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神 一(1/2)
世上本没有神,捧的人多了,也便有了神。
况且大千世界,世人最喜欢捧神。每个阶段他们总要将一个现世的佼佼者推向神坛,作为茫茫众生的精神向导和寄托。
在前唐二十三年的春天,一举封神的,是一位名叫宋秋的十七岁少年。传说他凭借一套举世无双的自创剑法,一路斩妖除魔,杀伐千里,在金坛山顶为自己创立了道场。
“宋秋,是百年一见的天才!”酒馆里的剑客们说。
“气贯如虹,剑闪如电,气势浑厚,骨傲冰霜,实乃天赐之英雄。”德高望重的先生说。
“只要你也吹宋秋,我们就是一辈子的朋友。”市井居民们也如沐春风般地说。
宋秋就是那么受欢迎,连皇帝老子都召见过他,亲手授予他一枚勋章。当然,凡事有吹必有踩,可宋秋不一般,他头顶的光环太耀眼了,那些踩他的人不得不像地沟里的老鼠一样蛰伏,黑夜降临时方才探出脑袋,小心翼翼地散播着诋毁宋秋的病毒。
“宋秋根本没有那么厉害,他的剑法不是自创的,全是抄袭!”
“他为人品行不端,靠与将军女儿的裙带关系才成名的。”
“让宋秋成名的那场屠龙之战啊,完全是作戏,他收买了百把号人故意煽动大家。”
“还有啊,他的剑法实在不怎么样,破绽一堆,反正我是看不上。”
在他的诋毁者中,有一只不起眼的老鼠。论骂声,他没有别人响亮;论传播力,他也只是自言自语而已,从没好意思向外人亮明身份,生怕被一棍子打死。这只又怂又鸡贼的老鼠叫做林既望,他当然不称自己“老鼠”,他封自己为“厌神者”,简而言之,那些被捧上去的神,他一个都不相信。他觉得他才会是那个上能通天下能入地的英雄,可惜被一群假冒伪劣产品掩盖了金子般的光芒。
“又在意淫了吗,望兄?麻烦管理一下脸上恶心的微笑。”
这是六月的一天中午,林既望窝在他的小书店睡觉,不知不觉口水顺着咧着的嘴角淌了下来。
“欸!欸?我刚睡着了吗?”他被耳畔突如其来的声音惊醒,一个鲤鱼打挺坐起身子。
“是啊,你刚睡得可香了,还在笑。”站在他身旁的少年慢条斯理地品尝着碗里所剩不多的牛奶,银白色长发蓬松地披在肩上,浅绿色眸子居高临下地瞥一眼尚在迷糊中的林既望:
“望兄,以你这样的态度,真的能秒杀宋秋吗?”
“我只是偶尔看书犯困而已......相信我,一定能打败他的。”他重新架起《苍然子剑术纲要》,做出准备投入战斗的姿态。于是,银发少年叹一口气,继续喝他的牛奶。
林既望,江南人,二十一岁还无所建树,在山塘街经营着一家书店,主营小说、剑谱、历史读物,隐藏业务:**图、小黄书、美女挂画。他是大概是林家最没出息的人,有个严厉的家主父亲,过于优秀的姐姐,和五岁便把《庄子》倒背如流的弟弟。他夹在中间,当了几年陪衬,终于不甘命运,在十七岁那年悲壮挥泪外出闯荡,投奔了一个又一个江湖门派,可惜都惨遭拒绝,最后只好寄身于这方阴暗狭小、还有一个礼拜租金就要到期的赔本书店,可谓晚景凄凉。
这么个人,要说挑战宋秋,任谁听了都会觉得荒诞不经,可他偏偏就要这么做。
故事还要从一年前说起。
一年前的某天,林既望被横波派第七次拒收,万念俱灰,老天爷应景地下起了暴雨。
他打扫干净书架,端出两个冷掉的烧卖作为晚餐,这时,门外传来呜呜呀呀的声音,好像婴儿啼哭。他拉开门,见灌木丛下躲着一只小狗,白色的毛,浑身烂泥,看上去饥肠辘辘又虚弱无比,湿漉漉的眼睛乞求地望着他,却又带着戒备,随时准备逃走似的。
林既望心一软,扔了半个烧卖过去。小狗嗅了嗅,尝试啃咬,却总是让食物滑走。林既望这才想起它还是只幼犬,说不定刚出生不久,吃不了大块的东西。于是又牺牲半个烧卖,嚼碎了吐出来,放在小碟子里给它。小狗被他的动作吓得蹿开了,眨眼就不见踪影,林既望笑了笑,望着一地烟雨,将食物留在原处,门敞开条缝,便折回书桌。
夜渐渐深沉,他点灯走到门边,发现小狗不知何时回来了,在书店角落里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门外的碟子已经空了。林既望拿起毯子给它盖上,就这样,它成了林既望的狗。
当时西市有个楼兰人开的餐厅,供应热牛奶,林既望就从他所剩无几的积蓄中抽一点出来,每天打一壶牛奶回家。小狗很喜欢喝牛奶,每次他端着盘子过去,那家伙就摇晃尾巴飞快地扑上来,把整个脑袋都浸到盘里,舌头一点一点舔着,溅起小小的水花声。
再往后,所有人都知道了林既望养了只狗,林既望也思索着给它正儿八经的取个名字。
“小白?小雪?小汪?小球?”他捏住下巴苦思冥想,不行,这也太俗套了。
捡到它时,正好是冬末春初,冰消雪融的天气,林既望灵机一动,揉了揉小狗的脑袋说:“就叫你乃春吧,挺好。”
小狗汪了一声以示同意,尾巴又甩起来。
“乃春,帮我把门口的书叼过来!”
“乃春,你坐这里看我练剑,我练的好不好?”
“乃春,我今天要去千纵派面试喽。”
“乃春,我又被拒绝了,嘛,无所谓......”
林既望抱着小狗躺倒在用书搭成的床榻上,虚弱地盯着天花板。他在天花板上贴了宋秋的画像,画中少年手执长剑,身姿潇洒,脸上挂着露出两排白牙的自信的笑容。
“他妈的......”他绵软无力地以手背覆住双眼,要淌出泪水:“我不甘心......我就是不甘心......”
乃春在他身旁趴下,舔舔他的脸颊。
这天夜晚,林既望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离开了书店,一身红衣,仗剑天涯,一路游历到金坛山脚下。就在他登上九百九十九级天梯,即将与宋秋正面交锋时,梦境却戛然而止。他迷迷糊糊地感到有什么重物压在身上,推了两下推不开,还摸到一手毛发。
林既望慢慢睁开眼睛,发现一张煞白的脸正和他鼻尖碰鼻尖紧贴着,两只眼眸沁出幽绿色的光。
“啊!!!!!!!!”
他一声尖叫差点掀起房顶。
“你、你是谁!”他裹着小被子逃离到角落。
那人少年模样,一头银色长发,容貌清秀,里面穿雪白长衫,外面披着一件红蓝交织的格子纹坎肩,白皙的脚踝上挂有两只铃铛。
闻言,他一脸天真又困惑的表情,看着林既望说:“我是......乃......乃春。”口齿还不太伶俐。
“放屁!”林既望扯大嗓门给自己壮胆:“乃春是我家的狗!你说谎之前能不能做做功课。”说罢,便四下寻找起来,这狗子平常都和他一起睡,今天倒还真的不见了。
“乃春!乃春!”他呼唤道,每喊一声,那边的银发少年便跟着“嗯”一下。
“你能不能别嗯了!”林既望转身,又喊了声:“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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