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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江湖】隧道(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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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正好的某天,光打在玻璃窗上,把整个房间都照亮了。从窗口可以看到医院的东门,东门外的公交车站,每隔三分钟就会停过一辆公交车。东仙市内的公交线路都短,再走也走不到哪里去。

我回过身,去看面色平静的她,一如九年间的毫无波澜。

这是我的妻子,安媛。这一年,是二〇一五年,我,四十四岁了。

这一天,安田照常来看望。安田与我同岁,是安媛在世的唯一的亲人。她们曾是母女,后来变成姐妹。这九年里,安田变得越来越出色,做到了许多她原本以为自己不可能做到的事。尽管如此,她仍然保持着每周都来看望安媛的习惯。

九年间,东仙医院的大夫都已经与我们熟识。九年前他们就告诉我们,安媛能够苏醒的概率,不到百分之三。那时候安田对我说:“姜城,你还只有三十五岁,对一个男人来说,这个年纪还不晚,你放弃她吧,找别的人和你共度余生。”

我苦笑,说:“你的话,像是巴掌打在我的脸上。她是因为我才变成了这样,我这辈子都不能离开她。”

九年后,当我站在这间病房,对安田说出我要离开一阵子的时候,她说:“我早就知道,你愿意留下来,不是因为你们还有爱情,只是你被内心的道德感绑缚。我说过的,你随时都可以走。”

我说:“你误会了。我有一件从九年前开始就很想做的事情,如果我再不去做,可能就永远来不及了。我只是去把这件事做完,然后就会回来。”

一天之前,我在网上看到新闻,逃亡十九年的杀人嫌犯林育生被捕。最后一次见他,是几年前他来到东仙,在我的帮助下找到一处地方安顿了两三个月。然后他就来向我辞别。我对他说:“你有没有想过,你可以不必再逃亡,而是选择信任警察一次?”

他和我干了杯酒,说:“在九六年那个时候,我不可能有这样的心态做这个选择。而到了现在,也已经来不及了。我的人生早就毁了。”说完,他想起什么,问我:“徐旭云的那个女儿,近况如何?”

我一怔,说:“不知道了。很多年没联系了。”

他说:“我以为那个女孩喜欢你,不舍得离开你。”

我陷入了一阵沉默,然后说:“也许我不该认识她。”

喜欢一个未成年的姑娘,是犯法。从我见到她以后,我就一直这么告诉自己。她才十五岁,尽管发育得比我妹妹好。我是个二十二岁的小警察,有的事就不要瞎想了。

那一年是一九九二年,我们在不到半年里大约见过十次面,九次都是在我家里,她和我妹妹睡一间。夏天,她匆匆离开日照这个她暂时歇脚的地方,去到了并不遥远的青岛。尽管并不遥远,却没有了联系。我妹妹当然还和她有联系,可我不能这么直白地告诉我妹妹,和她说我有点儿想她那个同学了。

不如忘了吧。

可没能忘了。第二年,就在她从前的家乡,通过某种形式,意外地获得了她的消息。她给她邻居家的小姑娘写信。那孩子才八岁,字也没认全,竟然想到了要我帮她念信。其实我是能感觉到的。最开始的时候,以为她是因为我是外人,不会泄密。后来,我就渐渐知道了,她可能只是想借此多和我相处一会儿。那个孩子生活得苦,家境,家人的对待,都不怎么好。他们家也是一对年纪相差颇大的兄妹,这让我有些想起我的家,不自觉对这个孩子多了些关心。

这个孩子的哥哥,是她的心上人。这是我在她写给这孩子的信里知道的。她的信,一半围绕自己在青岛的生活,一半都是在谈她喜欢的那个人。他们相差两岁,青梅竹马,这才是应该恋爱的两个人。尽管他们分隔两地,不再联系,总有一天他们会长大,然后会明白彼此的心意的。我,就不必瞎掺和了。

然而那个男孩失踪了。他们家都遭遇了悲剧。男孩失踪于高考前夕。他的母亲跳河自杀。仅剩的那个小姑娘,被邻居家的人收养,带回了大连。

那个时候,我是能够告诉她这个消息的。只要我找到我的妹妹,让她给我联系方式。可是我没有这样做。这么多年来,我几乎都快忘记了这件事。那不过是当时一个微不足道的决定。我在南在北,遇到了这么多案子,经历过这么多大风大浪,早已忘记了这件事。

