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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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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靖阙南州濉溪府有五县,其中翘楚为孟津。孟津地势平缓,水道密布,民居沿河而建,白墙黛瓦,景色清丽。

大理寺卿尹雩恪,月余前由皇城封京秘密出发前往孟津,星夜疾驰,随侍不过一护卫乐陆。

二人抵达此地已有三日。

这日,尹雩恪坐在城中茶馆二楼包间临窗处,把玩着瓷白茶杯,望着街巷中行人往来,面色郁郁。

杯中茶水早已干尽,他也不续,凝着眉头,满心都是眼下的一桩棘手案子。

此事得从一个月前说起。

一月前,一名犯人被送至大理寺,其罪状是挑起事端引发民乱。尹雩恪查看其卷宗之时,发现此人所写一纸状书。

状书言阙南州濉溪府向来乃阙南纳税重地,其税赋由孟津,歧壤,沛池,连河,充有五乡共同承担,历年所纳数目占阙南总数十之五六。而荀以,也就是此名犯人,复核濉溪府历年税据之时发现一处疑点,即孟津县竟比余下四县多了一笔名目为人丁丝绢的税赋。

但孟津并未养殖桑蚕,哪来的丝绢可作税?且此税为实物税,百姓需得将稻麦作物折换成银钱,再由银向邻近州府中产丝绢的地区购买。如此一番折腾,孟津百姓苦不堪言。

荀以在历历故籍中层层探寻,于《大靖会典》中发现,熙和乙巳年间,先皇棣康重制税赋,后经中书省核查,发现濉溪府纳税账目有误,一府五县共亏欠夏粮万余石,以夏税生丝的名义补纳,到如今便是这人丁丝绢,只是却不知为何,只有孟津一县唯纳。

是以荀以向濉溪府衙讼告岐壤、沛池、连河、充有四县,四县却百般推诿,绝无认账。

孟津百姓自是不依,此笔冤枉账若从熙和乙巳年算起,竟已交了近二十年!

四县也不愿从此多添一笔税赋,两厢对攻,引发民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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