有机会多给他一勺肉,冲他谄媚。”
老天,他发誓,他才来这工作了第一个上午,虽然中午表弟的确到他这里打了饭,那狡桀的带着玩味的眼神看的他浑身一激灵,他直接就把肉准确的全都出来了。
“嗯……的确是有目地,不过……”他坏心眼的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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