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从良记(十七)(1/2)
“嗯,喜欢。”
时锦看了一眼扫把,已经打秃噜皮了,干脆扔了,到时候再买一把新的。
老板妹妹才六年级,经常来店里玩电脑,还挺喜欢跟时锦玩的。
她挠了挠小脑袋,有点不理解,“那喜欢是什么?”
“喜欢就是你可以把最爱的糖全部送给他,还特别高兴。”这就是时锦理解的喜欢。
而爱,是连命都可以给他,并且无怨无悔,心甘情愿。
小孩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那我对皮皮不是喜欢,因为我只想要他的糖。”
“长大你就会知道了。”时锦摸了摸她的头。
打人很舒服,但舒服的时间一向转瞬即逝,再看表已经九点了,林迟还没准备回去,而自己已经算下班了。
她去休息室换回自己的衣服,敲开了他的门,“我已经要下班了,你还没写完?”
“刚刚写完。”他背起包走出包厢,“衣服外卖多少钱,我转给你。”
时锦神情懒散,微微一笑,“不用了,都是同学,如果真要还,不如先攒着,以后请我一顿。”
“好。”
两人下了楼,林迟发现她与学校相反,怀疑她是不是走错路,问了一句,“你还不回去吗?”
“我还得去兼职。”
她没回头,下过雨的街有些冷清,风吹过来还带着丝丝透骨的凉意,紧紧的扯了扯衣服。
而后时锦离开,拐角处的黑车开了出来,林迟顿了顿,将包扔到车上…
一阵风过,只剩下他一人慢悠悠的走着,冷风吹着发梢,面容俊隽,有说不出的寒意。
时锦刚好十点到酒肆,本来算好的九点五十,结果路上吃了不少小吃,光顾着擦油,没顾着手表。
进去拿起吉他就开始调弦,清亮的声音逸出,灯光暗淡,照在她妖媚的脸蛋上,十足的神秘感,说不出的韵味。
一首结束,立马开始下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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