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2)
八、
在娱乐圈,爱情不只是奢侈,还是拿出来放在橱窗里的样品。如果包装华美,勾人欣赏玩味,也许就会乐意将下午空闲时间抽出来,进入店内挑拣心目中的幻象。只不过,有些玩意儿不是人人都喜欢共用的,就像你走进服饰店,绝对也不想试穿残留别人体温的羽绒外套。
我时常也觉得,这社会越是进步,“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此句,就越是不准确,又或着说,举凡性别调换以后,换个立场,有些女人恐怕认为男人也是随抛随扔。
看惯了见异思迁的粉丝,所谓偶像包袱,不过是名面上的光鲜亮丽,就和模特架上一件件时尚打扮,争相引领的,非是衣服本身的价值,而在于幻想自己搭配名牌,也能顺应潮流成就出同样绚烂的人生。
但这样的幻象,又哪里包装得出完人?
九、
所以,当偶像就是当衣服;当衣服的,被人穿过就差不多能抛了。
又或着这么说吧,我之蜜糖,还是粉丝眼里砒霜,能有谁会没事儿想往自己喉咙里灌毒的?大家一起和和美美,和气生财才是正道,更别说什么爱情,爱上钱同样也是爱情。
虽然很残忍,不过任性就意味着事业失败,事业失败,就会牵连我家的经纪人,子仪又怎么能接受这个事实?
十、
坏了,不小心流下眼泪,把情诗都给写花了。
十一、
其实也没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动起写情书的念头,或许,是想给自己一个坦白的机会。
结果,从动念以来,坏念头纷沓而至。
我想过子仪会恶语嘲讽,会恶心我;也想过他会当作若无其事,要我放下这段感情;更想过在那之后,我们的关系会降临到冰点,而我唯一能安慰自己的,是与工作室的合约还没结束。
在我身上还有一点点价值,可以供子仪利用。
十二、
从一周前写废了百来张信纸的我,始终还是不愿意署名。
既害怕一封情话,断了子仪对我的好;更怕曝露情思以后,坏了子仪的事情。
我时常见过子仪工作努力,到了夜半,仍旧伏在办公室里,与他那几个事业合夥人开办会议,讨论古装剧本的发展脉络。他如厮辛苦,我自然也不愿意做那猪队友专门拖人后腿,却又无处倾诉,更无力将深埋在心底的万千思绪,伸手将萌芽的爱情种子尽数抹消。
于是我想了个两全其美的法子,令他知晓我对他的恋慕,又不能确认我是何人。
十三、
但其实还是心有不甘。
所以我偷偷摸摸扔下了日记本,想要他见过我的笔迹。
他已经许久没见过我的字了,又哪里会晓得,我忿忿网购一本硬笔字练习,如今写得像模像样。虽然从技术上来讲,明显差了工作室那一批导演编剧专业人士、从小到大练出来的字,但总归于言,勉强还是能入眼的。
本就常驻外国的我,原是不常提笔写简体字,好不容易回来,却被他笑一声字丑。
那声笑,我到现在还记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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