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怀乡病(1/2)
首先得说,爱丁堡的冬天真是漫长得足以使人以为大自然只有这一个季节,而且常常下雨,风大得吹着雨点到处乱飞,如果人们想要打伞,通常会因为伞总是被风折翻过去而狼狈不堪,所以这个城市里的人们总是裹紧衣服在风雨里奔跑。雨下过后又会下雪,或者雨雪交加,如此反反复复,要见到阳光成为一种奢侈的愿望。谌西喜欢阳光,可是阴沉潮湿的爱丁堡是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到的城市。
谌怀雍在这座城市最大的证券交易所工作,平时忙得抽不开身,谌西通常不去多打扰他,他会直接去看望小侄女初荞和大嫂Lisa,大嫂是日本移民二代,长得像铃木保奈美,笑起来温柔得使人眩晕,这是谌西最喜欢的女性长相,他想过,如果他曾遇到一个长成大嫂这样而且愿意爱他的女孩,说不定他可以和她携手共度一生。
他通常给侄女带一个从各种地方淘来的吸血鬼玩偶,越丑越受到她的欢迎,因为那样才够酷。
大嫂在靠近圣大卫街的一条幽静小街经营一家咖啡馆,爱丁堡到处是小街和咖啡馆,最著名的咖啡馆当然是JK罗琳曾经呆在里面写作的大象咖啡馆,而LISA的咖啡馆也是最获青睐之一,大概是老板娘实在太温柔了,做点心的手艺也很出色。在冬天,爱丁堡风雨雪交织的天气把人们赶进一个个温暖的小房子,Lisa的咖啡馆内常常很难有余座,谌西如果来爱丁堡度假,大多数时间都呆在那里帮忙做些杂事,偶尔应客人之邀在中间的小舞台上拉大提琴,这里的老客几乎从他少年时期就认得他,兴致一来便请他拉上一曲,很多客人会送他五花八门的小礼物,他曾收到过一只电动青蛙,一本有关小众宗教的书和一本如何在沙漠深处活下去的生存手册,一只阴/jing状的大棒棒糖,一支伏地魔的魔法道具手杖,一枚正面印有无神论者大卫休谟反面印着受难基督的圆形纪念章,一套造型古朴的银质对戒,以及一个加大号避/孕/套。避/孕/套被他转送给了咖啡馆的一位小伙计,事隔很久之后,这位伙计不好意思的告诉他套子实在太大了,他根本无法稳住它,而且它闻起来有一股臭屁虫的味道,为此他的女朋友两个月没让他上/她的床,谌西笑得几乎从咖啡店的高脚椅上摔下去。
谌西念中学时,只要没有特别的事情,基本每个假期都是在爱丁堡度过的,他人生中的欢乐至少有七成都与这座苏格兰小城有关,与这座咖啡馆有关。谌怀雍比他大了差不多十三岁,在他上中学的时候,大哥已经从爱丁堡大学毕业,娶了他的日本老师的女儿,成家立业,在爱丁堡定居,大嫂的咖啡馆经营至今,竟然已经十五六年,这个老牌的咖啡馆叫“Homesick”,怀乡,或者怀乡病,是大哥大嫂共同取的名字,代表了一个离乡去国的复合移民家庭内心深处对自己民族根源的情感认同,尽管他们很少表现出这种情感。
“Homesick”的客人们就像他们送给谌西的礼物一样五花八门、稀奇古怪,从政府官员、学校教师、小公司管理者到当地小剧场作家、剧场演员、手艺人、当地乐团演奏者、长年失业者,从老光棍、中年鳏夫、肥胖的大妈到颓废男青年、忧郁女青年,有心事的高中生、新潮少男少女,各个阶层和年龄段的人们来到这里闲坐或者弄一点自己的活计,看上去十分不着急,没有被生活所迫的慌张感,而那种为了生活奔波不停的紧张和疲乏,谌西曾在很多不同的城市,不同类型的人群身上见过,爱丁堡不会,它的节奏仿佛是从中世纪带过来的,舒缓、悠长,像大街小巷随处可闻的苏格兰风笛声。
当然,像谌怀雍这样的大金融公司的管理者是一个例外,不过他大多数时候忙于各种具体事务,精神上的压力不能跟伦敦那样的大都市中的同行相比,有闲暇的时候,他会到“Homesick”帮忙,这个时候咖啡馆就会突然冒出一群打扮入时的未婚小姐和已婚太太,每次大嫂都要笑着赶走他。
“怀乡”还含了大哥的中文名和大嫂的日本名中各一个字,大嫂叫山下乡予。爱丁堡当地熟人经常把大哥大嫂称作“怀乡”夫妇,谌西觉得又雅致又有趣味。有一阵子他的理想是也像大哥大嫂一样开个咖啡馆,工作之余就去自己的咖啡馆拉提琴,或者弄个小舞台演袖珍剧,至于地点,他觉得最好还是在爱丁堡,似乎他对美好城市的想象无法超越爱丁堡而存在。
法国作家勒内夏多布里昂在《意大利之旅》中这样说:“每一个人,身上都拖带着一个世界,由他所见过,爱过的一切所组成的世界,即便他看起来是在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里旅行,生活,他仍然不停的回到他身上所拖带的那个世界去。”如此说来,谌西拖带的那个世界大约百分之八十在爱丁堡,而不是伦敦、巴斯,或者其他任何地方,他主要是由“怀乡”咖啡馆、小剧院、尖顶古堡、时而安静时而吵闹的街道、巷子拐角,风笛声,阴霾的雨天,潮湿的风和雪组成的,他走到哪里都像回到爱丁堡,不论在保守的欧洲、热情的美洲还是回到祖国的江南小城,去到边远的土家乡村,那个□□牧云的高山小镇。
以前的好多好多年,谌西其实对“Homesick”这类的情感并没有太深刻的感受,如今“春牧云”这三个字却唤起了他某种类似痛苦的想念,在遥远的另一个半球,它是构成浩大宇宙的无数点中的一个小点,由于默默无闻,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但就在这一个瞬间,它勾起了一个游荡在爱丁堡街头的异国青年丝丝缕缕的怀恋之情。谌西不无惊讶的发现,不知从何时起,组成他所拖带的那个世界的内容,加入了一些新的元素,大山威严的静谧,冰清玉洁的溪中小鱼,稀薄的高海拔阳光,古怪的建筑,还有风在树林间穿梭发出沙沙的鸣叫,穿透窗棂时则不会发出大的声响,阳光仿佛被过滤了,清晰、透亮、冰冷,照在涂满清漆的榉木地板上,可以看见最微小的尘土在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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