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1/2)
苏南硕放国际机场,初夏时节的苏州微风拂面。但机场来来往往的人似乎总是带着急躁,或赶着时间点起飞,或风尘仆仆地忙着联系家人朋友,忙着休息。
一名带着褐色太阳镜的男子站在机场出场口,身旁一个小黑皮箱,显得特立独行。此时的他正在对着手机略带烦躁地说:“嗯!我知啦!唔使担忧我!”
和吴语截然不同的口音以及虽然遮住了小半张脸但仍显出眉目硬朗的侧面引起了机场往来的人的注目。黄凛熠看此,拧起眉头“啧”了一声,压低了声音对手机里的人说:“今晚再打返转去,byebye先。”
说完抬手就挂了,骨节有力的手指又快速编辑了一条短信发给界面为“饭碗持有者”:我打算在苏州呆上三个月,稿件和图片看心情。
对方几乎是秒回,短短一行字仿佛透露出对方的性格:滚!稿件一星期两篇!写不出来拿头来见我!
黄凛熠没有包袱地翻了一个白眼,毫不在意,嘴里还嘟囔一句:写你个大头鬼,周扒皮一样。但也没有再回过去,摁熄了屏幕,看了看苏州春末夏初的天空,勾了勾嘴角:
苏州,我来了。
临照街的清晨,树梢枝头的露水还将凝未凝,有几只早起的鸟儿已经在叽叽喳喳地叫。道路两旁的桃花开的极盛,粉粉白白的,有一些花瓣似是承受不了露水,静静地落在尘土中。
黄凛熠正慢悠悠地走在这条路上。
他手拿着复古相机,对着花,鸟,屋宇,店铺不断寻找着角度拍摄,清晨的风时不时吹起他的薄风衣,拨弄着他精心弄好的发型。
当他快走到街尾的时候,寂静舒适的氛围突然被一声清脆的少年音打破了,惊得枝头的鸟儿忽地飞起,没入浅蓝的天空,不见了踪迹。
黄凛熠无言地看着相机里消失的“模特”,摇了摇头,倒也不是很恼,抬头看向了左侧的一间花店,门口有一个穿着黄色卫衣外搭黑色休闲裤的少年人站着那里。
“遇遇!遇遇!再给我拿两盆绣球花。我保证它不会死的,至少能活过三天!”身形挺拔的少年冲花店里面叫嚷。
还挺像海绵宝宝。黄凛熠盯着少年心里暗暗想,又反应过来他说的话,心下了明:
嘿,后生仔还是个植物杀手。
“白术,这已经是你的第三十二次保证了,我还要怎么相信你?”黄凛熠未见人影,先闻人声,只觉得十分舒服妥帖,仿佛是初冬时节第一束照下来的阳光,又仿佛是深冬归家时冒着白烟的茶,温暖且安心。
他眯起了眼睛,接着就看到从花店里面走出来一个身姿挺拔的人。
色衬衫的袖子被挽了几道,恰好露出白细瘦削的手腕和纤长的手指,让黄凛熠脑海里平白闪过了“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的诗。蓝色的牛仔裤在脚腕处也折了两道,搭的也是很普通的白色帆布鞋。侧脸正好被穿花过树的阳光照耀,脸上的细框金丝眼镜被投下了一小点的阴影。
黄色的弗朗花,浅紫的紫罗兰,玫红色的蔷薇,淡粉的小雏菊在黄凛熠眼中仿佛都失掉了颜色,天地之间仿佛只有这个白衣的人。
天啊,佢好靓啊。黄凛熠看似淡定从容,实则脑海里每一个角落都被这句话填充了。
他情不自禁地往前走了两步,不过正在争执的两人都没有注意到他。说是争执,不过就是被唤作白术的男孩子自顾自地在争辩而已。
“遇遇,遇遇,不是我的错,都是那个陈半夏看到花就想摸,他还不洗手就摸!”白术围着他嘴里的“遇遇”不断地说,力图维护他那残存不多的诚实守信形象。
陈遇欢,就是白术嘴里的“遇遇”微仰起头想了想,回忆起白术口中的陈半夏形象,私心觉得他不是那样的人,就更没有搭理白术。
黄凛熠觉得十分有趣,干脆退回去倚在了旁边的桃树边看戏边拍照。
白术围着陈遇欢转了几圈,觉得陈遇欢不相信自己,转了转眼睛,记上心头。
“遇欢哥哥……我错了,你再相信我一次嘛。”陈遇欢心一跳,微微皱了眉,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慢慢回头,果然看见白术睁着他的大眼睛,嘟起他的嘴,手里还捉住了陈遇欢的袖子小幅度摇晃。嘿!好一个人精。
陈遇欢能够相信白术三十二次不是因为他傻,而是每一次想狠下心的时候白术就嘟起嘴喊陈遇欢哥哥,让陈遇欢这个二十五岁的独生孩子瞬间泛起“哥爱”,屡试不爽,战绩斐然。
但今天却有所不同。
正当陈遇欢认命一样弯腰拿起绣球花给白术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低沉的声音:“请问一下,这里有矢车菊吗?”
陈遇欢下意识侧过头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双驼色的靴子和挺直的腿。他连忙站起来直视面前的人。发现对方很高,他自己是一米八二,这个男人比他高了大半个头。而且对方长得很好看,尤其是一双眼睛,墨黑的瞳孔盯着人的时候总会让人感觉很深情。
“有吗?”黄凛熠注意到陈遇欢的失神,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其实他还想在桃花树下再看一会的,可是在听到白术喊“陈遇欢哥哥”的时候,内心突然一下子就有点不舒服了,一点犹豫都不带的直接插入到他们的谈话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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