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仆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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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在繁星森林里再多待几个月的,应该等这恼人的燥热的夏天过去之后,再从清爽宜人的繁星森林离开。

都是因为在繁星森林里感受不到半点酷热,害得我以为夏天就是这个样子……

可刚一离开繁星森林,一踏上外面的土地,一呼吸到外面的空气,一切就都变了样子!那扑面而来的热风,还有脚下那被火辣辣的太阳烤的发烫的沙土,这是令我无法忍受的酷热!

遗憾的是,我已经不能回头了,因为在我决定离开,向那些老好人树精灵们辞行时,她们好心的提醒了我,外面很热,建议我等过了这炎热的夏季以后再离开也不迟。可我……满不在乎的表示,这点热度根本不算什么。

我那时怎么可能知道外面会这么热!

总之,让睿智的我的承认自己估算错误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我宁可在外面热死,也不会回去让那些树精灵笑话我!

她们应该不会笑话我,她们蛮老实的,不!她们会在背地里笑话我的!我不能冒这个险。

我可是巨龙,尊贵、庄严、睿智的巨龙!

再说,哪有那么容易被热死,只要能坐在有顶棚的马车里躲避直射的阳光,把赤裸的软足放在冰凉的冰块上,嘴里塞满甘甜多汁的水果,再有一个为能我驾驶马车,陪我聊天解闷的忠心仆人的话,就能够完美的祛暑了。

毕竟我是在外冒险,所以避暑条件会相对的低一些。

事实上,我现在正是坐在一辆有顶棚的马车里,尽管空间没有我想象中的宽敞;我那双纤小柔软的雪白小脚现在也正踏在冰凉的冰块上,尽管冰块同样没有预想中的大,没办法,这是在前一个镇子里能买到的最大块的冰了;我的嘴里也正在吃着美味多汁的水果,尽管不如繁星森林里的好吃。

仆人,没错,我现在也有了一个仆人!珠宝商人斯兰,对,是珠宝商人,他是这么说的,不过他原本的名字不叫斯兰,他们这些短寿的小人很少会起这种蜥蜴人的名字,所以,这名字是我给他起的,理由只有一个,比他原来的名字好记!他没有拒绝的权利,仆人必须无条件的服从他的女主人!

他之所以会成为我的仆人,是因为这个不要命的蠢家伙居然敢在不雇佣护卫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带着大量的金钱外出购货,结果他就被强盗盯上了,算他走运,在喉咙被强盗们割断前遇到了我,算他走运,我那时候正在为避暑发愁,算他走运,那辆有顶棚的马车是他的,而不是那六个强盗的。

我轻松的了结了那六个强盗小人微不足道的性命。不过!有一点我要事先声明,我出手了结强盗,与那个短寿小人看到我过来后,竟不自量力的试图阻止那六名强盗来找我的麻烦,还大声叫我快跑的这个举动完全没有任何关系!我从强盗手中救他一命,决不是出于什么无聊的正义之心,我是巨龙,高贵的巨龙,曾经统治了天空与世界的巨龙们的血亲后代,怎么可能会去在乎一个小小的短寿小人的死活!我这样做,是为了保护我自己的财产,那辆马车即将是我的了,那个短寿小人也即将是我的仆人了!

既然他将要成为我的仆人,我就得做点什么了,因为没有谁可以擅动属于巨龙的财产!巨龙的尊严不允许受到任何侵犯!

这就是一切的来龙去脉,珠宝商人斯兰以及他的马车都成了我的财产,我的所有物,能为尊贵的巨龙服务,这是他的荣幸,是他的骄傲!

宽厚仁慈的主人总是乐于倾听下人们的请求,而我就是宽厚仁慈的主人,我很乐意同斯兰交谈,听他的故事,从他的口中,我也知道了他此行原本的目的——在南方的港口镇艾辛兰镇里,有人找到了一批价值连城的珍宝,而他这位来自北方圣城海杰拉尔的珠宝商人就不顾一切的想去那里发横财了。

珍宝啊……我最喜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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