一直到我的婚礼那天,当年那个小女孩重新出现,把这件事重新提起。

现在想来,我和她在异国的重逢,究竟是上天所赠与的一份礼物,还是一种宿命般的惩罚,我也说不清。不过我没有告诉过她的是,那一天,我不是因为有人要偷她的东西才注意到她,而是先注意到了她然后才发现有人想偷她的东西。原本,在不莱梅的火车站,我们就该告别。这不过是一次惊喜的久别重逢。但是目送着她走上火车,身影渐渐消失的时候,我终于有一次不计后果地做了一件事。

这一回,我们没有再错过。

那个时候,其实是我最不该让自己的感情随意释放的时候。我唯一的亲人姜晔,饱受着癌症的痛苦。我们虽然来到了德国做了手术,病情也一度好转了,但我们彼此好像都心知肚明,知道她剩下的时间也许并不多了。我还是把遇见安媛的事情告诉了她。一年半以后,她对我说:“我活不了两个月了,我自己感觉得到。”我知道那一刻终将来临,但没有想过会是她站在我的面前平静地告诉我,仿佛只是在告诉我她晚上不想吃饭了那么稀松平常。我轻轻抱着她,说不出话来。她依偎着我,说:“告诉安媛吧,我知道这一次她一定会回来的。”

那一年夏末,三个人,日照,十三年前的场景,终究回不去。那时候告别的,是安媛。这一次离开的,是姜晔。在她入土为安的时候,我想起很多年前我为什么选择当警察。不为别的,只是为了能照顾姜晔而已。

送安媛走的时候,彼此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我能感觉到。断断续续,总有些话没说尽似的。她对我说,她要去北京工作。

不到半年后,我终于复职,回到北京。大概过了好几天,我发短信告诉她。就有了在北京的第一回见面。吃过饭,就近去了后海信步。都没有什么多余的话可说,好在街上热闹,到处是喧嚣。

我们都是一个人生活在北京,生活难免有不便的时候,尤其是她在国外生活多年后才回来。看得出来她不是很愿意,但她还是时常求助于我,在遇到任何麻烦的时候。

有一回,我们吃饭,我们无意中说起以后的打算。她说我三十好几了,看架势是要单身一辈子。

我说:“你家里不催你吗?我家人都没了,没人催我。”

“从我回国后,兰姨就一直催我。过两年我也要三十了。你信吗?这么多年我真的没有谈过一次恋爱。”

我说:“我信。”

她愣了一秒,说:“如果我和你说,我是因为十五岁的时候喜欢过的那个人,才一直没有谈恋爱,你会觉得我傻吗?”

我说:“我会。”

她扑哧笑了一声,然后表情变得平静,好像在怀念往事,说:“十五岁的时候,我和你说过的,我喜欢的那个人。这么多年我都好奇他怎么样了,但都一直压抑着好奇,不去想他。”她顿了顿,继续说:“刚回国的时候我才知道,他原来失踪十几年了。”

我的心微沉,没有想到她,仍然记得,仍然挂念,某一个人。

“据说,他的失踪,是为了要找我。可是啊,我却并没有再能见到他任何一面。明明我什么都没有做,却好像因此背负了一种愧疚,而且,是我无能为力去改变什么的愧疚。如果他没有出事该多好啊,那样的话,他就只不过是我的初恋,我还可以和他再见面,让他参加我的婚礼。可是他偏偏不给我这个机会。”

和我结婚吧。那时的我,在心里这样对她说。

“和我结婚吧。”我说。

她有些错愕地看着我,似乎我的话是一句荒唐的戏语。

这是一场没有任何准备的求婚。鲜花也好,戒指也好,场地也好,甚至是我自己,全部都没有准备。我们,甚至从来没有正式地在一起过。

她看着我,良久方笑道:“姜城,我现在有这么不堪吗?我不需要怜悯。”

“不是怜悯。”我严肃地说:“从来都不是。”

