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2)
那一年,钟昀十五岁。
那时候,他还整天镇头镇尾两边跑,满脑子想着怎样多挣点钱,讨阿爸阿妈欢心。
那时候,他的整个世界,都浓缩在这个小镇上。
那时候,他还无暇顾及,他未知的前方,是灾难,还是命运的恩赐。
钟昀有一个比他大六岁的哥哥,一个比他小八岁的妹妹。按照当地的习惯,家里人都唤他“二娃”。小时候,村镇上的人也是叫他“钟二娃”。直至一天,他念小学了,发下新书时,他看着小伙伴的书,奇道:“咦?这不是你的名字呀!”小伙伴愤愤然:“这就是我的名字啊!”
可你阿妈不是这样叫你的哦。
笨蛋,那是小名啦,课本上要写大名。阿爸阿妈都会给我们取威武霸气的大名哦。
当天下午,他蹬着小短腿冲回家,屁颠屁颠地凑到阿妈跟前:“阿妈阿妈,我叫什么名字啊?”
阿妈神色古怪地望着他,似乎再说:“二娃,你脑子是不是坏掉了?”
他连连摆手:“不是不是,是大名,可以写在课本上的大名!”
阿妈说,可你的大名就叫“钟二娃”呀。
哦,这样啊。钟二娃握着纸和笔,蔫蔫地走开了。阿妈到底没放下手上的活,去和他解释解释名字的事。
后来,小学堂的老师来了家里,村里的几个叔叔伯伯也来了家里,他们和阿爸阿妈不知因为什么大吵了一架。然后,他就多了“钟昀”这个名字,身上也多了村里人各种莫名其妙的目光。
印象中,阿爸总是爱大哥多一些,因为大哥是大孩子了,可以帮他分担家里的生计;阿妈又更疼小妹妹多一点,或许是因为,大家都说“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吧。
大哥闯祸的时候,阿爸护着;小妹闯祸的时候,阿妈护着;钟昀闯祸时……自记事以来,钟昀从不轻易闯祸。
此处为何加“轻易”二字呢?这就要从那次在山上迷路的时候说起了。
有一次,他和阿爸在山上走散了,他跑了很久,都没有找到阿爸。那是他第一次,靠打火石和野果,在外面过了两夜。第三天,他终于绕到了山脚下。他两条手臂划痕遍布,饿得两眼发黑。
但他还是看到了,看到了一只在他跟前踱步的鸡。长而肥的脖子,颈上长一圈深色的毛。肚皮是那样柔软肥嫩,长满羽毛的大腿是那样丰厚结实。他喉咙上下蠕动了一下,握着打火石的手紧了紧。
最后,他被找到了,被肥鸡的主人拎回了家。他吃了半只鸡腿,代价是阿爸的一顿皮带。那天傍晚,他蹲在院子里,一边用脏兮兮的手抹鼻涕,一边看阿爸一个劲儿地向别人哈腰道歉。
他曾以为,阿爸阿妈太忙了,所以才会忽视;他们太累了,才会脾气暴躁。等大了些 他才明白,他们只是真的不爱。
可为什么呢?不是说,娃娃是爹娘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吗?血肉之亲,怎么能说割舍就割舍呢?
钟昀挣的第一份小钱,是磨豆腐的陈伯给的,在那儿帮工,是他童年时期,为数不多的快活事之一。他不但能得到一份颇为丰厚的酬劳,还能在完工后 享受到一小碗甜甜的豆浆或豆腐脑。
陈伯偶尔也会摸摸他的脑袋,问:“二娃二娃,你喜欢你阿爸阿妈吗?”钟昀不解地看着他:“当然啦,二娃可爱他们哩。”
陈伯笑了笑:“那你可得记住了,以后千万不要怨恨他们啊,阿爸阿妈,都不容易的。”
小孩心里闷闷的,二娃可是个孝顺的孩子,怎么会怨他们呢。
他不知道的是,当时镇上都在传:“钟家二娃像根草,爹娘不疼命不好。”
再大一些,钟昀有了一个小小的梦想。那段时间,他最喜欢去的地方,是那个长着歪脖子树的小坡;最喜欢做的事,是坐在歪脖子树上画画。
尽管他画的兔子像头猪,画的肥猪像耗子,他还是常常陶醉在自我创作中。他想,以后一定要画一幅最好最好的画,送给他最喜欢最喜欢的人。
丰宁镇,也算是个淳朴的地儿,村民们虽常有口舌之争,心肠却也不坏。镇上还留有小两家裁缝铺和绣坊,古旧的手工技艺,为小镇添了几分韵味。一条挺宽的河流穿过小镇,人们随性,也就叫它“丰宁河”。河上架着的石桥不甚美观,但粗略看去,好歹也有几分“小桥流水人家”的韵味。
河面上停了船,大多是渔船,也有几艘专门载人戏水的,不过是要钱的。钟家大娃以前在这帮过工,所以也带钟二娃坐过一次,可那一次并不尽兴。大哥在船家那儿做事做得久,也挺卖力,好不容易才争取到一次带全家人划水出游的机会。结果,那天阿爸早早的出门办事去了,要搁好几天才能回来;小妹突然染上风寒,发了热,阿妈心疼得眼泪直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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