我们再度沉默了。她也许在思考我的话,在真假之间辨别微妙,设想这荒唐的可能性。

我说:“你不必现在就给我答复。也不必太过为难。如果你不愿意的话,就当我没说过这话吧。”说着起身,说:“我开车送你回去吧。”

她住在中关村,租的一间公寓,我送过她几回,熟门熟路。车停在楼下,她下车,小声和我道别。我看着她的背影走进楼里,心中不知是怎样的感觉。我在车里坐了片刻,没有离去。然而几分钟之后,她再度出门,从楼里走出来。她一下子就看到了我,我也看到了她,两个人都颇为尴尬。

我自然地走下车,朝她走过去,问她:“要去哪,我送你吧。”

“不是要出门……家里漏水了,地上全是水,我联系了房东等他过来。”

我注意到她的鞋子都湿透了,说:“今晚你是住不了这儿了,我帮你上去取点儿行李下来吧。”

她犹豫着看似要拒绝的时候,我二话没说已经上了楼。她只好跟来,帮我开门。她家地板的积水已经有几毫米厚,味道也不是很好。

我说:“你告诉我,你要带点儿什么,我去拿。”

她知道拦不住我,终于还是同意了。我们下楼后不久,她的房东姗姗来迟,和她保证说明天一定解决。

她说:“这地儿我不打算再住了。你能先带我去个附近的酒店吗,我先将就两晚。”

我说:“好。”

车开出小区不久,在路上走了会儿,看到前方一家酒店。我说:“就这儿吧。”她不说什么。于是车停在了H酒店外。我帮着她搬行李到房间,然后准备告辞。

“姜城。”

我站住,回头看她。

“在德国的时候我不是说过吗,你没以前那么酷了。不过,这样也挺好的。”

一周之后的夜晚,接到她的电话,对我说:“你上次说的话,是认真的还是开玩笑的?”

“你说的是……”

“要和我结婚。”她顿了顿,说:“如果你是认真的,明天我们见一面吧。”

第二天,我们如约相见。刚坐下,她就问我:“你为什么想和我结婚?”

我一愣,说:“因为喜欢你。”

“可是,我可能没法同等程度地喜欢你。有一年我在南美洲的时候,本来想去南极洲的,不过后来没去。那个时候,在天寒地冻的阿根廷,我忽然意识到,我怎么一个人流浪了这么多年。那时我很想要一个家。这个词,是我曾经最害怕的词。”她顿了顿,说:“姜城,如果我和你结婚,只是为了寻找家的感觉,对你不公平。该考虑的不是我,而是你。”

我笑了,说:“我已经考虑了这么久了,不必再浪费任何一秒。”

她的目光,似乎隐然被我触动,欲言又止。最终,她说道:“周末的时候,和我回一趟青岛吧,见见我的家人。”

那个周末,我们一同去了青岛。夏季海滨城市的翠绿的马路。老旧的楼房,敲开门,兰姨在里面等我们。兰姨相当于安媛的养母,在安媛从十五岁到大学毕业的日子里照顾着她。她站在门里仔细打量着我,然后让我们进屋。

兰姨留我们吃晚饭,一大碗海参摆在饭桌中间。平常地吃饭,在最后的时候,我放下碗筷,徐徐道:“伯母,我想和安媛结婚。”

兰姨闻言,望向安媛,继续吃饭,说:“你决定好了吗?”

安媛仿佛在神游,半天,说:“嗯。”

“回一趟东仙,看看你姐姐和你父亲吧。”

隔日,我们出发去东仙。路上,她看着窗外,说:“好像姜晔从前和我说,你在东仙工作过一段时间。”

我说:“嗯。”

“那里,是我的故乡。”

我们来到了东仙城西的公墓。也许这里阴气重,纵然是白天也显得气氛阴沉。走过一排排,来到她的父亲的墓前。死于一九九二年,照片是青年模样,书卷气在身。

她说:“我是个不孝女,把父亲安葬在这里以后,几乎没再回来过,只因为我不喜欢这个城市。”又说:“姜城,这个地方造就了我现在的模样。我不想把这些过去的故事告诉给你,你不介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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